主题:【原创】最近发生的一桩车祸案 -- 熊仔
包括人肉引擎出来的肇事者各项信息。像肇事者这种情况,如果低头认罪,不光是钱上,包括精神上也得给受害家属一个说法,然后大事化小,慢慢也就淡出视线了,可能咱们也就不知道这条新闻了。但问题就在于他们实在是太狂了,一方面人命在身还表现的毫不在乎,另一方面在很明显的事实上作假,已经激起民愤了。我感觉这就叫自作孽,本来可以收场的事,现在谁也保不了你了,舆论已经做到了这个地步,谁还敢把这个谎撒下去,之前掩盖的人即使不推卸责任,也能躲的都躲了。
一方面对这件事很感慨,一方面也觉得网络的力量之大,一个是信息深度,能一直查到某人的私人信息甚至家庭其他成员等等,还有一个是传播快,一个消息很快就传遍全国,而且可能翻译的新闻很快就会上国外论坛。再一个是抹不掉,不像是报纸刊登一次,过一个星期大家都忘了,网上的信息是连锁反应,一个转载一个,你灭掉了一个,另一个又出来了。
最后结论:互联网时代,多做好事别作孽,别跟人民作对,没好果子吃
而且八十年代执法尺度明显偏严,赶上严打,有些不是罪犯都能给枪毙了,比如:搞破鞋
动的虽然是这个官,但是不要牵连上面的人。刘涌那个当时一窝端的人不少,再查下去就动上面呢。中国的关系网太复杂呢。
当时还以为是保修杆呢...结果掉下来的是人!
以纨绔子弟身份入牢,尤其家里又有浙江高院的背景的话,还指不准废了还是肥了呢。
要不要送白茅岭?
我们都很悲哀啊,唉
想不出怎么治这帮人了
这样吧,我给出个建议,肇事者、同伙和肇事者家人从事发后有过信息交换的一概严查怎么样?
担保有错杀没错放的。
那么多不公平事件,看得多了,习水的,瓮安的,三鹿。
只有这次,让我觉得心情特别的失落,特别的悲哀。
大概是兔死狐悲吧~~~
几乎一样的背景,一样的理想,一样的学校,一样的城市~~~
信息交换?如果谁和你有仇,马上就可以举出证据你和他们家有过信息交换……交换机上做做手脚,马上上面就会显示当事人当时给你发过短信 —— 同理,要做到没有信息交换也容易 —— 70km的速度都能说出来,这帮人的包庇已经是明目张胆了,还会怕你去查?
这世界,什么证据都可以是假的,唯独屁股假不了……
远的有黑砖窑 近的有四川的校舍
哪怕是你借几颗人头做个姿态让这些屁民心里好受点面子上好过点政府的支持者们有个台阶下点也好
现在连这个功都懒得做了
80年代的上海高干子弟的流氓案,因为胡耀邦的批示,高干子弟们得到了严惩。
现在倒是讲法制了,可这法律的自由度和公差范围.............
记录太简单了。
sigh,就看决心有多大了。
有时候想想真有点丧气,咳。一个小白菜,从上到下多少人摘顶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