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魏京生,无语 -- 浮浮沉沉
这个人本身不重要。我也不赞成他这种极端分子,但楼主似乎又走到了另一个极端.
中国这么大,各种各样的事每天都有发生,对于“在大街上把人抓去以后就给杀掉摘取器官的”我也查到一个例子:乞丐之死背后的器官交易. 我觉得这只是个例,但是个例可能也展示了一部分国人对生命的漠视。
其实不要说器官交易了,现在各地特别是南方地区拐卖小孩的事例也很多,拐卖后有的可能卖给不能生育的家庭,有的可能就直接弄残疾了卖给职业乞丐当道具。我太太昨天聊起这种事特别害怕,简直都不敢把小孩带出门了。
美国这个地方也有不少拐卖小孩的事件,很多也是被残忍的杀害了,很多也找不回来了。但是美国对待丢失小孩的报案都是作为紧急情况处理的,IRS或者其他政府机构发的表格,都经常会贴出多年前丢失小孩的照片呼吁知情者报告。作为对比,在国内丢失孩子的父母经常只能自费寻人,甚至公安局还有规定要丢失24小时后才能立案。我想,中国要建设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这些点点滴滴的地方还是要学习的。
其实可以问一些更深层次的问题,为什么国外就那么重视,国内就有点草菅人命的感觉呢?为什么国内的官僚对纳税人,对自己的衣食父母就可以那么冷漠呢?我不想卷入讨论,只是希望楼主的人生经历再丰富一点,到了为人父母之后,能回过头来想想这些问题。年轻人偏激一点没有关系,但我不希望20年以后,等现在的70,80后掌握了权力,中国还是现在这个样子, 那就太悲哀了。
或许魏也是有感而发吧……
贵州杀人盗器官案?
假设在大街上随便绑个流浪汉,谁知道他取下来的器官能不能与患者的血型相符?
再说,器官一离开身体在常温下很快就会死亡,一般人很少有保存的技术吧?总不会像某都市传说那样拿个冰块降温就成。
现在有太多新闻报道素质低下,在这种情况下,关键事实还是需要证实为好。
这种事派出所一接到报案,一般情况是马上派人调查,立案是以后的事。
小孩突然不见了,最大的可能是走失,还有个不太大的可能是社亲朋抱出去玩忘了打招呼,当时肯定只能先在周围找,一般要到夜里还找不回来才能确定是型事案件。
难怪魏电工被到处喊打
总是抢其他走狗的骨头,吃相太难看
特别是最后一句
president erection
全文在我上面提到的链接里,可能你没有仔细看。部分引用如下:
“被告人王朝阳为获得非法利益预谋卖他人人体器官。2006年11月9日晚,被告人王朝阳伙同王晓辉、刘会民、王永良(均在逃)将被害人仝革飞(乞丐)捆绑至行唐县上方村南的废弃旧变电站院内。王朝阳用事先准备好的工具将仝革飞拘禁,之后王朝阳与医生陈杰等人联系买卖人体器官的具体事宜。2006年11月15日凌晨5时许,被告人王朝阳在废弃旧变电站内先将仝革飞勒死,之后欺骗医生陈杰等人称是被法院刚执行完死刑的人员,让其将肾脏、肝脏器官摘取,王朝阳得赃款1.48万元。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结论:仝革飞系被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其间有一个小细节——王朝阳7月3日在法庭上供述说,“正切割时,仝革飞突然抬起手臂抓了一个医生的臂膀一下,有名医生踩住仝革飞的胳膊,很快就弄完了。”
说起来就说吧,这是一条产业链,最大买家是外国人.全世界都知道在中国做人体器官移植是最便宜和安全的.
有你引文提到的2007年7月15日(网站标明是16日)的电子版:http://www.nfcmag.com/magazines/30
未见引文内容。
用“王朝阳”、“仝革飞”作关键词搜索站内无结果。
请提示应该如何得到你引文中的信息?
南风窗的文章好像这里有下载 我没有权限下载,但是从摘要看是一样的。
这个案件是法院公开判决的,不存在捏造的可能。这里有篇新华网的报道你总该相信了吧?虽然细节没那么全。
要是真被和谐了,我估计抹不清造谣的名声了 :)
从你的疑问来看,GFW还是有效果的,媒体的选择性报道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舆论。
但我觉得再完善的制度设计都不能杜绝这样的恶。个体的恶是无限度的,抽肠恶魔是真的,开膛手杰克是真的,各种变态虐杀也不全是恐怖电影中才有,活摘器官如果方便实施,谁能保证不会有人干呢,哪怕取下来没有用,不能让他赚到一分钱,但因为可以满足他变态的施虐欲望,他也可能会去做,我们听到过有为了几毛钱杀人的,杀人掠取器官,在那些人眼中,恐怕是比抢银行要更安全的来钱方式,这种人的存在,与政治制度是怎样的,其实一点关系都没有,人心那块黑暗的飞地,上帝管不到,国王也管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