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四面楚歌之南亚篇 印度洋之大博弈之一 -- 井底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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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是整个公司就值50美元,呵呵

然后一下子,就涨到10亿美元。

家园 那不就是皮包公司?[em18]
家园 【原创】四面楚歌之南亚篇 印度洋之大博弈之九

如果这个第三股政治势力,可以表现出与昂山素姬的不同,倒不是没有可能在妥协中冒头。经过多年的和军政府对抗,缅甸民盟的领导人物老的老,死的死,后继年轻人没有空间成长。再加上昂山素姬的一味依赖西方政府的一哭二喊三上吊的悲情牌,和强烈要求对缅甸进行经济制裁的政策,都对缅甸仰光之外的普通阶层缺乏吸引力。而民盟忽视缅甸的复杂情况,把缅甸军政府的生存,简单地怪罪于中国政府,而忽略了印度、泰国,其他东南亚和东亚各国,甚至美国和法国都继续在缅甸投资和贸易的真相,在奥运会之前,参与其他反华组织的抗议大合唱,都削弱了民盟在如何处理国际外交关系上,在缅甸各阶层的信用。

而且昂山素姬本人缺乏任何政府管理经验,又和缅甸非缅族的政治和军事力量,没有足够的渊源,都导致了其执政的难度。除了民盟和军队之间的你死我活的局面,越来越多的缅甸军队中下级军官,商业和企业界人士,宗教人士,甚至知识分子,开始怀疑民盟会不会变成西方,尤其是美国在缅甸作为中美角力的一个工具?如果得不到中国的支持,民盟作为一个执政力量,有没有能力发展缅甸的经济?

在这个微妙时候,缅甸的第三方政治力量,就是少数民族的政党和武装力量,就可以起一定的作用。这些力量,基本上是缅甸的少数民族邦克伦、克钦、掸、若开、孟、克钦尼和钦。按照1947年的彬龙协定,有几个民族是自愿参加了缅甸联邦,但是也有自决权脱离。因此象中国边境的掸邦的四个特区,在法理上,是有资格完全脱离缅甸而独立成立自己的掸国。

当然在未来的选项上,这些少数民族地区是不排除保证自己的实际权力得到保障,而获得伊拉克的库德人的自治权利,而这些都可以成为中国政府在缅甸外交中的操作空间。

考虑到美国在缅甸以及整个中南半岛的操作,都是以遏制中国作为目的,因此中国的反操作,就是要打破这个围堵。如果没有美国在南海和马六甲对中国的遏制,当然就没有中国在缅甸破局的需要。

以当年的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为例,本来朝鲜半岛和中南半岛,都是中国的势力范围和对外来威胁的缓冲地带。因为中国实力的衰弱,没办法防止人家在朝鲜半岛上,维持威胁力量,那么至少也要在北纬38度那里画一条缓冲线。没有办法防止人家在越南动武,也要画一条北纬17度线来缓冲一下。

如果缅甸的未来发展,变成了对中国安全不利的情况,在缅甸出现一个反华的政府和敌对的外国军事力量出现,那么不是说以缅甸为下印度洋的通道和跳板的想法难以实现,恐怕如何保证中国西南地区的安全,就会成为一个大问题。而那时争取在缅甸的第二大城市曼德勒(因为华侨多,也称为华城)的北部,和东枝的东部,以现在的掸邦和克钦邦为主,建立起一个缓冲层,恐怕也是中国国家安全的最小要求了。

当然如果哪个周边国家,与俺们为敌,俺们也必须确信你也没有好果子吃,是这个世界外交关系中的不二法门。

因此中国的选项,似乎就是要用中国的左右手,应对美国的左右手。如果缅甸的民主化进展顺利,少数民族在政府里的势力得到保障,中国自然乐于看到缅甸各派政治势力和各族人民和解,发展对双边都友好的经济和战略伙伴关系。

如果缅甸现政府保持亲华政策,但又不给予这些少数民族一定的政治空间,中国就应该尽量发挥影响力,维持现状。而一旦现政府改换门庭,开始影响中国的战略和安全利益,对不起,这些少数民族的民族自决权就可以提上日程。

中国对未来缅甸政府的要求,就是在与各国保持全面外交方面,必须将中缅关系放在一个更特殊的地位,就是说必须高于缅甸和印度的关系。在缅甸外海科科群岛上的中缅军事合作,自然必须得到保证。

