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无耻的飚车及其辩护人,也请法律的大牛,欢迎砸与被砸 -- coco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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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呵呵,大概相关的目击者证据我在一点点收集

还有各种分析究竟是不是交警宣称的70码网友的技术分析。不玩文字游戏,只客观分析,给数据,所有都是有迹可寻。

关键是人家肯不肯进来看的问题,如果忽略,我也无话可讲。我也在等。。。。

家园 最好把万峰节目视频里,交警在发布会上的表现贴出来。

让大家比对一下和书面版本有何不同。

家园 呵呵,等人来呢再说,最新的消息网上都在及时更新

还有俺们不是得拿权威媒体,权威专家的举证吗,否则不足以让人信服。。

家园 嗯,这种判断标准其实是简单有效的。

年轻人

改装车

超速

吊销驾照好办,巨量罚款会是个什么概念?100万加元?交不起怎么办?是直接入班房服有期徒刑还是罚去社区做义工?

家园 车速问题我推荐你看两个帖子

赫然:【原创】在车祸中如何估算车速?

thacaos:【原创】杭州车祸事件中汽车行驶速度的论证

赫然的帖子应该马上会发一篇,专门针对杭州交通肇事案的分析。

家园 不用狡辩了 鉴定结果已经肯定不是70
家园 那就等鉴定结果公报呗
家园 加拿大讲“人权”。。。

加拿大讲“人权”,不轻易把人往监狱里送。。。俺猜是监狱预算太紧张~. 一般来说,罚作义工的比较多。

“巨量罚款”=100万加元的话,一般人家也负担不起。。。而且,这里的父母也没有为成年子女付罚款的义务。。。一般来讲,大约是一辆至N辆车的价值;付不起么? 那么欠着吧,工作以后加利息一起还。不要小看这个,这个能拖累你一辈子。。。买房想贷款,人一查,签政府钱? 算了~ 找一好工作,人一查。。。还是算了~

不过俺想提请注意一下:判断一件事-----这里是飙车这件事,不同社会的标准可以相同,因为人性是相通的。。。比如,俺就赞成杭州飙车事件依危害公共安全罪判断。但是,不同社会的具体处罚方式则不应照搬。 理由很简单:处罚的目的是要警醒社会,吓阻其它潜在的同类。。。"案犯". 同样的处罚在不同社会起的作用恐怕不一样。所以,把加拿大的罚款方式搬到中国,就可能达不到目的。

家园 衡量标准相同,处罚方法不同,同意。
家园 车速问题俺也说几句

第一,绝对不是70码---这句话100%成立,为啥自己想去

第二,根据俺被抓超速的体验(被抓4次,还好只有一次是罚单),开车者往往会(有意或者无意的)低估自己的车速。所以俺估计真正的车速应该大于70码。

第三,目击者对车速的证词俺以为不可信!俺已有15年驾龄了,但如果让俺在几乎静止的状态下,仅有一俩秒的时间内,观察一个处于高速+急停的车子(那个录像中能清楚的看到刹车灯),无论如何俺也分辨不出70和100码的区别,更别说敢肯定“至少100码”了!这里开过车的不少,俺不知有几位大牛有这个本事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家园 没有自由裁量权的法官是某些大陆法学者的理想

问题是永远不可能实现。客观现实永远不是有限的法条所能涵盖的。

现下相关法律既如此规定,法条没有修改之前,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就是有的。

家园 关键是在众多的说法中,交警直接采信了肇事者的说法。

我想这是大家都反感的,因此交警部门才丧失了在这个事件让的信用。

至于绝对不是70码这句话,我想那专家也不至于傻到,暗示大家是70码加1或者减1,当老百姓是傻子?

等待结果吧,我想应该不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监控录像已经找到了,剩下的,不过是技术问题而已。顶多在公布的时候,可以加上一句,由于技术因素,本次鉴定的误差在上下5%,我想如果那样,大家还是可以相信鉴定结果的。

家园 地主说的太好了,送花支持。

第二,根据俺被抓超速的体验(被抓4次,还好只有一次是罚单),开车者往往会(有意或者无意的)低估自己的车速。所以俺估计真正的车速应该大于70码。

第三,目击者对车速的证词俺以为不可信!俺已有15年驾龄了,但如果让俺在几乎静止的状态下,仅有一俩秒的时间内,观察一个处于高速+急停的车子(那个录像中能清楚的看到刹车灯),无论如何俺也分辨不出70和100码的区别,更别说敢肯定“至少100码”了!这里开过车的不少,俺不知有几位大牛有这个本事F

同意以上两点。俺也有被抓超速的经验。开车的一出事,绝对会把车速往低处说。

除非专门做测速工作的专业人员(他们可以用仪器验证自己的判断,天长日久,目测结果有一定的可信度,但仍不具有证据能力),一般人对车速的证词不足信。

为什么是70码?俺在国内没开过车,也没考过驾照,不知道这个70km/h有什么特别的意义。是道路的限速?还是法律意义上区分是否飚车的分界线?

