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说文论武之主权在民(一) -- 井底望天
看看人家的历史书怎么写中国的吧,整个邪恶帝国
二
俺觉得中国的民族主义,或者是爱国主义的内涵,并不复杂。爱你自己,爱你的家庭,爱你的朋友,爱你的邻居,爱你的民族,爱你的国家,爱你的文化,仅此而已。
在对中国近代民族主义形成中的西方外来因素被夸大到了极致,而中国的文化则在文化主义的简略归纳中,将原本的民族主义意识给轻轻地抹掉了。这个错误的认知,源于俺前面说过的,作为中国知识分子信奉中的儒家文化体系中民族主义意识薄弱,成为了学者们主要的取舍方向。而对普通民众中的朴素民族主义的存在,却被有意和无意的忽略了。
而且因为中国作为一个文明的存在,和一个古老民族的产生,其朴素民族主义意识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在《左传》中提到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种粗浅的华夷之辩的朴素民族主义思想,也慢慢加入了“入夷狄则夷狄之,入中国则中国之”这样的灵活的标准。
这套标准,采取了文化作为判断,应该是周朝发生的事情。
如何理解周朝,是研究中国历史的一个基础。大部分汉学家都同意,周朝大概可以看成后来中国的很多文化传统的形成期。在这个时期,发生的重要事件就是武王伐纣,从而取代了商朝的统治地位。
虽然说在周朝的来源上,各派学者争论纷纭,有海外学者认为周族是来源于西北游牧的突厥族系,但并没有考古和语言上的证据可以支持。更多人认为周族也是起源于龙山文化的一支,只不过生存的条件和中原的龙山文化的其他族系更恶劣,和其他游牧民族的接触和融合更多,因此表现出了和商朝文化有一定的差异性。
周朝带来的主要政治思想变革,在于推翻了商朝的上帝和祖宗崇拜连带的巫术,作为政权的合法来源。取而代之的是,引进了超自然的天命概念,作为政治权利的合法来源,并提出了道德规范的德的概念,作为统治者天命所归的人为体现。
而周朝的天下为王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天下观,必然牵涉到把自己的文化体系放在超越周边的四夷之上,从而奠定华夷之辩中,以文化和道德的自我标榜,来确实自身的优越地位。这种文明人和野蛮人的划分,在事实上达到两个效果。
一个是文明人对野蛮人的侵蚀,是符合天命之所归,因此在道德上是正义的。因此这个论断的现实意义,是要满足于周天子带领华夏族群,就是当时从商朝接管的所有族群,和协同周国造反的其他族群部落,完成对边缘所谓野蛮部落的扩张。
这种俺扁你就是替天行道,你反过来揍俺,就是恶魔行为的逻辑,在远古的中国,和今天的西方世界,都是非常熟悉的调调。所以无论你换个啥子牌子,比如说,不再用文明人和野蛮人之分,而是以民主自由和专制独裁,或者以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给对方贴希特勒标签,贴恐怖分子标签,诸如此类,一高兴就去拯救伊拉克人民的谎言,都是新瓶子里装的旧酒而已。
第二个就是你得给人家一个出路。当年周天子对蛮族的征伐,除了战争之外,可以做到的就是屯军和土司两个手法。周天子的军队,带领着一帮商人和教师,来到人家蛮族的地界,然后就是建立了一个军事据点,开始农业和商业。农业是由士兵们兼任,就是屯田,而商业就是要建立起与本土的经济、政治和文化联系。
但因为自己的人数有限,就要和当地的土著结合,给人家土著的领导人一个官做,就是封一个土司。当然还是要看蛮族的势力有多大,在周朝的时候,好歹要封人家一个诸侯吧。于是这个诸侯,就变成了王朝政治管理系统里的一个环节,变成了周天子的当地的代理人,然后也许可以幸运的通过和周天子联姻,从而进入贵族的小圈子里面,而教师的作用,则在于让这个新贵族的家族可以被教化到能够为本土的圈子所接受。
