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京城十案之四 十八里店飞毛腿 一 -- 萨苏
不过考虑到英雄的生活和当事人的感受,文章一旦被人利用了,就不好了。
萨苏写了这么多年的文字,应该有数。
请问海岩的小说,你这么看?
北美好像正好反过来,这笑话在美加更合适一点。
这才是二月初。
路人
也不是所有的狗都怕狼,在草原上,狗和狼更是天敌。当年那些草原狗的体型和狼差不多,甚至有的还大,打起来一点不吃亏,再加上人的协助,狼是打不过草原狗的。现在的草原狼少了,狗也退化了,体型也小了。不过一般平原农村的土狗和城里的宠物狗那就完全不是狼的对手了,对狼恐惧那是自然地。
就算别的文确实有坑的嫌疑,京城十案系列还是非常勤奋的,很多时候都是一天一更,很过瘾。就当是行为艺术罢,我们这些读者以此表示对文章的喜爱,同时担心你万一真的撂挑子了,虽然可能性很小。
分析还原之后,当时发生的事情,警方认为经过是这样的。
那个女服务员走在路上让某衙内看见的,因为长得可人,被其指使马仔“拉致”到自己别墅里,要干什么就不用说了。
小冯带着獒子追逐那个女服务员走过的线路,一直走到别墅门口,和别墅的保镖进行了对话。小冯可能是觉得孤掌难鸣,并没有用强,看看进不去就带着獒子掉头往回走。
结果他走的时候让衙内看见,正跟专政部门较劲儿的衙内一看来了个带狗的警察,马上反应是刑警队还在查他的案子。于是气势汹汹带了两个马仔开车来追,追到离大门约200米的地方,正看到小冯拿着对讲机准备呼叫援兵,三个人下车就奔了小冯。
据小冯醒过来讲,对方下车二话没说照着他胸口就是一拳,小冯一手拿着对讲机,一手拉着狗,正要避让的时候才发现对方手里还握着把匕首!
这一下就把小冯扎成了血气胸,人倒了,休克。
此后发生的事情已经无法确认,所知道的就是那三个人再没上车,扔了车一路跑回别墅。獒子的足迹显示它在三个人背后紧紧追赶(狗爪印叠在人脚印的上面)。
在别墅铁栅栏门口和门廊獒子各扑倒了一个保镖,别墅的厚橡木正门上有很重的抓痕和啮痕,似乎双方在这里曾经有过搏斗和对峙。
藏獒的最大特点之一就是护主,警察们推测,在小冯受伤的一瞬间,一贯老实的獒子忽然爆发,显露出了其父本犬中魔王的凶性。
不过,警察到现场的时候,大门是锁着的,保镖倒在门后的走廊里。獒子是怎么进入别墅的呢?
在别墅侧面的一扇玻璃窗完全破碎了,上面沾着血迹。根据推测,在无法破开大门的情况下,獒子是从这里撞破玻璃冲进去的。发现獒子出现在背后的保镖慌不择路,试图从大门逃生,慌乱中却无法打开门锁,结果丧命在门后。
獒子体重一百五十磅,这样一个庞然大物猛扑上来的时候是怎样的感觉,没人知道。
獒子随即嗅着味道上楼,撕裂房门,冲进了衙内所在的房间。
据推测,衙内往这个房间跑,是因为他在这个房间的抽屉里藏有一支加拿大手枪。警察在房间的地板上找到了这支枪。枪机大张着,里面的子弹全部打光,其中一半打在了大门上,一半则打在了地板上,最后一颗子弹甚至打掉了他自己的鞋跟。
他大概是在这里目睹了大门口保镖的命运,所以才疯狂地打电话给局长要求自首 – 吓慌了的衙内依然以为小冯他们是刑警队派来的。
后来检查,獒子身上连一发子弹也没有中,唯一受的伤是破窗而入的时候耳朵被窗玻璃刺破。有警察说,要是衙内有一支猎枪啊,那还有戏,手枪这个玩意儿不是人人会打的,所谓“对着大象屁股都打不着大象”说的就是手枪。
这是因为外行在使用手枪的时候,最后扣扳机的瞬间手指会不自觉地向下压,造成枪口低垂。惊惧中的衙内这种问题更是突出,警察的检验表明他打出的每一发子弹,与地面的夹角都在六十度以上,最后基本已经与地面垂直了。
完全吓慌了。
这个房间里只死了一个人,是衙内身边一个帮闲的,平时狗头军师那种角色。此人身上一点儿伤都没有,只是脸色和茄子一样,是活活吓死的。别墅里最后剩下两个活人,一个是那女服务员,被麻醉了关在地下室里,被救出来的时候什么也不知道,另一个唯一活下来的马仔本来是看那女服务员的,危急时分跳窗而逃,光着脚十几里地一直跑回自己家里,双脚鲜血淋漓。等警察把他找着,人已经疯了,只要一听见狗叫就大小便失禁,全身抽搐。
衙内还是很聪明的,在獒子破门而入,子弹打光的情况下跳窗而逃,警察在楼下找到了他。
说着这个令人脸色发白的案件,那位博士的一句话倒是让气氛轻松了一些。他说 –
“这小子明白人,这时候无论跟獒子说我爸爸是谁还是我干妈是谁,一点儿用都没有。”
博士的朋友是第一个发现衙内的,看见他侧卧在楼下的一片凤仙花丛里,一只手捂着脸,一条腿还在不规则地摆动。
没死?看来是吓坏了。警察想着,凑近了拿手电一照,马上转到一边呕吐起来。
事后证明,獒子一口也没咬着这位衙内。
但是,在这座别墅一楼二楼之间,正好有一根固定电视天线的钢丝,衙内的半边脸,就挂在这根钢丝上面。
因为他的死亡,獒子当时到底给受害者展示了怎样的恐怖,我们已经无从知道。
听着这个令人惊蔌的结局,老萨居然还能很有理智地思想,问了一句 – 那不是还有一个在别墅门口叼着烟的保镖吗?他有没有说当时是怎么回事儿?
博士低头皱了一下眉,仿佛胃里有什么不舒服,过了一会儿抬起头来回答我:“那哪儿是烟阿,那是。。。他自己的气管。。。”
那一次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走的,以至于忘了问獒子后来的命运。
第二天,我打电话给博士,问这个事儿,也顺便问问这个案子他们怎么处理的。
衙内那边给的结论是集体吸毒过量至幻,他是跳楼自杀,别的人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小冯伤愈以后自己申请转行,现在跟警界已经没有关系了。
这说法虽然模糊,大概也可以明白。问题是,獒子呢?出了这事儿,是不是也不得不人道处理掉?
心里其实很不愿意涉及这个话题,还是问了出来。
博士在电话里淡淡地笑了,说獒子没给我们这个机会。
怎么回事儿?
藏獒是高原犬种,在平原地区有它先天不适应的一面。比如,它的心脏在平原地区就很容易出问题,特别是在激烈运动和强烈刺激发生的时候。
警察们在别墅门外小道旁边的一棵大树下找到了獒子,四肢展开卧在地上,昂头冲着小冯的方向,如同一具雕塑。
检验结果是心肌过分充血引发血管破裂,猝死。
知道这个结局,萨无言地挂上了电话,深深地叹了口气。
獒子,长在都市,生它的是黑背,胸腔里跳动的,却是一颗真正的獒的心。
望望窗外,残阳如血,高楼如林。
心底里仿佛忽然听到一声野性的嗥叫。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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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杜甫说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