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恢复一夫多妻制 -- 瓦斯
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妻和妾的地位差异巨大,一个是主子,一个是丫鬟。妾不能抚养自己的小孩,不能着正红,不能入祠堂……而妻子可以打骂妾,可以立规矩,甚至可以把妾给卖了。还有,宠妾灭妻还是个不小的罪名呢。
所以要创造新的制度可以,但是说它是“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那就不对了。
一夫一妻多妾也是属于一夫多妻的大类。
有人愿意为了真爱,就无所谓是做大还是做小。
哪怕是做小,也算是有个名份。
有了名份,相爱的人可以公开,就不用偷偷摸摸了,社会就安定了,和谐了。
南非的新总统,好像就是有不止一个夫人吧。
愿意嫁给刘德华的女人就更多了,可是刘德华却多年不敢公开自己的婚姻关系,这就是一种历史的倒退。
要让所有喜欢刘德华且刘德华也喜欢的女人,都有机会亲近刘德华。
我就不相信刘德华只喜欢一个女人。刘德华本身也是不合理的制度的受害者,他必须忍耐和压制自己对众多美女的喜欢。。。
让天下有情的人,都成了眷属,是中华文明本来就有的元素,反倒是近代把一些好的东西给丢掉了。
只要没有强迫,双方自愿,一切都是自由的。如果在多方角色中,有人不愿意,想要独占,那么他或她就先被淘汰出局了。
问有人愿意给刘德华做妾吗?肯定有很多人愿意。谁想独占刘德华,就会被其他人淘汰掉。
实际上,没有名份的一夫多妻已经很多了,造成很多婚外子女。与其说这样,不如正视,做有效的管理。
到今儿北京人骂人还骂“丫挺的”,无非就是侮辱别人不是嫡子,是丫头生的。
所以其实古代中国哪里那么和平的,一个大宅院里,井里沉上几个简直再平常不过,那可真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啊。
实际上,还有很多人不结婚,或者离婚之后不结婚,只是在广泛地交朋友,同时交很多朋友,这种现象也是一种事实婚姻,而且是一夫多妻或一夫多妻,甚至是多夫多妻。
有些婚姻介绍所,也不是介绍婚姻了,只是群居介绍所了。
这只是缺少一个名份,就是还没有除罪化。
Yesterday 17:15|和菜头
最早,在男权社会里---男人和男人抢女人。 后来,在平权社会里---女人和女人抢男人。 现在,在多元社会里--- 男人和男人抢女人 男人和男人抢男人 男人和女人抢男人 男人和女人抢女人 女人和男人抢女人 女人和男人抢女人 女人和女人抢男人 女人和女人抢女人
社会要大同,你的是我的,我的是你的。
回到原始社会,螺旋式的上升。
说重复了。
不过确实好玩。
都快来砸啊。
最近我得到的通宝相当的多啊。
按照各取所需不影响他人的原则,这个提议有一定的道理.我不懂什么道德不道德,但一夫多妻的确与现代伦理文明是相抵触的.
每个时代和不同国家所接纳的伦理观念都有所不同,许多还以法律的形式保护起来.某些规范仔细去看,的确是束缚人性自由的.不过为什么这样的观念能在主流社会生根发芽,说明其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和人们的生活需要的.一夫多妻制我觉得并没有多大的坏处,实际上一妻多夫仍然在藏地普遍存在着,也没有被强制性革除.
不过,如果我们能同意一夫多妻,那我觉得同性婚姻更应该实行起来,两者同样是自愿行为.
通篇看楼主的全文,如果能把一夫多妻作为一种生与俱来的自由权力去分析,说服力会更强.而不能总强调女性的依赖,恐有歧视妇女之嫌.败金,依赖型的女人的确为数不少,但独立,讨厌老男人丑男的女人实际更多,我感觉现在社会的风气过度宣传前者,而后一种情况却变成了不能说的秘密,实际是许多有点小钱而没有真本事的老男人自欺欺人而已.
希望楼主能发表一些更符合时代精神,不老套的观点.
辅以明娼暗鸡网上实名兼三级擦边平面媒体。
如果不是脑子进水了,哪个男人会天真的想当然以为一夫多妻不是当代一大酷刑。不要小看两岸三地到处养情妇的港台小老板们,更不要以为家中红旗不倒家外彩旗飘飘是一件举手之劳。这其中两性欢娱恐怕不及对大脑永久性损伤的十分之一。
哪个少女不想宝马王子,哪个少男不想三宫六院,不过处于性压抑中的海市蜃楼总不能被当作人生目标制度化吧。对此的解决之道就是提倡青春期男女的性解放,彻底解除性压抑这个枷锁,让人在心理扭曲之前尽快度过这个阶段成长起来。在这一点上,中国的未来几代应该比以前的人乐观的多。
偏偏加个什么传统文化的帽子干什么。。。
幸亏俺及时出手,拿了回来。啥时候扔蛋激活了?还和送花凑的这么近
本篇雄文与俺得见解惊人相似,可见聪明人的看法总是相似的,不聪明的看法各有各的不同
说来说去,其实都是万恶的新社会,废除了一夫多妻制,导致了这么悲惨的景象发生。这种婚姻的独家私有制是一切冲突的根源。可怜上辈子筹划要投胎为姨太太的mm们,这辈子却背负了小三的骂名。
俺郑重提议,为了社会和谐,实行多夫多妻制,能者上,庸者下。全面推行蜘蛛网式家庭结构,实现全民最大幸福!
与其说偷偷摸摸地,不如光明正大地。
在历史上是合法的东西,只是最近几十年变成非法了,但是又是法律所不追究的。
在台湾国民党统治之下,性工作者一直是合法营业的,只是到陈水扁上台才变成非法了,关张了。性工作者走向合法,是世界上的趋势,陈水扁走向了逆行。有关民国的电影和其他文学作品中,国民党大官经常是有很多姨太太的,可见当时还是合法的。
而在大陆的法律方面,没有通奸罪,以前有流氓风化的治安处罚,现在这也没有人管了,说明大陆已经相当开放和自由了。但是在台湾,仍然有通奸的罪名,仍然有很多妨害家庭的案件在起诉中。大陆碰到婚外情的事情,基本上就是离不离的问题,几乎没有谁能够把第三者告上法庭的。
像性工作者和婚外情这些东西,都是面临除罪名化与合法化的问题。
现实中存在的东西,法律和道德上仍然是非法的,那么就只好偷偷摸摸。还不如光明正大,还法律和道德一个尊严----修改法律和道德标准,让存在的东西变成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