而由于缅甸军政府在60、70和80年代,都出现过缅族为主的对缅甸华族的迫害和排斥行为,在中国投资在缅甸逐渐增多,华人经济势力开始恢复的情况下,中国不能允许有迫害华族的情形重现。当然中国政府不应该干涉其他国家的内部事务,不过民间组织的任何行为,是应该可以允许的。今天的缅甸华族应该未雨绸缪,提前布局,利用自己手上的强大资金力量,应该可以和中国的一些民间组织建立联系,将来一旦事变,可以用自己的安全保安队伍来自保。俺就不信中国之大,还找不到几万有军队经历的退伍军人。

看到当年东南亚的华侨和华裔被人迫害,尤其是印尼那样,烧杀抢掠,惨不忍睹之下,不免有哀其不幸,怒气不争的感慨。难道拿起武器就真的是那么难吗?平时腰缠万贯,自鸣得意,一旦人家几个匪徒杀将过来,只会作逃命的鸟雀之散,是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的。

当然如果缅甸未来的政府,可以在和中国的友好合作中,达到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未尝不是一个好的安排。毕竟世界大势非常清楚,中国的国力会越来越强,识时务者为俊杰,人家缅甸的精英人士们也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

通宝推:细密,樱木花道,李根,
家园 子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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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中央政府领导下果敢地区)临时领导委员会已经成立

掸邦北部第一特区(果敢地区)临时领导委员会已经成立,这个委员会正在中央政府领导下处理当地事务http://news.ifeng.com/world/special/miandiandongdang/news/200908/0831_7925_1326768.shtml洗洗睡了

家园 股价低于一美元时不是要退市么?
家园 【原创】四面楚歌之南亚篇 印度洋之大博弈之十

其实在实兑港所在的若开邦,若开族这个大概3百万人口,以信奉伊斯兰教为主的少数民族,被信奉小乘佛教的缅族和缅甸政府的打压和迫害,一直都没有停止过。在1990年的打压行动中,超过30万难民,只好逃过边界,去了孟加拉国。而其中比较有钱的商人,都走到了云南,投靠了云南的回族。

中国应该善于利用这些关系,建立起若开邦里面的亲中力量,如果只是一味的和缅甸军政府拉关系,而忽视这些少数民族的利益,就会给敌对势力留下软肋,用支持俾路支恐怖活动的方法,来支持若开的反政府势力,从而打击石油和天然气管道的安全性。

当然以缅族为首的曼德勒一带的地方势力,也要逐渐建立关系,形成一个多重和多层的联系,才可以保证中国在缅甸的战略和经济利益得到保障。而中国现在这种样样事情,都必须口径一致,由外交部统筹的方式,无法适应实际情况的要求。比如人家美国政府在施压缅甸,不排除国会议员出面。美国政府在制裁缅甸,但人家企业雪佛龙生意倒是做得红红火火。

最近印度洋里最大的一个变化,就是斯里兰卡政府,终于摆平了泰米尔猛虎分裂组织,结束了自己国家的长期内战。

如果在这个新形势下,斯里兰卡政府可以安抚好泰米尔平民,保障他们的权力,并大幅度重建家园,而使他们获得比泰米尔独立势力承诺要好的经济发展,这个国家就应该是中国要大力发展的一个友好国家。

斯里兰卡因为其特殊的地理位置,注定了其国内政治必然受到大国博弈的影响。印度洋在国际集装箱货运和能源运输上占有的主导地位,决定了所有的大国力量,都必须把自己的影响力施加于这个地区。

在美国势力独大衰退的大前提下,地区性的国家合作是填补美国退却后留下的权力真空。而其他的国际强权,会出现一个复杂而精致的多极权力结构,其表现是在这些强权关系中,不太会出现冷战时代,壁垒分明的一体化趋势,就是敌我界限非常分明。

在未来出现的新结构,比较是一种既有团结,又有斗争,和而不密,斗而不分的状态。套用一句俗话,就是几个强权的关系,好也好不到哪里去,坏也不会坏到哪里去。在事情A上面,大家立马合作,在事情B上面,大家立马斗争。就像二个大佬坐在一个桌子上喝酒,大家的双手,在非常热烈的紧紧相握,但同时脚底下的撩阴脚和扫堂腿,却在同时进行。

