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Tech News Supermesh 【已丑仲夏零】 -- AllenKid
哈哈。我闪。
2009年七月17日是一个特别的日子,如此超时空的事件每十年也不见得发生一次,但在今天,它就确确实实的发生了!与 Amazon 相比,我们既没想象力又没种。
继拒绝为客户维修因附赠封套造成的屏幕损坏之后,Amazon 令人瞠目的继续表演着 Kindle 的公关自杀。
事情是这样的。
有人买了 Kindle。
Kindle 是个通过蜂窝网购买同步的电子书阅读器。
买 Kindle 的人有时候也买 Amazon 书店里的电子书。
有一天,一些人发现他们在 Amazon 买的某些电子书,悄悄的走了,不带走一片云彩,连购书款都被原封退回。
随后他们收到 Amazon 的邮件,大意是:“本书有问题,大爷不卖了。”
被蒸发密令的这两本书,很讽刺的赫然是奥威尔的《动物农庄》《1984》
战争即和平 自由即奴役 无知即力量。
Amazon在看着你。
2
1
凸
不!凸已经不能代表我此刻激动的心情~~~啊~~~我期待这一刻已久,终于,终于,我能够使用下面的大杀器了
当商业公司都可以随心所欲的控制你已经付款购买的内容,并根据TOS或者EULA任意解释和限制用户的权利的时候,我们离 1984 又有多远呢?
Chrome EULA 认定一切用户产生的数据都可以由 Google 任意使用
而 Palm Pre 不仅仅认为你的电话本联系人日程表一切它都可以用,而且它还可以提供给第三方。
我不禁问,这种自发性退货闹剧还会继续上演吗?
当你的生活越来越多的被各种随时在线的数字设备所包围, 当所有的人都面目可亲的向你极力推销云上的日子的当口,你是否能意识到,我们为了数字化的生活,已经放弃了太多?隐私?权利?自由?甚至离开了这些数据,我们是不是还是, 我们?
转载: 在网上看到的。
今年(2007)夏天我至少两次提到过这位MOT的印度女人CTO. 都是IPHONE相关讨论里面提到的。因为这位CTO最著名的笑话就是在今年一月JOBS意气风发在旧金山宣布会推出IPHONE时,认为IPHONE的 TOUCH SCREEN FEATURE会使得很多人“不习惯”。 结果证实刚好相反,那是IPHONE后来最大的卖点之一。
我有几个哥们/姐们在MOT的手机部门。这几年他们都提到过一些事情与这个CTO的决策有关。第一件事情是MOT曾经好几年前就巨资研发手机上的基于 LINUX的OS,好像叫JUIX,花了很多钱,最后却不了了之了。N年之后现在被GOOGLE干了类似的事情。第二件事情,本来MOT在中国的手机研发部门,特别是工业造型设计部分的孩子们非常厉害,特别是造型比较接近日韩风格非常受国内用户喜欢。几年里面MOT在国内的最畅销款式都是MOT国内 TEAM本地开发的,甚至很多全球流行的MOT款式也是他们做的。结果后来该CTO及其她身边的决策者们不知出于什么考虑,把国内的研发力量严重削弱了,至少不依赖他们了。
当然MOT的土,不是一两个人的原因。就如同北京要和上海比,不是一两个地方公务员的差别,是一个整体地方公务员群体的差距。这话怎么说,再打个比方。 MOT曾经很多次新款手机上市时间一再拖后,就是SUPPLY CHAIN的问题,因为里面的一些CHIP,配件比如视频头,都是被日本韩国台湾的下游厂商控制的,结果出现几次日本韩国厂商在相关配件上集体不卖 MOT,逗你玩,气死猴,或者供货紧张的时候,三星一个大单买断该几个韩国厂商的货,MOT就只能四处哭着喊着求高价。按说MOT在大陆那么大势力,在亚洲怎么能搞不定配件供货商? WELL,NOT THAT YOU ARE DEALING WITH日韩人等,华人再
做奴才,华人做不出关键CHIP配件,结果还是要求日韩,就是原因。
苹果的IPOD就不同了。他们从一开始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所以一开始就和台湾的鸿海郭台铭谈好,我们只给你做配件,所有配件,但是你得保证你(鸿海)不能给任何其他人也做同样类型的配件代工,而且你们的工厂要在比较偏僻的地方,对工人要严格管理,结果鸿海听了。加上IPOD的技术含量也不高,不用求日韩,结果就解决了这个原本会很麻烦的问题,试想,随便别人如果也能拿到同样的配件,谁不会攒呢? 举这个例子就是说明MOT中西部那些管理层的笨。
夏天的时候我曾经给MOT的CTO唱过一首中国南北朝的民歌:
天苍苍,野茫茫
风吹草低见牛羊
现在该CTO非常混(2)地换地方接着混(4)了,我就再加一句:
牛羊走剩夜哭郎。。。
雨果曰: 悲惨的MOT。。。
======================
咱们中国有句俗话,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MOT自己弱,所以被这样的牛羊骡子折
腾得就会更惨。想必CSCO不会那么白给。 不过有件事情上恐怕只会更甚。就是全方位
的亲印度,向印度的外包和技术转移。
我上面有一点要补充,上面提到中国的MOT手机研发被该CTO严重削弱最后如同虚设,于
此同时印度的RD中心却大张旗鼓,这两年印度成了MOT的重点市场,结果呢?狗知道。
而且这个前MOT女印度人CTO非常喜欢写博客,你们大家自己去SEARCH,看看她的博客里
面多少次恬不知耻地狂吹印度如何如何。估计到CSCO后,也会写博客,又有得看了。。。
我就不明白,对美国技术地位产生威胁的真正的技术转移在往印度,却没人CARE了。
法律上还是有很多限制的,这个不管你合同怎么解释。在个人隐私保护法下,个人的某些信息未经同意,是不能商业化使用的。欧洲的个人隐私保护法一般保护范围比较广,力度比较大,美国的稍微差一点,但是还是足够的。最郁闷的是中国:中国没有完整个人隐私保护的立法啊!
虽然很好笑,但是看到MOTO这么败下去,还挺不是滋味的
V3能逼死NOKIA?不可能吧
电视里到处播广告,身边很多人都有。
生怕被别人(比方说MountainView的人)也看到并学了去,所以宁肯不卖...
where is the lawful legal base for that?
Why don't you say even better than minoHD?
美国的《爱国者法案》虽然明显违宪,多少还是在明面上立了个法。但老美真搞起来,才没人管你有没有法,有什么法呢。
政府层面,小布什政府窃听电话连打个报告到法官那里搞个窃听许可证都懒得弄。
私营业主层面,沃尔玛窃听自己雇员的私人电话,最后也就弄个替罪羊了事。
呵呵,老大哥在看着你。
There is no legal base at all for Amazon to do this, although it was said the e-copy they sold was unauthorized copy (well, I do not think Orwell can ever authorize them anyway.)
What Amazon did, revealed one hard truth: the IT equipment you purchased nowadays would have back doors that can be used against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