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无耻的飚车及其辩护人,也请法律的大牛,欢迎砸与被砸 -- cococal
但我知道涉及法律的问题一定要严谨,每个人应负担其应负之责,不能用情绪代替理性。
尤其是在群情激奋的时候,更需要冷静和理性。
“其他恶劣情节”是靠不上的。
alarm一点没说错,确实没有什么恶劣情节
事情主要坏就坏在那张几个小混混的照片上面,将这些小混混招来的电话也不是肇事小青年打的。
结果一股脑儿全算到这个小青年头上去了。
应该是物以类居,人以群分吧?
肇事者本人素质不佳,交了这么一帮狐朋狗友,吃了瓜落,这算他自找的,此其一。
那张照片不知道是哪个媒体的记者照的、又是哪个媒体广为传播,如果真是职业的新闻人干的,此人的职业道德很成问题,他是在故意误导受众,此其二。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对于法律问题,我一般都把感情因素减少到最少。
监控录像显示了当时的场景。文二西路南都德加门前,车辆川流不息。突然,一辆红色跑车快速通过,远远地停下,随后车后面有一人重重落到左边地面。人落地的瞬间,又有一辆同样的红色跑车为绕过倒地的那人,往左打了方向,进入双黄线的左侧车道。后面这辆红色跑车也是三菱,和前面胡斌驾驶的车是一个型号。该车驾车者正是胡斌的朋友。
也就是在车祸发生之时,那辆闯祸的三菱车曾经超过一辆白色轿车,同时,还有一辆白色轿车相向过来,能够目击整个车祸发生的过程。
司机对车速比较敏感,与自己当时速度相比,能大致判断肇事车当时速度,这可以为警方鉴定后的数据提供依据。交警有关领导说,当时有关70码的说法,只是当事人和其同伴的口述,并没有被交警采信。真正结果经有关专家鉴定后将于近日公布。
如果你是当时这两辆白色轿车的司机,希望能够和杭州交警联系,电话:85066910。也可拨打96068和本报联系。
从这段描述看出,杭州警方在几个关键问题上真的没有说谎:
一、车祸发生的时候,无法确认肇事人是否占线行驶,所谓“压双黄实线”违章逆行,是肇事人后面的一辆同色同型车,为避免二次碾压死者而采取的紧急避让;
二、死者到底是不是在斑马线上被撞,警方确实还没有搞清楚;
三、“车速70码”这个说法,可能是有一定依据的。
本帖一共被 2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首先
如果有确切的根据,才可以说
现在,有啦嘛?
有啦再说
再一个
改装没?
是可以验证的,验证啦嘛?
验证啦再说
讲实在话
我听到的和经历过的事多,不认为公安在没验证确切的车速前讲70KM是对的
警方可以粗略估计车速,再加上对肇事者和他的朋友的问讯,应该是有一定依据的。如果不是事情的后果比较严重,换成普通的案子,这样调查得到的数据是可以作数的。
车辆改装的问题,外观改装已经确认,是否有技术改装,还没有结论。
你觉的这个问讯得到的消息是客观的吗?
在通报会用肇事人的说法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