中国在伊拉克的操作就值得赞许,一方面需要和伊拉克的中央政府建立良好关系,同时又需要和北方的库德族人交好,通过对土耳其境内的库德人的影响,遏制土耳其变成东突恐怖组织的大本营。

而在斯里兰卡的局势上,如果向地区合作发展,斯里兰卡担忧的又是印度可能会以自然的地区霸权的身份出现,并通过对泰米尔族群的影响,来损害斯里兰卡的利益。所以在这个地方,中国的出现,是受到斯里兰卡政府的热烈欢迎,也符合斯里兰卡,尤其是主体民族僧伽罗族的利益。

本来在斯里兰卡内战的初期,印度是进来拉了一点的偏架。但是由于泰米尔猛虎组织,自己的战略方针不对头,认为印度的偏架还不够,反而认为对僧伽罗族有利,于是一怒之下把人家印度总理拉吉夫-甘地给挂了。这个宿怨(人家拉吉夫的遗孀索尼亚在印度掌权呢),加上恐惧斯里兰卡更偏向中国,都导致了印度在斯里兰卡政府军的最后清剿活动中,比较信守中立。

当然现在斯里兰卡把猛虎们给打死了,如果搞好民族和解,消除原有的对泰米尔族的歧视行为(僧伽罗族来自于印度北部,和婆罗门血缘接近,后来从印度教改信佛教,而泰米尔族生得比较黑,好似非洲黑人皮肤),和快速安定泰米尔族的生活,大力发展经济,保障民生,不然原来猛虎组织孕育的土壤不消除,现在的军事行为,就只能治标,不能治本。

而中国的投资和贸易,包括帮助斯里兰卡进行各项民生,如电厂、自来水厂、道路和医院,都是这个过程成不成功的关键。另外在斯里兰卡开发出大型集装箱港口和能源化工基地,把这里作为一个辐射非洲,欧洲,中亚,南亚,东南亚的物资集散地,将会是对斯里兰卡和中国双方都有大利的好事。现在还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开放中国市场给斯里兰卡产品,取代欧洲市场在斯里兰卡经济中的地位,从而防止欧洲人以此为代价,来要挟斯里兰卡政府。

中国当然不需要在这里建立军事基地,但在亚丁湾和安德曼海巡航,保护中国航道的军舰,在斯里兰卡补养一下,休息一会,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如何把斯里兰卡的国家利益和未来人民经济生活的提高,有效的和保障这些航道的安全结合在一起,是中国一定也可以做到的事情。那么保护中国人的航道,就是保护斯里兰卡人的饭碗。

中国需要发展的另一个战略,就是要加强和重要战略地位的邻近国家的民间友好关系。比如说,在缅甸,有大量来自日本民间的支援者,来当老师,当医生等等,为贫穷的缅甸乡村居民们提供急需的服务,使日本人成为缅甸民间最受欢迎的外国人。而中国曾经在非洲进行过这样的援助,而现在的中国人,越来越多的是出来做生意和赚钱的人,也越来越多是为了赚钱不惜损害当地人利益的人。最近一些国家,比如说太平洋一些岛国,开始排斥当地经商的中国人,值得重视。像缅甸和斯里兰卡这些对中国国家战略和经济利益极其重大的国家,民间友好的经营非常非常重要。希望现在的中国政府,不要忘记了自己曾经有的传统法宝。

中国在缅甸的战略境遇没有斯里兰卡这么好,是因为作为地区性力量的缅甸,除了现在来自美国的军事威胁,在地区局势里还左右逢源。这也是为啥泰国克拉地峡的中转功能(哪怕是不开运河,只是中间传递)应该值得好好考虑。如果缅甸的主体民族缅族觉得他们不想吃中国送上来的这个经济合作的鲍鱼饭,那么他们的地区对手泰国是不介意好好吃上一餐的。

这个就要求中国的战略决策层,在考虑印度洋战略时,要有多头并举,多面出头,不同角色唱不同戏目的综合策划,而且要利用各国势力的互相角逐的情况,来最终达到自己的战略部署。

家园 说易行难阿

推动大象的屁股

家园 理是这个理

毕竟世界大势非常清楚,中国的国力会越来越强,识时务者为俊杰,人家缅甸的精英人士们也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

但有些人就是贱,不撞南墙他不回头。

家园 搜得到?

美国究竟怎么一点点人就要借机会收拾了缅甸啊?

究竟公开在哪里啊?

