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京城十案之四 十八里店飞毛腿 一 -- 萨苏
这QJ和在家做爱可能不同吧,家里的一弄半小时,一小时的,要是QJ也比照这个细腻劲儿,5个人搞3小时,铁打的汉子也不行了吧?
估计熊,老虎,狼什么的当时已经没有了,打野猪的?
猎人对地形熟悉
观察仔细,有耐心,判断及时
体力好
长期和野兽打交道,人性淡漠
从楼上阳台上爬下来杀死七个还是八个女孩子的案子,就是。人人都顾自己,直到杀到自己头上。
我有个哥哥,文革初期大串联的时候,和几个同学徒步去新疆串联。过天山之前,当地公安局怕他们在山里迷路,借给他们一只黑背。人过去以后狗就自己回去了。这只黑背是个母狗,当时已经怀上小狗了。等他们回来再次经过那个公安局时,黑背已经生了一窝小狗。工作人员就送给他们一只小公狗。他们回京时坐的火车。因为火车上不准带活物,他们就把小狗藏在一个纸箱子里带回了北京。小狗到了北京就养在我们家里。
它有个维吾尔语的名字,叫“牙乐瓦斯”,据说汉语是“虎”。
我不敢说它是一只纯种的黑背,但从外表看应该是,背上的毛是黑的,其它部位的毛发黄。最大的特点是两只直立的大耳朵,和下垂的尾巴。
可惜,当时北京不让养狗。小狗见了生人难免要叫几声,被邻居发现后就告到了街道居委会,然后居委会来人要求我们把狗处理掉。另外小狗越长越大,吃的越来越多。那时人都吃不饱,更别提养这样一条大狼狗了。没办法,就把它送给了中国医学科学院生物制品研究所。当然,不是拿它当试验品,而是研究所有很多动物试验品,怕周围老乡偷,用它看门了。
送走一两年后,我哥还去看过它。它自然还记得我哥,一见面就扑将上来,把周围的人吓坏了,以为它要咬人,直到看到它和我哥使劲地亲热才放心。
再后来,周围的老乡把它借去配种,却还回来了一条普通的柴狗。它的下落也就不知所终了。
应该曾经多次杀过狗训练的,身上那种杀气可以震慑住狗,毕竟在农村作这活不惊动狗是不太可能的。不过那部小说里的人物是在野地里生活的,和这个有家庭的罪犯还不一样,有点想不出来他怎么做到的。偶大胆推测一下,可能他作案的时候身上有他杀过狗的零碎,比如骨头或者狗皮什么的,给黑背亮过以后黑背害怕是很自然的。
手套上的味道居然就能让德国黑背乍毛呀?
这个可够厉害的。而且也很特别,只要特别就应该有线索。关键是能否归纳出特别所在。
是国家地理频道的真人秀Dog Whisperer的主演.此人在节目里专驯各种不听话的狗.
有趣的是不管多凶悍的狗第一次见到Millan,只要Millan眼一瞪,手一指,嘴里'哧'的一声,那狗就老实了.而且这么看似简单的一招也就他用着好使,其余人等包括从狗的主人到节目的热心观众试之皆爽.他身上一定有其他的什么东西能震慑住狗.我给这位老兄起了个外号叫'狗见愁'.
在当时的农村,家里有狗是常事。身上没有点儿对付狗的家伙那儿敢在村里摸门子呀。一个生人晚上进村能把一个村儿的狗都逗起来。这位用的什么不知道,可一小包药粉毁一条狗是太容易了。特别是这种追踪犬。估计当时用狗也没有什么经验。正常情况下,追踪的时候,驯狗员是不应该让狗离开自己视线的。关键不是追上,而是追踪。嫌犯跪嫌犯的。狗跑狗的。晚上,没有太多的人走来走去,气味不会散的那么快。放狗,警员跟着。慢慢找才是正理。再说,狗放出去了,人没跟上。狗在前面肯定是吃了亏了。老话说狗仗人势那不是白说的。狗上去了人要跟上才行。所以这跟狗没关系,是当时的用法不对。
先说好,标题党啊
这家伙职业特殊,身上气味特殊,狗能闻到,人闻不到。医生,药铺,屠夫,这些职业身体气味太大,就算他每回都先脱了衣服,头发和手上应该还有残留,300多受害者怎么也能有一两个察觉的。所以这家伙身上就是一般人味儿,对人无害,对狗致命,这是什么职业?
打狗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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