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薄熙来:有些人埋怨我们“打黑” 自己却不干事 -- 土拨鼠yuanap
应该说各类精英中确实有很多人很有良心,至少现在确实有良心,但如果同类精英因此获得更多的特权,难免其特权被其他不良的精英所利用。普罗大众还是要清醒点,你既然已经是“普通人”,就难免要受到别的“特殊人”的领导,要被各色“特殊人”代表话语权,利益难免要受到侵占。认命吧!人类社会真有点无可救药!
我猜想最初提出:“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的人是看到了所谓王权或者官权体制下,政治权利对实体正义的侵犯太为严重,所以要强调程序的正义!中国古话所谓“官”字两张口,可生之可死之,就是说明原有法律观念中实体正义被权利歪曲这种情况的。程序正义也有其内在的道理。在资产阶级的金权代替政权的要求下,也是很好的一种颠覆固有法律制度的方式。至少用钱而不是权就可以直接收买最好的律师做最好的无罪或减罪辩护,以往虽然可以买通权利去减免罪行,交易成本相比过高。程序正义客观上也了减轻了很多行政干预司法及司法滥权的弊端,国内新闻经常可以看到平民百姓因此受惠的例子。
但经济越发达,难免用类似程序正义这类司法游戏规则的事情就越多,普通人就难免觉得以前是有权买通一切,现在是有钱买通一切,关键是还貌似“合法”!心中的那杆秤完全起不到作用,长此以往,也难免即使在西方也要有人幻想出现“蜘蛛侠”这样的人来替天行道!
总之,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如何平衡制约,法律面临新的突破的需要。以上两位打架,强调的是事物的两个方面,都有道理,还是降降火气吧。
另:所谓法律越来越复杂,一般人弄不懂的事情,其实在其他行业也存在。比如自然科学、经济理论等。人类进步后专业分工越来越细,越来越专,一般人难免不懂。社会竞争越来越厉害,法律也就越来越繁琐。第三个理由也和别的行业一样,行业越复杂,行业经营者就可以设立更高的门槛,也是行业精英及从业者自立的手段和牟取相对其他行业人员暴利的好工具!
但是要信程序正义,对吧?
不遵守程序,受损失更严重的只会是弱的一方。今天可以破坏程序打击黑社会,明天就可以破坏程序打击老百姓。因为老百姓比黑社会更加没钱没势,李庄不是谁都请的起的,律协也不会替每一个律师说话,法院也不会和每一个律师做私下交易。刑事律师越少,冤假错案越多。不要看别人挨打就鼓掌,迟早这一巴掌会打你脸上,而且会更重
高!实在是高!
当黑手党猖獗的时候,需要优先对付黑手党;
当社会河清海晏的时候,需要强调程序正义;
无他,我们的目的是终极正义,其他的只是手段,包括程序正义。
死于违法裁判的老百姓千倍于黑社会老大。打黑社会的时候违法,打老百姓的时候就会守法。白日做梦。
你认为死于违法裁判的老百姓千倍于黑社会,假定每年死于黑社会的全年5000人,从广东地区来看全国只多不少,那么全国每年死于违法裁判的就是5百万,过去30年累计就是1.5亿人,平均每2个家庭死一个人。你觉得这个数字还正常吗? 如果你一定认为正常的话,我俩中一定有一个人精神有问题。
程序会有倾向,会偏向制定程序的人。但是破坏程序只会对弱的一方更加不利,因为只有强的一方破坏程序获取更多利益,不会有弱的一方破坏程序去获取利益。程序正义要求一切都要按照程序进行,就算程序明显不当,也暂时要按照程序进行,事后通过合法程序去修改程序,而不是破坏程序去追求其他目的。
李庄案的根本问题在于国家刑事权力和公民刑事权利的冲突。黑社会相较于老百姓,拥有更多资源,李庄相较于小律师,也拥有更多资源,如果他们都不能通过法律程序保障自己的权利,那其他老百姓更不可能保障自己的权利。法院不会对黑社会凶狠而对老百姓仁慈,对更加缺少资源的老百姓只会更加凶狠。今天法院可以破坏程序打黑,明天法院就可以破坏程序制造冤假错案,打老百姓。
重庆打黑的目的一时达到,但对全国刑事审判和刑事律师影响深远。法院破坏刑事审判程序会加剧,刑事律师会更艰难,冤假错案的冤魂会千倍于重庆黑社会。
不要转移话题,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你不了解地方刑事法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