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京城十案之四 十八里店飞毛腿 一 -- 萨苏
那朱德的孙子怎么给毙了呢?
为什么群众对你们不信任.
不太了解这个人,只是搜到这个你们可以看到的网址.
但说归说,做归做,不小心说出来的话才更能说明一个人心中的真正想法。我也不是与你较真,也没有可能把哪一种想法强加在谁头上。我做的不过是把某些事情的本质掰开放在阳光下,让每个人自我做判断。
我那句话你觉得不适用于你,否认就可以了,有必要暴起么?你自己把自己的思想放在网上,就不要怕被人读,被人引申。我讨厌吃狗肉的人,放在明处,自然就没准备让所有人都喜欢,就是准备了要争执的。逻辑意义上的引伸并不是要污辱你,就事论事,你应该有这点智力水平的,否则还装什么大尾巴狼。
争论的本质是智力的争论,大家可以嘲弄对方的智商,但“把狗当高堂敬仰”,你有点下作了吧?
遇到阁下这样的,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对待阁下下做一些,才是待客之道。
再说他人下做之前,您这又是教主的马甲,又是思密达,又是野蛮,又是智力水平,又是大尾巴狼什么的。
很高尚么?
笑话了,阁下是谁?哪位?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么?
这难道是您在西西河的特权?
那倒是我冒昧了啊。
失敬了,我倒不知道,西西河版规的最终解释权,原来在您老手里;我倒不知道,在西西河,原来是可以嘲弄对方智商的;我倒不知道,原来把狗当做高堂敬仰,就是下作,但是教主的马甲,思密达,智力水平,大尾巴狼,这些原来都不是在侮辱对方,只是就事论事。
哎呀呀,莫非阁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语言委员会高就么?顺带参与了西西河版规的创建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原来阁下使用任何语言与词汇,都可以自己解释称不是侮辱对方,只是就事论事。
而其他人就是下做了。
果然,掌握了最终解释权的人,说话他就是硬气!
我初来驾到,不懂河里规矩,冒犯您了,您老见谅,以后我躲着您老走,因为您老太猛了,我惹不起。
绝对的特权阶层啊!
紧紧护在胸前,立马报警喊救命
看你就不像当妈的
警犬追踪失败后,北京市公安局以侦破重大案件著称的大将张良基挂帅,加强对“十八里店飞毛腿”一案的侦查力度。这一阶段,此案每天动用警力平均在40-50人,主要放在蹲守上。
张良基,后来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破案端的是一把好手,建国门枪击案是他指挥堵截的,鹿宪洲,白宝山,都栽在这个挺壮实的公安局局长手里。
“良基可不是那种动辄打打杀杀的人。”听了我上面说的印象,老孙纠正,“他办案子细心,脑子也活,后来找马神仙就是他的主意。这案子办到中间,他还想过动用直升飞机,用探照灯从上面照的做法。”
当时中国没有正经的警用直升飞机,哈尔滨生产,成建制装备部队的直五式直升机外号“空中拖拉机”。它要在低空巡逻,别说色狼了,真狼也给吓跑了。所以这一招后来没有真的用上。
如果说干警们破案不用心,那是昧良心的话。即便不说职责所在,一线干警之间的友情,和部队中的战友十分相似,经常在一起出生入死,会让人产生一种患难与共的特殊感情。抓来抓去,抓到自己战友的妹妹都成了受害者,抓不到“飞毛腿”,每次回来从队长到侦察员,看见技术员都抬不起头来。
可是,案犯飘忽不定的行踪,依然让大家无可奈何。