俺这疙瘩的交通法律对于车撞人一般都是认为车的责任大,除非是人突然冲进道路,车无法规避,否则即使是行人违章过马路而被撞,也是驾驶者的责任。国内这方面是否有不同的规定?

家园 简单给你解答一下

一、70码这个数字之所以敏感,是因为事故路段限速50,70码恰好卡在超速50%的线上,再快、就够格吊销驾照了(当然喽,发生了恶性事故,吊销驾照本来也是必然的)。

二、国内交通法规,经过修改以后是偏向保护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除了极少数的情况下(碰瓷&自杀),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甭管有理没理、机动车至少要负一定的责任(各地有自己的实施条例予以界定)。

家园 车速不是70码的最新消息,见内新闻链接

外链出处

富家子飙车撞死浙大学生 追踪

  昨日,杭州市公安局对外公布,杭州闹市“飙车案”中肇事车辆涉及的超速行驶和车辆改装问题将由一家专业司法鉴定机构来判定。杭州市公安局负责人 表示,此举目的在于保证相关技术鉴定的客观、公正、科学。该司法鉴定机构从吉林、上海、浙江等地聘请了汽车、内燃机、机械等专业领域的专家、教授组成鉴定 小组。成员目前已汇聚杭州,并连夜到文二西路事故现场进行实地勘验,采集相关技术数据,对肇事车辆开展检验、检测。

  杭州市政府新闻办否认了网上所传有关另一个飙车成员翁振华是杭州市某市委常委儿子的说法。经核实,此人与杭州市领导没有任何的亲属关系,其父为一家企业的负责人。杭州市领导对“5·7”交通肇事案高度重视,要求依法严肃查处。

  在昨晚截稿前,谭卓的父亲谭跃告诉本报记者,专家组鉴定结果已经出来,初步认定肇事车辆当时速度为80-100公里/小时,尽管比警方当初说的70公里/小时要快,但是谭家仍然不能接受,“拒绝在鉴定书签字。”谭跃告诉记者,案件将以交通肇事罪起诉。本报记者 刘伟

赛车手韩寒关于这件事的观点外链出处

关于你给的链接的两篇文章,由于个人水平有限,不是看的很明白,这个70码的可能性是碰撞速度还是时速,这两者有很大区别,量刑定罪的时候是以哪个为主,当时撞人后肇事车滑行呢50米,此车为跑车,底盘比普通车辆低,是否能拿普通车辆的数据来做依据,事故发生时挡风玻璃左上角已经碎掉呢一块,高级跑车挡风玻璃的耐击性比一般车辆要耐撞击吧,死者是颅内损伤致死,多大的撞击力度可以达到致命。

问题现在弄得公众不满,是8号交警支队匆忙抛出70码,严格说来是70公里的这个官方结论。事发视频可以看出有交警拿米尺等测量现场,处理过那么多起交通事故的交警为何在数据齐全的情况下得出的结论还需要专家再来鉴定。既然他们可以对自己得出的结论如此肯定,大可把事发关键数据公布出来以堵民口。

再说一句,关于飙车,3年前,杭州市公安局关于禁止机动车飙车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外链出处

如果把上述关于通告的标题在google里搜索,第一条就是

杭州公安局的官方网站

www.hzpolice.gov.cn/tabid/67/InfoID/8045/Default.aspx

可笑的是这个网页竟然打不开,现在杭州市公安局的网站竟然无法访问,天大的讽刺。

嚣张"改装车市区耍漂移 交警称发现一辆抓一辆

  浙江在线杭州

  2008年12月1日讯(见习记者 童俊)

  晚上7时许,有网友打进本网热线(0571—85310961)称,建国北路乐购超市附近有辆改装过的跑车竟然在路面上"嚣张"地玩起了漂移。

  

