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Tech News Supermesh 【已丑仲夏零】 -- AllenKid
老美在 911 之后的应对措施之一就是要建立一个无所不包的国家安全数据库。据公开信息,该数据库必须包括所有的电子信息。
如此雄心勃勃的计划,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还是有些不切实际的。无他,当时的互联网技术还没有这么普及,大家还习惯写真正的纸信,而不是电子邮件。但老美并没有放弃这个计划。最终结果就是所有此后生产销售的信息工具,无论软件硬件都要留下后门。
到现在,以老美政府项目一贯的低效率,这个数据库是否真的建成不得而知,但很显然商家们已经在充分利用这些后门,为自己的利益而服务了。
Google 的 Chrome 刚出来,咱就觉得不对味道。Google 在 GMail 里其实早就搞过这招。明白告诉用户 Google 有权扫描和利用用户的私人电子邮件。所以虽然别的电子邮件商暗地里也搞这套,但我就是不用 GMail。无他,眼不见为净而已。
一个叫Tsera的公司,控告包括微软,苹果在内的20多家公司,说他们侵犯了美国专利6639584。
这项专利呢,是99年申请,2003年批下来,大家可以看看具体内容
http://www.google.com/patents?id=2I0OAAAAEBAJ&printsec=abstract&zoom=4&source=gbs_overview_r&cad=0
具体说,就是用触摸板控制移动电子设备的方法。包括具体手势的实现等。
是不是觉得很眼熟呢,恩,ipod,zune,LG的巧克力手机都是这个样子的。甚至笔记本电脑的触摸板,只要加上一点点小软件,也能做到。
比较八卦的是,这个发明人是Chuang Li,大概是叫“李窗”“李床”还是“李闯”,名字太幽默了。
但是说的严肃一点,1999年提出这样的构想和专利的确比较有创意,不过一直他们都没有生产过哪怕一个这样的设备。2003年专利批下来之后就开始做发财梦,真是让人觉得原来钱可以这么赚啊。
印象中,2005年的时候ipod mini已经有了,nano刚刚上市。2002年的iPod(Original)y已经可以靠滑动触摸板来控制音量了。而2003年才被批准的专利,在2002年的时候应该没办法被苹果查询到并“抄袭”吧。
如果Tsera胜诉,毋庸置疑,这位“李(黎)叔”会很富有。但是,专利法啊,我只能送你一句“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啊。
google 可是全世界都在用,无所不包就是也包括(合法 Spying)全世界的电子数据 !google-云计算这样明目张胆地干,别国政府都能容忍吗 ?
The video quality of 3GS and mino is very comparable on the other hand.
Both are not very good. While mino generally offers more details, 3GS's color is quite a lot vibrant plus far superior sound pick-up.
Well, good luck with that... I'm not holding my breath.
They are just trying to make some quick bucks out of it, hoping at least one of the bunch among those defendants blinks first.
Be it Apple or MSFT decide to take it seriously and go against Tsera in Court, there will be years of trial for sure, the legal fee might as well kill this little barking dog.
hiz own secret assassination squad.
What do you expect? This is America, as long as everybody happy with his cheeseburger...
明明是“春丽”嘛!
当时这款手机简直盖了,那么薄又有未来感,以至于等我用熟了,偶尔几天看不到它,再见都有惊艳的感觉。
半年后这款手机在新加坡流行开来,几乎能占据总销量半壁江山。那时候满大街都是V3啊。
真替摩托惋惜,多好的公司就这样毁了...
中国人倒相反,生怕别人说自己照顾老乡,最不待见的就是自己人
根据仅仅是某个人很多年前曾经在黑板上画过一个原理示意图。。。
这个触摸专利绝对有效,至少覆盖ipod是很有效的。
如果老美不耍赖的话。
同样是转移技术, 我们当然是把技术转给一个扶不起的阿斗比较放心。
从理论上讲这些公司的知识产权部如果尽责的话,新产品发布甚至开发前需要进行相关检索确定当前技术,现有专利,并确定能规避这些专利风险。所以我对这个小公司不乐观。他的表现更像广告。在中国也有很多类似所谓“中国农民起诉摩托罗拉专利侵权”诉讼发生。
另外:
1.
了,nano刚刚上市。2002年的iPod(Original)y已经可以靠滑动触摸板来控制音量了。而2003年才被批准的专利,在2002年的时候应该没办法被苹果查询到并“抄袭”吧。
专利在授权前就有可能被公开,中国专利法大约是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后十八个月。美国专利法不太清楚。
2.各大公司可能采用的策略:
2.1.从专利法的方面把这个专利无效掉。如已公开技术,没有新颖性,公开不充份,不是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等。当年伟哥在有些国家就是这样被干掉的。
2.2.证明本公司发明是在本专利公开前自行开发。有可能在限定的范围内继续自行使用。
2.3.和解。专利官司时间长,费用高,前景不确定,起诉的小公司不一定有把握拖的起. 我的感觉大部份类似案件小公司和大公司没的玩。
3.专利制度从目前看来对大部份国家中国美国都是利远大于弊。
从好的方面来说,它鼓励创造发明,不否认很多时候很简单的发明就有很高的收益,就像天上掉馅饼一样。有些公司滥用专利壁垒。但更多的时候专利技术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金钱。如果一个专利没有市场前景养着它也要花不少钱。很多时候就是赌博。如果没有很大收益已后谁还会主动的研发,主动的申请专利,主动的把自已的研究成果公开。申请专利族保护好比就像埋雷,IBM有每年几万颗雷(专利)花费巨资在几十个国家维持或新申请。而且这些雷位置确定,结构确定,但他们正被无数的人想方设法的研究并试图绕过。能炸到的人的概率实在是太小了。
从另一方面来说,专利技术也能为我们这些技术上还需要追赶先进的国家所用。如果没有专利制度,你想抄别人的技术都没地方去抄(所有专利申请的时候需要把专利技术公开,换句话说就是以公开换保护。),即使不抄袭技术这些专利申请文件也是很好的参考资料。能让我们少走很多弯路。
无他,中国对它的威胁大。
从媒体就可以看出,报上整天捧印度,贬中国。
象moto这样的大公司不可避免要为政治服务,老印CTO当选和压制中国转移印度就是这一政策的具体措施。
这一步棋看来失败了,此老印CTO烂泥扶不上墙。
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美国人太直了,还不懂得利用胡士泰这样的人。历来外族要想入侵中国都需要利用汉奸才行。
前一阵看到,中情局高薪招华裔,老美也在进步啊
反而是技术一旦转移到中国就需要Dare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