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貌似河里没有谈论深圳女清洁工“捡”300万金饰面临无期 -- 注册之后
不该是你的,无论是你有意得到的,无意得到的,就不是你的。如果发现了还不归还,就要有法律上的麻烦。不过对于检到了交公的东西的归属,恐怕规定就不大相同了。
南非是这样,如果在一段时间(似乎是几个月时间,需要有法律规定的一些寻找手续)内捡到的东西无主,那么谁捡的,就归谁。
今年初有一个案子,去年某人在一个工地上挖出来百多万现金,当时就报警,现金交警察局保管。几个月以后,仍然无主,于是这笔钱就归这个人了。但是在办手续的前几天,这批现金在警察局失踪,现在似乎要警察局赔钱呢。
拣到东西过了规定的时间无人认领,这东西就归拣到的人。即使有人认领,这东西的一部分价值也得归拣到的人所有。
记得七十年代日本有位老兄,据说他爱到垃圾箱拣废纸。据他自己说在垃圾箱傍见到包装的方方正正的一个东西,认为是别人扔掉的废纸就搬回家。回家后发现里面是两亿日元(也许是二十亿?反正很多),赶紧报警。他这个就是有人认领所得也不菲,记得当时说日本法律规定要出百分之二十的酬谢。
参考登出来时还无人认领,有人认为可能是黑帮利用这个方法来传递脏款,不敢认了,最后也不知结果,不知老萨知不知道此事。
但这种归拣到人所有的前提是:要公开招领。如果悄悄地拿回家,打枪的不要,估计这些国家也会有法管着的。
因为此时这只被A遗忘的皮包处于出租车司机的控制之下
谋篇文章好像提到过,黑帮的钱,不敢去拿了
许霆那个是盗窃
这个顶多是侵占,通缉就过了
捡到东西后交给警察,一段时间内无人认领就属于你了。如果有人认领,要拿10%作为酬劳。但如果隐瞒不报,则属于违法行为。实际上遇到小钱时日本人都不怎么捡。如果捡了送到警察局,先要做一个详细的笔录,“简直就是把你当贼先审一遍。”很多人怕这个麻烦。
在西方专门儿有人做这种追逃犯的活的。保释金有很大一部分就是干这个用的。象这种卷款的事儿,官方追一阵子就会凉下来,银行也有保险公司来赔。最后就会从保险公司放出来。这么大的金额,那怕只有百分之一都会有人扑上去。而且这个金额还会渐渐的涨。越长时间抓不到这个奖金的份额就越高(钱越花越少,能追回来的也少)。再说这么多的现金,一定有黑社会的人也在找。抓到后把钱挤出来一杀了事。连报案的人都没有。说句老实话,但愿他们被警察抓到。要是过一两个月还没消息,那可就真的是凶多吉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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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钱打水漂……
捡钱的那个人最后很惨,不停地被黑社会威吓要他把钱“还”回来,结果早早就去世了。去世前还写了一本书,大意是现在才明白“大钱”究竟能不能带来幸福。
侵占,这个没啥可说的
法律规定了的
换过来想想,谁几百万的东西掉了,人家拣了就不还,能乐意么?
几百万已经狠极端了
以前暴过很多非典型的例子,东西落在出租车的,法律上看也一样
无非是价值大小的区别,只对定罪和量刑有影响
就这个例子来说,随便想想啊,几百万,真的能算“拣”么?真的能不还么?
可能讨论量刑更有意义
里面场景大概更像楼下说的, 拾垃圾的日本人拿到巨款后被黑社会威胁
假如你是机场清洁工,你看见有个10来斤的包裹在行李车上,边上没有人,你会?
a,直接把它丢进垃圾箱
b,打开看看是什么,确认垃圾后扔掉,有用拿回家。
c,主观认定这个出现在机场的打的整齐的10斤重包裹的是个废电瓶,收藏进残疾人卫生间,然后下班带回家
这件事中间最值得玩味的是清洁工当时为什么不打开看看?
捡垃圾难道不先看看里面的东西是否对自己有用?然后再决定扔掉?上交?带回家?
在不能确定的情况下把这个重达10斤,有40x40x40厘米大小的包裹藏起来,然后带回家
确实很有意思
起码要看看里面是什么东西才决定是扔进垃圾桶还是拿回去自己用,就算是要卖废品,也会看看里面还有什么有用的东西。
这个说她完全没看过,还是有点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