这个过程,就是你给人家留的一条出路。在中国的古代,叫做蛮夷华夏之则为华夏。看一下西班牙人当年在北美洲殖民,过程其实大同小异,就是军队手里的洋枪,建立一个个城镇,比如叫做Mission San Jose之类,然后圈起来的土著精英们就要开始在天主教教堂里,接受洗礼了。
这种因教化而接受你,在基督教里和伊斯兰教里,都同样存在。本拉登在伊斯兰教徒中,被人诟病的一点,就是在没有给人家异教徒一个机会皈依之前,就把人家给灰飞烟灭了。
而比这种灵活性要低劣的,就是在西方盛行的种族主义,那就是主要以肤色为标准,进行的划分。以美国为例,原先的人种划分,是区别于来自于德国北部、英国和北欧的人种,和来自于南欧,如意大利等等地方的人种区分。后来这种区分放宽,开始变成为白人和有色人种区分,但所谓白人,是不包括中东、中亚和印度等等成分在内的。
这种区分,包括不允许隔离开的族类通婚,和其他限制你的财产权、土地拥有权等一系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歧视政策。在这种政策下,不光黑人、中国人和白人通婚是非法的,曾经有印度白人,把官司打到美国最高法院,其理由就是作为雅利安人的一分子,并没有违反美国的有色人种和白人不允许通婚的法律。
美国真正达到文化意义上的“只要你认同我的文化,你就成为我的一员”的灵活性,大概也就是1960年代黑人民权运动以后,至少在精英阶层上,美国社会接受了有色人种精英为平等的社会一员。而作为其他非白人的黑人、亚裔、拉丁裔和印第安人土著的下层人士,则并没有在实际上,为社会所接受。
比如说最近美国发生的一件事情,就是在美国总统都有黑人血统的今天,仍然有一个黑人要娶一个白人老婆,而在政府公证处被人拒绝办理手续的事件。当然至少这种文化上的歧视,已经不被法律和公众舆论所接受。
显然不是为了民族主义而民族主义。
这个提法的背后是有更深的目的。井大从历史经验中,且不说找依据,但说引荐先人智慧吧,究竟还是为了现在服务。
民族主义只是一个提法。 红朝已经60年了,当年提中华民族为的是独立自主,民族自由。而改革开放30年以后,红朝庞大的身躯开始暴露出很多问题,从肉体到灵魂都需要新的理论来解释,为之现在和将来提供理论依据。
民族主义好是旧瓶,而重要的是里面装的新酒。
说得更直接一点,他们不同意有用吗?他们有资格不同意吗?
呵呵。
再耐心往下看看!
一是民族学意义上的民族,比如汉满蒙回藏之类。
二是政治意义上的民族,比如中华民族、美利坚民族之类。
“国族”是指第二义的民族,这样防止造成歧义。
所谓有教无类,中国可以有很多种族,但只能有一个被同一文化凝聚起来的主导民族.
中华民族的精神跟历史上的汉族是一脉相承的。
汉族从来就不是一个只有血统意义的民族概念。说历史上只有汉人,没有汉族也不算大错,看你对民族的定义是什么了。
中华民族本就是一个政治概念,爱国没错,不过最好先分清那是一个什么国,有人说满洲国的银元上也有“帝出乎震”,不要错爱成满洲国就行了。
您要同化其他50多个民族吗?而且是这么大声嚷嚷着要用汉族文化来消亡其他民族的文化?
一直知道他的文章目的都是为了国家好的方面在考虑。我只是反对他文章里面的民族主义的提法,以及字里行间将这个民族主义暗示为汉族的民族主义。
民族主义这个词已经被使用过很长时间,有了特定的内容与对象,这个是没有办法否认的呀。而我所反对的,就是这个“民族主义”词汇内容的排他性!不希望井大的文章里面,出现这种排他的词语,而且这种排他还是针对一个国家里面的同胞。
我曾在井大的博客里也反对过,使用民族主义这个词,很可能引起断章取义的赞同和断章取义的反对,根本达不到井大写这篇文章的目的。
井大的民族主义,通过字里行间所暗示出来的仍然是单纯汉族的民族主义,并不符合中国的现状(中国现在是50多个民族),有怎么能希望文章所开出的药方是对诊下药呢?
