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请对已故国家领导人稍存敬意! -- 巴山夜雨
老年时为后患无穷在自责。
这是对自己的历史地位有怀疑了。
我已经讲过不讨论严打的得失
我知道当时的治安不好,我也知道严打还是有
法制的。对於打击面是否过大,量刑是否过重
是度的掌握,这个很难争论,所以不争。
如果你有数据的话,请贴出1983-84年的刑事案件数。
(以判决的为标准),并于之前之后的几年刑事案件数,
比较。如果这段期间刑事案件数极大地(数倍)高于其
它年份,那么可以认为,严打是有“运动”类型的
一次法制行动。这样的严打,如果在民族地区也执行,
就很容易造成民族之间的矛盾。这种比较,不会有拿
个别案件的错失上升到全体错失的情况。
以此之故,我认为我引用的那个帖子也是讲得有道理的。
不过,我对事实掌握不多,可以待识者指正。问题是
你的帖子也只有结论,而无事实支撑。我只能讲,你提供
了另外一个看法。
而且,你说“而1983年严打的核心是整顿汉族地区尤其
是大城市的社会治安”。难道在严打的文件中有“除了
少数民族地区大城市”的字样么?还是你自己的解释?
这段话很有意思。
过去“共产党民族路线合法性”是建立在
共产党阶级路线合法性上的,所以,打倒头人,
提拔下层干部,都是共产党阶级路线在民族地区
的反映,同意么?
文革后,汉族地区已经否定了阶级斗争的路线,
那么民族地区的路线要不要改呢?
我的看法,共产党建国后的前三十年,仍然是革命
党,以阶级斗争为纲,共产党只维护一个阶级的利
益,而压迫另一个阶级。共产党建国后的后三十年,
共产党放弃阶级斗争为纲,平反冤假错案,开始
转型,转为执政党,它要维护的是全社会各阶层
的利益。到江泽民提出“三个代表”,就是明白
宣告这个转变,不再是只做不说。
共产党的这个路线改变就我所知是顺应历史潮流的。
阶级斗争为纲的做法到了文革后期,已是山穷水尽,
天怒人怨。不是这样的状况,凭邓小平,能扭转毛
主席的路线么?
胡不知道粮食做成肉蛋奶效率有多低么?
只看数据的变化容易得出错误的结论。
要讨论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白过去是哪些汉人
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到西藏新疆去的。明白了这点,
才会正确理解为什么在胡的政策松动之后大批汉人
回内地。
以前,到新疆建设兵团去的大多数青年都不是“自愿”
的,在上海,如果一个青年初中考高中不取,或高中
考大学不取,称之为社会青年。社会青年就要被动员
到新疆去了。这个青年所在的里委可以天天带人上门
敲锣打鼓“欢送”青年到新疆,青年的父母会被停工
办学习班要让他们送子女到新疆。而在当时,大学的
招收比例是极低的。
所以讲,边疆的生活条件艰苦,汉人人心思归,是大批
汉人回归内地的主要原因。现在论坛上拿着边疆汉人
构成的事批评胡耀邦的,有一个算一个,出来说说有
谁愿意自愿到克什、伊犁去移民实边的?没有这个打算,
就不要大义凛然地谈什么汉人比例问题。这很虚伪。
胡耀邦让汉人归内地是符合大多数支边汉人的利益的。
这些支边汉人献了青春,献了终身,谁又有权利要他们
献出子子孙孙呢?
相反,现在边疆的汉人构成再次上升,大部分是因为
许多汉人到那里做生意,讨活路,同时也改善边疆的经济
状况。这是汉人自愿地到边疆去,现在的政府,如果认识
到移民实边的重要性,就应该为这些汉人提供法律上公平
的保护。
“共产党放弃阶级斗争为纲,转为执政党,它要维护的是全社会各阶层的利益”的前提是全社会各阶层都愿意将维护自己利益的权力交给共产党。但至少在西藏、新疆等地,原来的农奴主、巴伊老爷们并没有打算这么干。因此至少在西藏、新疆等地,这个路线改变谈不上什么顺应历史潮流,倒是去年和今年的两次大规模的暴乱证明,至少在西藏、新疆两地,这条路已经山穷水尽了。
我说你误解两者关系,针对的就是这句话。严打的来龙去脉我交代过了,既然83年11月就开始纠正严打,何来84年考虑到这个出台“两少一宽”?
