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我估计韩俊波很可能被政府作为牺牲品处死 -- TrueSam
按照中国的法律,于法于理都当然不应该被处死(他犯罪是75屠杀之后政府无力保护群众的超级恐怖气氛中,为了保卫自己财产,听信传言, 头脑冲动而杀错人?), 不过我估计政府为了向维族人显示自己不偏不倚, 政府不光保护汉人, 也誓死保卫维族人, 很可能要牺牲掉 韩俊波 这个可怜的汉族个人, 而拿他开刀以满足维族人要汉人流血抵命的潜意识
这很可能成为法律服从让位于政治需要的可怜悲剧
我做出这个判断, 完全是基于我在国内时候对政府的了解,我太了解政府和国内大环境了,(虽然我在这个版面从来没说过政府坏话, 呵呵) 我看 那个买买提海归版面在讨论什么海龟回国参与国内学术或者经济建设, 就止不住冷笑, 还有什么清华海归博士浙大跳楼, 活该! 这个糊涂蛋不会是第一个, 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你不是不能海归, 但是为对家人对自己负责,起码要把绿卡拿到再考虑海归留一条退路把, 为什么? 自杀者对中国现实、对政府、对高校、对文人相轻太缺乏了解了、太一厢情
愿了, 回归去如果能当市长以上大官鱼肉人民那可以考虑, 要当什么中层一下的实干者、建设者, 那是萤火虫扑火,自寻死路, 怪不得别人的, 幼稚如此,可悲可叹
政府判了韩俊波死刑自以为做得漂亮 在外媒前很有面子, 殊不知 君视民如土芥 则民视君如猪狗
殊不知 维族人的不满绝不会因此而收敛, 对外不能平异族之懑, 对内自己人人心尽失, 呵呵, 政府总有一天会意识到将来有一天要为自己今天的愚蠢pay off 多么大的代价
结果是不光新疆, 内地还有海外很很大部分汉人人心尽失,所失会远远大于一时面子上的所得把, 希望政府有识之士能够三思
是个人遇到这样的是精神上的压力和打击是可以想见的。这样辩护理据相当充分。
检方很难批驳。
以此至少可减轻罪责。
2. 他听信传言, 认为来的维族是要抢劫他超市
如果政府警力能够及时出动保护无辜群众, 何须自己冒风险去自卫反击?
整个事件合在一起就好弄了
国外反华势力蓄意已久
故意引发韶关事件
并以此为导火索发动新疆事件
韩等人不过是正当防卫,甚至是国家反分裂的功臣
中央政府首先要明白谁才是支持他的核心力量
如果报道属实,被杀的是无辜的,而且不是一下子打死,算不上冲动。
这个人家都逃跑跳楼了,继续追打算不上正当防卫。
不讲偏见的话这个等于听说有妇女被强奸,上街打死一个男的然后声称是基于义愤。
不过应当考虑:
1. 政府保护群众不利造成大面积恐慌在先,
2. 他听信传言, 认为来的维族是要抢劫他超市。
政府失了你的心,也无所谓了。
另外pay off用法错了。出了个国,英语没长进,汉语不行了,这倒也是奇观一件。
韩俊波也是政府不作为的最大受害者, 应该申请国家赔偿
搞得那么多群众没有安全感、连70多岁的老大爷都拿棒子上街了, 实在国家之耻, 这个就构成了 韩俊波 犯罪环境的最大动因, 否则一个平时遵纪守法的普通汉人谁这么大义愤去手刃朝自己超市走来的维族人
不搞清楚这一点, 就 混淆了整个事情的大背景, 所以韩俊波犯罪真正的凶手我看要分一半给当地政府, 而韩俊波应该是国家渎职罪的受害者
如果要,那就不能说是牺牲品
没有这个假如,性质完全变了。
说什么呢,我前面呼吁过,无力!
韩俊波的罪行判死刑本身说不上是过分的,毕竟他追杀无直接关系者至其一死一伤的事实确凿。但他犯案的环境背景又确实特殊,并非是事前蓄谋歹意,判决词其实也是默认了他的犯罪动机主要是听信谣言后的冲动,而此“听信谣言”又不同于一般情况下主要因归因自己的“听信谣言”,且他归案后似乎也没有顽抗狡辩,认罪态度尚好。种种特殊因素累加,本来似这种案例现在还是判死缓的比较多。
所以,“是一定要也杀个汉族向内外示以公平,韩是倒霉”,韩案判决被人认为有这种动机的也就不奇怪了,或者说是很正常的推测了。不客气的说,在这事上,政府、法院即使真是被冤枉了,但再冤,能有肉扎洪·艾买提、韩俊波从各自原来平静生活中互不相识一下子成仇,先后丢了性命还冤?
不能说韩是英雄,但又无法称他为暴徒,判他死刑并非纵法,却又觉得也该说一句“走好”。唉,希望这次事件的处理之中,象韩俊波这样让人矛盾纠葛的情况就是这样一个孤例吧。
可实际上两边不讨好。维族那边不清楚,可汉族这边把我们老百姓得罪光了。不说韩俊波犯罪有政府不作为的责任,是政府不作为的受害者。单单从公信力的角度说,我们能相信政府说的话吗?想想韶关事件,从尖叫、跺脚到现在成了追逐,政府自打耳光的做法让我们能相信政府吗?另外,作为一名从事法学教育的工作者,我认为第一次判的无期的那个被告人免死理由还算充分,可第二批判死缓的三个人的理由就缺乏说服力了,坦白罪行就能免死?可没说他们有立功表现,量刑过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