家园 楼主以前介绍过他的一些资料来源,比如花街日报经济学人
家园 再回复一下,俺搜到的。

来源~ http://ecocn.blogbus.com/logs/21330735.html

【2008.05.15】To protect sovereignty, or to protect lives? 主权,还是人权?

The UN and humanitarian intervention

联合国与人道干预

Toprotect sovereignty or to protect lives?

主权,还是人权?

May15th 2008

FromThe Economist print edition

2008年5月15日

《经济学人》印刷版

The new notion of global responsibility to alleviate suffering has struggled to win acceptance—and Myanmar will not be the place where it comes of age

关于减灾中国际责任的新看法已努力获得认同,但在缅甸还无法施行

“IT WOULD only take half an hour for the French boats and French helicopters to reach the disaster area.” Those were the wistful words uttered by Bernard Kouchner, France's foreign minister, as his country's diplomats at the United Nations vainly argued that aid might have to be “imposed” on Myanmar if the military regime refused to co-operate.

“法国的船只和直升机距离灾区只有半小时路程”。谈及此,法国外长库什内颇为沮丧。而法国外交官也正在联合国徒劳地试图说服国际社会,如缅甸军政府继续拒绝合作,应对其实施强行援助。

Even as he spoke, diplomats from China,Vietnam, South Africa and Russiawere mocking his idea that the “responsibility to protect” (a new concept in global affairs, implying that saving human lives might in some extreme circumstances override sovereignty) could be invoked in the case of Myanmar's cyclone. China noted acidly that the idea had not been cited in 2003 when France suffered a deadly heatwave.

库什内认为对于缅甸风灾,国际社会应行使“保护责任”(国际事务中的一个新概念,指在极端条件下,可以超越主权挽救生命)。对此,中国、越南、南非以及俄罗斯等国的外交官却颇不以为然。中国不无嘲讽地指出,2003年热浪肆虐法国之时,法国并未提出此说法。

David Miliband, Britain's foreign secretary, reignited the debate on May 13th. Challenged by a radio interviewer to say whether the new concept (designed to deal with crimes like genocide or ethnic cleansing) could also apply to natural disasters, he replied: “It certainly could, and we have been absolutely clear...that all instruments of the UN should be available.” But nobody expects Britain, France or any other country to fight its way into Myanmar. As Mr Miliband observed,“the regime has 400,000 troops in uniform.” For ordinary people, unfamiliar with the UN's arcane workings, it looks rather depressing. Will there ever be a good moment to cite the notion of a responsibility to protect—unanimously adopted by more than 150 states at the UN World Summit in 2005—as Mr Kouchneris now suggesting?

5月13日,英国外相大卫·米利班又重启辩端。在一家电台对其进行采访时,他被问及这一原本为应对屠杀及种族清洗等罪行而提出的概念能否适用于自然灾害。他答道:“当然可以,我们的立场很明确……联合国应采取所有可能的手段”。至于由英、法或是别国强行进入缅甸,外界并无期望。正如米利班所说:“缅甸正规军军力达40万”。对于不熟悉联合国复杂运作的普通人来说,这一结果令人沮丧。2005年联大会议上,150多个国家不记名投票通过“保护责任”原则。但究竟有没有什么合适时机,正如库什内先生所倡议的,将此原则付诸实施呢?

The tortuous development of that concept is a tale close to the French minister's heart. As a young doctor, he saw the horrors of the Biafran famine triggered by Nigeria'scivil war. Soon afterwards he co-founded Médecins Sans Frontières (Doctors Without Borders) and became a leading supporter of the “right of humanitarian intervention” in cases where governments fail their own people.

“保护责任”这一概念的发展一波三折,而且同库什内的心路息息相关。他年轻时从医,曾亲眼见证尼日利亚内战之后Biafran饥荒的惨状。此后不久,他参与创建了“无国界医生”组织。作为“人道干预权”的坚定支持者,他坚持认为应在政府罔顾其治下生民之时行使此权利。

What Mr Kouchner was proposing sounded, in its stronger versions, like a revolutionin global affairs—overturning the 1648 treaty of Westphalia, which upheld the right of sovereign states to act freely within their ownborders. The UN Charter of 1945 also upholds the Westphalia principles, by stating in article 2(7), that “nothing should authorise intervention in matters essentially within the domestic jurisdiction of anystate.” But Chapter VII does entitle the Security Council to take action incases of a “threat to the peace, breach of the peace or act of aggression”.

