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我们大家都是过客《十二》老魏 -- 潘涌
我看胡哥也搞不清
您没加上,参加法轮功的老干部也是这批人,算是手下留情。
介个……介个,兄弟可是亲耳听到过几位魏电工的同班同学说起过当年他偷人自行车的趣事儿哟——为此还进过局子!
潘先生介句话就依然成立了?当年的自行车在家庭中意味着什么,潘先生是过来人,应该清楚吧?
潘先生介个年龄的人还有如此自信心,兄弟是佩服滴,因为兄弟没先生那个年龄,也没有先生介种自信。不过哩,俺以为潘先生要为别人在与你认识前的事情打包票——尽管你认为你很了解他,或为听过的谁谁谁的日记真实性打包票,都需要慎重,不要总是一口一个“我们这个年龄……”,年龄与阅历或“世事洞明”的洞察力,没有必然的逻辑联系!
介种事情,兄弟自己,也是有过教训的!!!
80年代是可以劳教的,当然了,如果正好是8394(83年9月4日开始严打),可能就是十年八年徒刑了,如果还有别的什么"流氓行为",毙了的可能性都有.
参加[**]功的老干部真有一大批啊,不过,一开始打击,他们就迅速“转化”,速度还是很快的。
集体行为,因而没有追究个人行为,当然很多人年龄太小。
凭什么认定滴?凭魏电工的自述?
嘿嘿嘿嘿,介件事情,好象跟魏电工当时的红卫兵身份,不搭界吧?
最低限度,潘先生在为朋友放大话打包票的时候,应该想一想介样一个问题吧:革命小将打砸抢是明火执仗,而“小偷小摸”哩?
如果把打砸抢来的东东据为已有哩?当年的革命群众组织会怎么看介种行为?还是当作“革命行动”?
嘿嘿嘿嘿,潘先生啊,介条河里,过来人可是不少哟!
几乎为零。
在跟我讨论关于在老魏那“投资”的问题时,和在这里跟双石讨论老魏的“小偷小摸”问题时,都有这种现象。不至于是看不懂别人帖子吧?那究竟是什么原因呢?我觉得是避重就轻,故意回避。网上讨论,玩这种技巧没必要吧?那只是显得自己心虚。
老潘要是那么较劲
那一拨又一拨的唾沫
早就把他淹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