当然,你认定有关系的话当然也是一种观点,谁主张,谁举证,除了那个博客,请问还有别的证据来支持这个观点吗?
一次法制行动。这样的严打,如果在民族地区也执行,就很容易造成民族之间的矛盾。这种比较,不会有拿个别案件的错失上升到全体错失的情况。
恕我愚钝,没有看懂这句话的逻辑。您的意思是说只要是汉族地区可以发动运动,而少数民族地区如果运动就会造成民族之间的矛盾吗?那您又如何证明中央在提出“两少一宽”时有这个考虑?“这种比较,不会有拿个别案件的错失上升到全体错失的情况。”一句,实在不能理解
您说我只有结论,我至少拿出了证据说明严打在1984年提出“两少一宽”之前已经结束了。然后顺便针对您贴的那个博客里的那些夸张的例子加以反驳,我举出的事实就是,极端例子在任何时代都是存在的,严打中也一样。那篇文章只谈极端例子很不严谨。我本无意讨论严打的功过得失,只是因为那个博客文章太夸张,不得不多说了两句。而一篇文章前面的论述如此不严谨,不能不让我怀疑其后面的那个结论。
我说了“1983年严打的核心是整顿汉族地区尤其是大城市的社会治安”,您提问“难道在严打的文件中有“除了少数民族地区大城市”的字样么”,很明显又是偷换概念,“核心是”和“只有”是一个概念?说“党的领导核心是胡锦涛同志”难道等于“党的领导除了胡锦涛同志以外的同志”?严打的背景就是当时因为改革开放,城市流动人口增加,传统的社会控制机制失效,造成严重刑事犯罪增加。邓小平的原话是
既然主要关心的是城市治安,少数民族和汉族,哪个在城市多?1983年的时候,自治区有几个大、中城市?和少数民族基本没有关联的事情,怎么就非要扯到民族政策的“两少一宽”上去?
至于最后那段话,如果您认为前三十年在民族地区对最广大民众的解放和现代文明的教育普及仅仅是阶级斗争所采用的手段的话,辩论就没什么意义了。
这一段
这是特点,不一定是缺点。好多人以此批评胡不象个领导人,
这是受中国传统的官威影响,这也是中国封建传统影响巨大
的一个旁证。我对胡的这点持肯定态度,因为我可以通过听胡的讲话
了解我们的领导人想什么。我反对的是一篇报告作下来,满嘴八股,
不知所云。
如何把适量的信息完整准确地传递给听众,如何平和而不露痕迹地告诉你他在想什么,是一项很吃工夫的活路。说话激动本身不是毛病,可以说是特点,不管你是拍桌子打板凳还是泣不成声潸然泪下。但是如果一激动传了错误的信息出来,表了过头的态,这就不是好事了,甚至是有害的,特别是说话还比较有点分量的。如果动辄激动,经常过头,到头来把自己玩进去,恐怕不是缺点也是缺点了。
但是最后人们往往认为自己是辩论派,对方是吵架派。然后跑出来讲大义:你们的....不要出来吵架啦,要讲道理....
这一点。。。。。
第二套阿拉伯字母维文和老维文的区别是,老维文和阿拉伯文一样,短韵母是不写出来的,是要强记的。新阿拉伯字母维文则规定,所有的韵母都必须写出来。
这是维族干部和汉族干部在文字问题上角力弄出来的尴尬结果,在很多其它民族语言中也是这样。汉族语言学家弄出来的方案,少民干部拒绝执行。然后国际势力横插一杠,少民就顺势投桃报李。这次新维吾尔拉丁字母方案也是有国际势力参与。
再说一点,汉族政府发起的运动,对汉族地区汉人
产生的影响跟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产生的影响
是不一样的。不是说运动一定会引起民族的矛盾,
但是引起民族矛盾可能性是很大的。比如文革的破
四旧,在激进的回民青年来看,不养猪就是旧风俗,
应该要破。但对於回族,这就是很大的宗教伤害了。
这个不应该有疑义吧
很多时候,只要你大胆宣扬,别人是会逐渐认同,起码是部分认同你的观点的。不可逆说是悲观了。
种起玉米来不也是不管不顾嘛,世界上从来不缺拍脑门办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