库什内的倡议如更进一步,可能会成为国际事务中的一项变革,完全推翻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条约。该条约认为主权国家有权在其国境内自由施政。1945年的《联合国宪章》依旧奉行该原则,其第二条第七款,“不得授权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而第七章中又授权安理会在遭遇“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或侵略之存在”时采取行动。

Tension between those two principles—sovereignty versus intervention—has been palpable for decades. Some countries stress the enforcement powers laid down by Chapter VII. Others (mostly in the poor world) insist that state sovereignty always trumps, even in humanitarian emergencies.

主权和干预之争已存在数十载。某些国家强调《联合国宪章》第七章赋予的干预权。而其它国家(贫国居多)则坚持国家主权至上,即便是在发生人道危机之时。

Inpractice, since the end of the cold war the UN has been intervening more often in conflicts within (as opposed to between) states. Sometimes it has happened with, and sometimes without, the consent of the governments concerned.

事实上,从冷战结束至今,联合国已多次干预各国的国内(而非国际)矛盾。有些时候得到了该国政府的同意,有些时候却没有。

In 1999 Tony Blair became the first world leader to assert a moral right to “get actively involved in other people's conflicts”—even without leave from the Security Council—if it was the only way to stop dire suffering. Speaking in Chicago after NATO's war over Kosovo, which the Security Council had declined to endorse, Britain's then prime minister made the case for “just war, based not on territorial ambitions, but on values”.

1999年,托尼·布莱尔在国际上首开先声,他提出,如果“积极介入别国冲突”是阻止伤害的唯一方式,那么在道义上就有权进行,即使没有安理会授权。他是在芝加哥做出上述表示的。当时,科索沃战争尘埃方定,此前北约并未获得安理会授权,而这位英国时任首相认为此次行动“是正义之战,并非出于领土野心,而是基于人类基本价值”。

Four years later, an American-led coalition invaded Iraq, using somewhat similar rhetoric about the need to overthrow a dangerous tyrant for the good ofeveryone. Although it wasn't in any formal or legal sense a test case for responsibility to protect, many people felt that the disastrous outcome in Iraq discredited the entire idea of intervention for “altruistic” purposes.

四年后,美国及其盟国入侵伊拉克,当时的理由颇有几分类似,说推翻一个危险的暴君符合所有人的利益。尽管此次入侵绝非“保护责任”的正式的或法理的实践,但其在伊国内造成的灾难性后果使得很多人对于干预的“利他”动机起疑。

Lessof a right, more of a duty

更多是责任,而不是权利

Meanwhile,Canada had set up an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Intervention and State Sovereignty,under the chairmanship of Gareth Evans, a former Australian foreign minister,and Mohamed Sahnoun, a former Algerian diplomat. In their report, published in2001, it was they who first suggested changing the discretionary “right to intervene” into a more muscular “responsibility to protect”, or R2P as it is known in diplomatic jargon. Under it,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in effect the UN) would be placed under an actual obligation to take, if necessary,coercive action to protect people at risk of grave harm, in accordance with clear criteria.

加拿大成立了一个“干预和国家主权国际委员会”,主席是澳大利亚前外长Gareth Evans和阿尔及利亚前外交官Mohamed Sahnoun。在该委员会2001年出版的一份报告中,首次建议将由各国可自行定义的“干预权”改为更强硬的“保护责任”,也就是外交界所说的“R2P”。根据这一改变,国际社会(亦即联合国)将承担起义务,对公认正遭受严重伤害的人民进行强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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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rhaps. But the idea will need some clearer successes than that if it is going to survive. And Myanmar, apparently, is not going to be one of them.

支持者们可能自有其道理。但这“保护责任”如想继续获得承认,仍需要一些更有说服力的成功案例。而缅甸,显然不会成为其中之一。

家园 其实不用这么复杂

找些中间人,给印度、缅甸的某些有战斗力的势力送钱送枪即可。

枪,可以卖俄国的;中间人可以找巴基斯坦人(去印度),泰国人(去缅甸)

外交部?别让他们知道就行

印度的阿萨姆邦、那加兰、毛派游击队,缅甸的佤邦都可以送。

家园 楼主至少提了三次美国要武力干涉颠覆缅政权了

最后一次干涉救灾还稍微靠谱,但也是救灾为主,

究竟怎么武力颠覆政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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