我也这么认为,可是,我认为井大第一章里谈到的是第一类的民族,而我认为强调第一类民族的民族主义对社会并不好。
刚看完了第二章,没有看出明显的倾向性了。
那肯定是他们搞狭隘的民族主义。
得批判,得批判。
得告诉他们,普世了。
三
从周朝开始的华夏族扩张,就把中国的概念,从商朝的河南一带,推进到了山东、山西、陕西和河北,然后在秦朝、汉朝、唐朝、元朝和清朝几个主要的扩张性王朝那里,慢慢地奠定了今天的这样一个局面。
当然这些扩展,其中包括以汉族和汉胡混血族的对外扩张情况,也包括非汉族征服汉族地区,并带着自己的土地入伙的情况,总而言之,就是扩张中的人民的加入带来的地区性的复杂性。
在周朝开始,这个问题就已经存在,就是如何解决王朝的行政管理制度的统一性,和各个地区人民内部的族群和文化的差异性,在大同和小异之间寻找一个平衡。当然这里所谓的大和小,指的是整体和局部的关系,而不是量化的概念。
解决的方法就是,一个统一的政府行政管理制度,来保证整体的同一性,和灵活的地区实施弹性空间,来解决地方的多元化和不同差别。
在周朝的时候,这个制度就是周公订立的礼乐制度,通过天子、诸侯和士大夫之间的血缘和婚姻关系联系,来维持天下之一统。而在地方上,则因为贵族特权的继承和派他性,通过贵族和自己土著族群的一致性,来实现这个因地制宜的灵活原则。
从秦朝以后一直到隋朝,这个系统就是由儒家教育的门阀和地方豪强维持同样功能,然后在隋唐以后,有科举产生的儒家官僚和地方士绅,就担当了主要角色。
这样一个角色的分化,就形成了两个不同的思想体系。一个就是以天下管理为己任的儒生们,通过科举考试,外放到其他地方为官。因为这些其他地方,通常是不同于自己出生的族群,因此在语言、文化和风俗上,并不能达到和自己管辖地方的人们的良好沟通。这个官员能够做的就是,靠着自己的官话(当然不是人家本地人听不明白的家乡话),和当地懂官话的乡绅沟通。而当地的乡绅们,就会把这个官话沟通的内容,翻译成人家的本地话,和自己的族群进行沟通。
这个官员可能是一个会说官话,来自于广东的人士。而他任职的地方,也许是说吴语的苏州、或者说西北话的西宁,还可能是说藏语的拉萨。而处于社会下层的各个不同族群的人们,因为并没有受到这种精英文化的教育,其文化自然就和这种讲究统一和一致的普世体系不同,而带有更多地域性和族群性的色彩,而这种文化的地域性,自然就是一种党同伐异的朴素族群主义,也可以说是一种朴素的民族主义。
当然用民族这个词,去描绘中国古代的族群主义,是有些不太准确。其中原因是民族这个词,是沿用了日本明治维新后,对西方的nation,就是西方意义的国家的翻译。因此nationalism就翻译成了民族主义。
而中国春秋时代的尊王攘夷概念中的华夏族,确实是有将族群和当时周朝的政治体系联系的因素。这种联系本来只是在贵族一个层次联系的,但随着周王室的权威衰落,各个封国的无可选择地走向了内部和本土的身份认同建设,发生在各个封国之间的战争,就不再只是介入诸侯之间的私人事情,而开始带有国和族群的概念。
因此当曹刿听到鲁国有难,就自己站出来为国分忧了。这个时候的国和族群概念,还没有太清晰的形成,因此如何在思想上和文化上,应对礼崩乐坏的局面,和如何有效的管理各自封国的内部事务,就导致了各派思想家,从孔子、老子、墨子、庄子、荀子等等,用不同的理论来面对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问题。
当然在这个分崩离析的阶段,政治权力从周天子滑落到诸侯贵族的手上,是春秋时代的主要标志。而这个权力进一步从诸侯中,滑落到卿和士大夫手上,是战国时代的事情。这个变化,就是从血统高贵的权力独占,慢慢到血统一般的分权行为,到了汉朝建立的时候,就落入寻常百姓家了。
但是汉朝初期的政治官僚要么就是战场中的功臣分封的公侯们,比如说萧何、周勃和陈平之类,要么就是功臣之后的周亚夫之类。直到汉武帝上台,用了董仲舒的独尊儒家的理念,而对人才选拔制度的孝廉和贤良制度,算是真正开辟了布衣丞相的先例。虽然这种变化不是很彻底,更多的是靠着地方势力和豪强的参与,但显然国家政治的参与度要高了许多。在察举制度下,对官员本籍任职的限制,对不同地区的名额分配,都使国家认同感大幅度上升。
虽然全面的科举制度是隋唐之后才开始成熟,但这种国家认同感大致是在汉武帝的统治期间完成,导致了族群认同从含糊的华夏族,而一变为清晰而简单的汉族。
当然在汉武帝时期,发展起来的全国性商业和市场网络,和长安开办的太学,在文化上培养的儒生群体,在文化上做的整合工作,包括董仲舒的《春秋繁露》和司马迁的《史记》,以及开始慢慢开始的各种民间宗教,到东汉形成规模的道教和佛教的传播,都为全民的身份认同起了作用。
这个从政治、经济、文化和宗教形成统一的整合过程,基本上完成了全民族的身份认同。但是因为汉朝伴随着汉族在西域、岭南、东北和朝鲜半岛上的扩张,在族群身份认同上,你必须留下让人家外来者的加入程序,而因为家天下的原因,爱国和忠君成为一体,因此地方性的普通人民的族群意识,和全国范围的儒生精英阶层的族群意识,存在着某种差异。
这种差异表现在地方性的普通人民那里,国家族群的认同,有时候会被地方族群和宗族认同超越,尤其是发生在不同地区族群的经济利益冲突上。但这些冲突通常发生在战乱期间,当人民进行大规模的跨地区移民的情况下发生,新来的“客家“人群,对早先的“主家”人群造成的资源竞争压力。不过这种冲突,在另一方面,又造成了不同地区的族群的融合,从而使整个民族认同感上升。
希望有一天能听到普天之下莫非华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