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上海闵行拆迁事件之我见 -- 乡下大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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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来你要学贪官呀

原来你要学贪官呀

小心一样进去

家园 开始耍赖了?

明明是你说给国家给集体么?

你觉悟高,大可以在拆迁轮到自己的时候把房子捐献给国家集体,自己一个子都不要。

我这种地觉悟的,该我的钱一分都甭想少我的,甭管用什么样的名义。

我还就不信这就是学了贪官了。

家园 那也是违法

况且一个新西兰人跑到中国来闹革命,应该驱逐。本来就是违章建筑,想讹钱罢了。

家园 这个赠与有意思

将自己在闵行区的6间平房赠与其儿子,但没有变更产权所有人

进可攻退可守啊。

家园 既然产权所有人都没有变,潘蓉夫妇对此房子

的权利更是奇怪的事了。口口声声说是自己的房子,却不是权利人,更说明这个报道多么的荒腔走板。

然后,这户人家到底拿了补偿呢?

家园 新西兰人利用自己国籍优势为老父守房子要补偿

也不是什么说不过去的事情。

两边记者的报道,基本上可以认为在所有权的归属一事上都没搞清楚了。

按240平米赔应该是合理的。

家园 区别大了

这不让很激动的人士以为政府在剥夺外国人在华房产嘛。

这位潘女士始终是以权利人的身份出现,该出现的人比如她的公公、房子里的其他权利人却都不出来说话。所以到底他们家拿了多少补偿,现在还不清楚。

报道的偏颇或错误多误导人啊。

家园 要剥夺外国人在华房产不是政府,而是楼上那叫杯具那人么

对于潘女士以权利人身份出现,倒并不意外。

按中国人传统,家里跟官府打交道的,都是见过世面,有头脸的成员。潘女士显然符合这个身份。做她公公的代理,也不是不合法的么。

更何况,潘本身并不一定理解不动产登记的意思,完全可能认为有赠与协议在先,房子就是自己的。

记者搞不清楚, 那是应该打屁股。

家园 非也非也

在开始的报道里,你看出来潘女士是代理人而不是权利人吗?她有充分的时间弄清楚这个问题,毕竟拆迁不是一时半会的事嘛,记者也有时间弄清楚这个问题,毕竟不是现场直播嘛。

所以说像这类事情,不要那么快下结论,真相总会随着疑点的增加显露出来的。

家园 480平是啥出处啊

您out了吧。

我挺理解你的思维方式的,凡是TG做的总是错的嘛,不希奇的。

家园 拆迁问题上少数“钉子户”未必就是刁民

这则新闻中提到的案例,具体情况我不了解,所以不敢妄言。但有些朋友觉得周围邻居都搬走了,他们没搬走就是刁民,其中的逻辑我不敢赞同。

拆迁对于不同家庭而言,所要付出的代价是不一样的。这里的代价有钱的问题,也有精力上的额外付出,毕竟各家的情况都不一样。政府关于拆迁赔偿问题上的政策,不可能细化到每家每户,只能一刀切,这我可以理解。也正因此,必然会导致有些人满意,有些人不满意。那些不满意的,相信很多也有切身的正当理由,不能一概以“刁民”论之。

说点我家的情况供您参考。我夫妇俩都在国外工作,很多年了,短期内回国是不可能的。父母年事高了,又不愿意在国外常住,为了安顿他们养老很费一些心思。他们单位之前分的房子楼层高没有电梯,所以几年前在老城区给他们买了一套底层带小院的房子,主要考虑到周边医院公园菜场和老年大学等等设施一应俱全,邻居中又有老熟人,方便照应。这些年下来二老生活比较安逸,身体也健康。现在最担心的就是怕拆迁。事实上我父母所在城市的政府对老城区居民的拆迁补偿是比较优厚的,但无论怎么换,也不可能换到现在他们住的那么好的地段,而现有的老城区周边房产根本已经是有价无市了。我父母已经习惯了现在的生活,每天作息很有规律,如果拆迁的话必然要影响到他们的生活甚至身体健康;另外我如果要帮他们料理拆迁的事宜,来回坐飞机折腾,也要费很多精力。从这个意义上讲,无论给多少拆迁补偿,我家都是不愿意搬的,说白了就是三个字:“怕折腾”,已经不是钱的问题了。如果真要拆迁的话,过激行为我们肯定不会做,但也会提出一些附加条件,比如迁往周边环境比较好的地区,等等。当然最好是政府不拆迁,让我父母安度晚年。只要能做到这点,父母百年之后把房子无偿捐给国家我也愿意。

我想,象我家这样情况的人肯定还有,一些没有儿女或者儿女不孝顺的老人可能烦恼更大。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在遇到这类问题一定也会觉得委屈:“我们已经给了你们那么好的补偿条件了,你们为什么还不满意?”但话说回来,就个人而言,赚钱的目的无非就是为了更好的生活质量,如果生活质量不能提高反而下降,给再多的补偿又有什么用呢?说到这里,又涉及两个大的话题:第一是拆迁政策的合理性,领导同志们在地图上画个圈,老百姓是不是就有义务要跟着那根指挥棒走?第二是在拆迁的协商过程中,老百姓有没有“狮子大开口”的权利?这两个问题扯开来,又要涉及爱国不爱国的口水战,我不想给什么说法,但我觉得大家思考一下还是有必要的。

中国这些年发展很快,可以说没有拆迁就没有现在那么蓬勃的城市建设,总体上的肯定是应该的。但在拆迁过程中的血泪,大家也心知肚明,也是很无奈的事。正如西方国家资本主义早期积累中的恶行,这也是历史的必然,是社会发展的代价。那么当现在中国经济发展到了一定的阶段,很多城市的基本规划已经初具规模,政府是否也有必要重新审视现有的拆迁政策呢?听说前阵子中央下文要求控制地方的拆迁规模,这点我深以为然。如果拆迁过程中的悲剧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那么总有一天要给它画一个句号,让历史去承担责任,而让未来去受益。

本想就“刁民”的说法说两句,不知不觉扯多了,也是不吐不快。

家园 给您花一个先

其实还是很两难的,您也看到下面日本水坝的例子了,就是尊重百姓利益的极端例子

家园 如果共产党1500进

肯定得3000万以上出。大多数人是买家而不是卖家,不支持拆迁要高价是必然的。

家园 集体土地所有制,你要先是农村集体成员,才能享受这个福利。

没听说农村学生大学毕业后,留在城市里,办了农转非后,村里面还给保留宅基地的。深圳这边,有些村子自己福利好,很排外,连娶起来的媳妇都没有村里的福利,道理是一样的。

自己已经是外国籍了,还哭着喊着要享受中国农民待遇,有点不合适吧。

当然了,人民的问题人民币解决,一般情况下,拆迁的时候反正是花政府的钱,也不差这三瓜俩枣的,只要房子倒地,肯定是按周边正常标准给补的。这女的估计是把人得罪遍了,大家较真,按法律来,那肯定是自己倒霉。

家园 跟我有什么关系?

就是对香港人不满意 [ 渔樵山人 ] 于:2009-10-28 22:54:22

一是给英国人做了一百年的奴才也没见他们要个民主自由什么的。回来做了中国人了,很有一些当年的奴才在那儿大叫什么民主自由。为什么?就因为他们给英国人做过一百多年的奴才就高我们中国人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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