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貌似河里没有谈论深圳女清洁工“捡”300万金饰面临无期 -- 注册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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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似乎很多国家都是这么规定的

不该是你的,无论是你有意得到的,无意得到的,就不是你的。如果发现了还不归还,就要有法律上的麻烦。不过对于检到了交公的东西的归属,恐怕规定就不大相同了。

南非是这样,如果在一段时间(似乎是几个月时间,需要有法律规定的一些寻找手续)内捡到的东西无主,那么谁捡的,就归谁。

今年初有一个案子,去年某人在一个工地上挖出来百多万现金,当时就报警,现金交警察局保管。几个月以后,仍然无主,于是这笔钱就归这个人了。但是在办手续的前几天,这批现金在警察局失踪,现在似乎要警察局赔钱呢。

家园 好象许多国家都有这样的规定。

  拣到东西过了规定的时间无人认领,这东西就归拣到的人。即使有人认领,这东西的一部分价值也得归拣到的人所有。

  记得七十年代日本有位老兄,据说他爱到垃圾箱拣废纸。据他自己说在垃圾箱傍见到包装的方方正正的一个东西,认为是别人扔掉的废纸就搬回家。回家后发现里面是两亿日元(也许是二十亿?反正很多),赶紧报警。他这个就是有人认领所得也不菲,记得当时说日本法律规定要出百分之二十的酬谢。

  参考登出来时还无人认领,有人认为可能是黑帮利用这个方法来传递脏款,不敢认了,最后也不知结果,不知老萨知不知道此事。

  但这种归拣到人所有的前提是:要公开招领。如果悄悄地拿回家,打枪的不要,估计这些国家也会有法管着的。

家园 是的

因为此时这只被A遗忘的皮包处于出租车司机的控制之下

家园 老萨的

谋篇文章好像提到过,黑帮的钱,不敢去拿了

家园 通缉就过了

许霆那个是盗窃

这个顶多是侵占,通缉就过了

家园 日本就有类似的规定

捡到东西后交给警察,一段时间内无人认领就属于你了。如果有人认领,要拿10%作为酬劳。但如果隐瞒不报,则属于违法行为。实际上遇到小钱时日本人都不怎么捡。如果捡了送到警察局,先要做一个详细的笔录,“简直就是把你当贼先审一遍。”很多人怕这个麻烦。

家园 1000万太多了,他们跑不了

在西方专门儿有人做这种追逃犯的活的。保释金有很大一部分就是干这个用的。象这种卷款的事儿,官方追一阵子就会凉下来,银行也有保险公司来赔。最后就会从保险公司放出来。这么大的金额,那怕只有百分之一都会有人扑上去。而且这个金额还会渐渐的涨。越长时间抓不到这个奖金的份额就越高(钱越花越少,能追回来的也少)。再说这么多的现金,一定有黑社会的人也在找。抓到后把钱挤出来一杀了事。连报案的人都没有。说句老实话,但愿他们被警察抓到。要是过一两个月还没消息,那可就真的是凶多吉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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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鲶鱼看到的是

拿钱打水漂……

链接出处

家园 老萨写过那个

捡钱的那个人最后很惨,不停地被黑社会威吓要他把钱“还”回来,结果早早就去世了。去世前还写了一本书,大意是现在才明白“大钱”究竟能不能带来幸福。

家园 这里警察也一样啊
家园 没啥说的

侵占,这个没啥可说的

法律规定了的

换过来想想,谁几百万的东西掉了,人家拣了就不还,能乐意么?

几百万已经狠极端了

以前暴过很多非典型的例子,东西落在出租车的,法律上看也一样

无非是价值大小的区别,只对定罪和量刑有影响

就这个例子来说,随便想想啊,几百万,真的能算“拣”么?真的能不还么?

可能讨论量刑更有意义

家园 参见 No Country for Old Man

里面场景大概更像楼下说的, 拾垃圾的日本人拿到巨款后被黑社会威胁

家园 大家来做个题目

假如你是机场清洁工,你看见有个10来斤的包裹在行李车上,边上没有人,你会?

a,直接把它丢进垃圾箱

b,打开看看是什么,确认垃圾后扔掉,有用拿回家。

c,主观认定这个出现在机场的打的整齐的10斤重包裹的是个废电瓶,收藏进残疾人卫生间,然后下班带回家

家园 最值得玩味的是清洁工当时为什么不打开看看?

这件事中间最值得玩味的是清洁工当时为什么不打开看看?

捡垃圾难道不先看看里面的东西是否对自己有用?然后再决定扔掉?上交?带回家?

在不能确定的情况下把这个重达10斤,有40x40x40厘米大小的包裹藏起来,然后带回家

确实很有意思

家园 照常理来说清洁工应该打开看看的

起码要看看里面是什么东西才决定是扔进垃圾桶还是拿回去自己用,就算是要卖废品,也会看看里面还有什么有用的东西。

这个说她完全没看过,还是有点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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