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我闻到了妥协的味道 -- 龙战
刚才已经看到信息,政府决定给乌鲁木齐打、砸、抢事件的遇难者每人20万抚恤金外加1万丧葬费。乍一看,政府对老百姓还真是关怀。可是只要一联想到乌事件(简称)的性质,我不得不说,这次凶手又可以逍遥法外了。政府主动出钱来安抚普通百姓的不满情绪。可是对那些疆毒分子干出的罪恶勾当却迟迟不予定性。不立即动手严惩。这是何道理??现在的高层就是在和稀泥,捣浆糊。
那一百多屈死的冤魂需要的不是金钱而是公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现在政府需要做的不是发抚恤金,而是立即缉拿凶手,严厉打击分裂分子。
乌市军警几天来一直在全市展开搜捕行动,包括在维族聚居区大范围地入户搜查、抓捕。新疆自治区公安厅厅长向媒体透露,通过筛查甄别和审讯,在有关群众陆续向公安机关提供手机、照相机拍摄的视频和照片等线索(这些线索会越来越多)的帮助下,已经筛查出一百多名参与严重暴力犯罪活动的嫌疑人。
在“七·五”当天的无辜死难者当中,不仅有汉族、也有维、回、哈萨克等各少数民族。有一个维族小伙子,在超市当保安,暴徒冲过来滋事的时候他站出来制止,结果被砍成重伤,头部右侧被砍开、脑组织外露。到记者采访的时候,他依然处于昏迷状态,他的母亲守在床边哭泣。医生为了救治他,迫不得已摘除了他的右眼球——即使最终抢救成功,他也会落下终身残疾。
这个司法程序预计会怎么走呢?虽然抓了两千多,但是可能抓到的大部分都是游行示威的小毛贼,在别地儿杀人放火的暴徒却可能很多都跑了,就算抓到了可能也证据不足以定罪。难道就这么放跑了吗?
当然 这也应该
人人过筛子,强迫这些人互相检举——其中少不了上点“手段”,换在内地、放在平时,这可能会带来麻烦,但是现在检察院、法院、司法局都不会去纠缠的。确实只参加了游行、没有其它违法犯罪行为的,让单位和社区领回去加强教育管理;有轻微的打砸抢烧犯罪行为的,根据其认罪态度、检举他人的具体表现等等,在司法行政处罚的范畴内予以处理(具体手段包括行政拘留、拘役、管制、劳教,期限从两个星期到三年),不用走公诉程序;情节严重的,交检察院起诉,按照情节的严重程度不等,从有期徒刑到死刑不等。
要懂得顾全大局,要记住中央正下一盘很大的棋,千万不要干扰做历史的罪人BLABLABLA
实际报道出来了之后你一不说话,二不否定你之前的推测,三不对之后的进展发表看法,四不见你批评抨击维族暴乱分子。。。。。。为什么现在基本风平浪静了,你咋又跳出来了。
PS:没有人身攻击,没有任何恶意,只是提问,站队党速度退散。
小心被人说你人参公鸡,举报禁言了,西西河里的认证举报制度和wow里的亲友团差不多,看亲友多少,不看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