  记者赶到现场的时候,这辆"嚣张"的跑车和车主已经被交警带走了。在宝善桥建国路口公交车站候车的宋女士心有余悸地说,晚上7时15分左右,随着一阵刺耳的马达声,一辆红色的三菱跑车呼啸着从体育场路向建国北路开过来,车速很快,车尾还冒着白色的烟。

  

  开到乐购超市门口附近时,这辆车竟然"嚣张"地在路面上玩起了漂移,原地转了一圈,在离公交车站台只有十几公分的时候才停下来。

  

  车内两个穿着时髦的20多岁的年轻男子得意地朝着在公交站台上候车的一个小伙子打了声招呼,就在三人准备开车离开时,恰好巡逻的交警路过,这辆涉嫌改装的"牛车"被拦下了。

  

  这时站台上的人们都围了过去,纷纷指责"嚣张"的车主,一位70多岁的老大爷气得直哆嗦,现在的年轻人怎么这样开车,站台上那么多人,要是这辆车突然冲上站台伤到人怎么办。

  

  记者随后在车辆违章记录里查询到,这辆车牌为浙A.608Z0的跑车在11月27日曾在艮山西路与机场路口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下城交警大队表示,改装车危害比较大,交警部门也是重点监控的。如果该车涉嫌超速就按照超速等违规行为处理。如果涉嫌改装,可以当场改回来的就责令当场改回,如果比较复杂,就把改装车拉回交警大队由专业部门来处理。

  

  

  这一则新闻现在还可以看到,在:外链出处

  

  事隔6天之后,也就是12月7日,还是这辆车,这辆6天前就该被处罚的车,再次以时速210被抓。当时它行驶在沪杭高速上,高速限速120……,如果真的是发现一辆抓一辆,那这个车怎么会出现在违章记录上,这样的交警支队所出示的证据又怎可让大众信服,为什么胡的改装车可以一而再,再而三上路。

还需要考虑的胡不是一个普通的司机,他迷恋改装车,拿过卡丁车的冠军,习惯性的快车驾驶手,而且有过在闹事漂移的前科。事发时的飙车你让他以交警宣称的70码和人赛车,是对他职业生涯的侮辱。

以下内容是网友的第一目击:我想说的是,开车的人对车速很敏感,路人行人可能对车速估计不足夸张描述。但开车的老手对车速有基本的常识性判断。            

             

我没有看到撞人的场面,但我在5月7日晚的亲身经历也许和这件事有联系。7日晚大约8点前后,我开车经过文三路时,曾遭遇了两台狂 飚的跑车。从情景上看很有可能就是后来在文二路肇事的车辆。当时我在文三路大约是莫干山路到宝俶路之间的路段上,我的车靠最左的行驶道,再左侧就是反向的 公交专用道了。在我正常行驶时突然听到后面巨大的赛车一样的马达轰鸣声,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两辆车轰的一下就从左侧的公交道超过我的车猛的并进我的前面,并 且一下就从最左侧道并到了最右侧道,当时他们的车速快的令人害怕,就是急加速加急刹,瞬间就不见了踪影,显然是在飙车。因为当时他们超越我的车时就吓了我 一跳,我老婆当时就说这些人怎么可恨,这样开车肯定要出事的,就是自己不要命也要尊重别人的生命呀。结果第二天我就在报纸上看到了文二西路的肇事事件。从 时间上看,我当晚送人去火车东站,火车是7点31分开后我们离开,开到文三路碰到他们的地方时应该是8点前后,如果他们就是肇事的车辆,那么从那里开到文 二西路肇事地点,以他们当时的车速,时间上是对得上的。我当时没有看清是具体什么车,但肯定是有一辆红色的,应该是那种运动赛车,就是通常拉力赛上的车 子,马达的声音也是那种,很响。我当时还对老婆说:这就是飞车党,日本叫暴走族,很恐怖的。我想说明,当时在文三路时,他们就是在飙车,开的很疯狂,超越 我时车速至少在100码以上。而且是任意穿来穿去换道,轰着马达很疯狂。当时路上碰到这一货人的应该很多。如果他们就是肇事者,我相信他们当时撞人时的车 速一定非常高,决不会是警察说的70公里。因为在文三路上当时路上车很多他们依然开的非常快,我想文二西路车辆应该没那么多了,他们绝不会文明到只开70 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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