老孙说,我当时就想,要抓着这小子,拼着犯纪律,我也得先上去给他俩大嘴巴。
唯一的作用是几次和侦察员狭路相逢,好像案犯多少也被吓得收敛了一点,作案密度有所下降,甚至有,有一度基本没有出案子。
干警们分析,说闹不好有两种可能。一个可能是此人因为别的案子,给抓起来了,还有一种可能,是年龄渐长,不再作案。
如果真是第二种情况,那对社会治安固然是件好事,对破案却不见得是好事。警察们最怕的,就是案犯不作案,只要你作案,我们总有办法对付你。
案犯作案密度下降,但蹲守还得继续。
老孙讲过当时蹲守的工作是怎样做的。
“第一天到队里,布置任务就是蹲守。来了,什么也不说,发件大衣,去双桥,夜里,撂着的稻子堆,布置好了,蹲守。”
“白天是看卷宗,排查,四十多大本,能看死人”
“也有巡逻,我和杨保国他们,四个人一组,每天双桥牛奶场,步行去通县,每人一支枪,村外转。”
“当时三环路很窄,只有两条车线,晚上十点去,早上撤哨。。。”
无论寒暑,这样的日子老孙过了三年半。
老孙提到他们当时除了带着雨衣,皮大衣,手枪,电警棍,报话机,铐子这类常规器材以外,冬天夏天还配有特别的东西,可以保证侦察员夜间不困,能够保证蹲守质量。
这“特别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呢?萨有点儿好奇,脑子里想着不定是什么特殊的东西呢。陈娟在《昙花梦》里提到过,国民党时代警察为了不困用过所谓百宝提神丹,含鸦片量达百分之八十,用开水吞进服下去,一粒可以提神六小时。难道我们也。。。
老孙说出来的答案让我大跌眼镜。
老孙说,就是一截干辣椒。
冬天蹲守不许喝酒,带一截干辣椒,困的时候一舔,当时就不困了。
真是土八路有土办法。
当时抽调侦破这个案子的,都是各个部门的精兵强将。老孙进这个案子,也是因为他一天就侦破了“何须五谋杀案”。
这案子出在怀柔,挺偏的一个村子,死了一个治保主任。老孙这是第一次出枪击案的现场,感受很深。
他回忆当时的现场,依然十分清晰 – “治保主任家就一口人,老鳏夫。冲北开的院门,治保主任倒在门里离门五米的地方,头冲西北,脚冲西南。第一枪打手,肯定是治保主任用手去堵枪口了,手的骨头都打在墙上;第二枪心脏,第三枪右胸。”
为什么记忆清晰呢?他说因为那老头死后双目圆睁,满脸的不甘,那人死得有怨气。
现场没发现什么,都觉得这案子不太好破,下一步得排查周围所有有枪的。。。
那这案子怎么一天就破了呢?
老孙说,别提了,吓出来的。你们现在管这叫八卦,结果八卦把嫌疑犯吓自首了。
当天夜里,村民兵队长何须五跑到公安人员这里来,说要投案自首。这案子是他干的,属于报复杀人。
看着送上门来的好运气,警察们不动声色,审问起来步步为营,何须五更是竹筒倒豆子,一个小时,案子就确定了。
能三枪杀人的主儿,让什么给吓自首了呢?
让闪光灯给吓的。
原来,办案民警为了照现场使用了老式的镁光灯拍照,那种在民国时期电影中经常轰然出现的玩意儿使用起来声色俱全,蔚为壮观,给人印象十分深刻。
何须五作案胆虚,没敢靠得太近(毕竟是村干部,还得来的),冷不丁里面扑的一声一道闪光,他没见过这玩意儿,不由得疑神疑鬼。
警察检查现场以后,村民们七嘴八舌在大树底下议论。有个老头子以前在城里干过说书的,大概这么多年老实慎言的憋坏了,有这个机会正好炫耀自己的见识。老头子说起破案来口沫横飞,出神入化,越说,何须五觉得心里越沉重,觉得自己那两下子断难瞒过京师来的捕头。
说到那镁光灯,老爷子说你们没见过吧?那可是不得了的东西。这人被杀的时候啊,眼睛里头最后会留下来杀人者的影子,跟照片似的。可是呢,这影子一般人看不见,是刻在眼底(看来老头子还懂些医学)的。人家公安局得有办法,用这灯一照阿,里面的人影就纤毫毕现,比照片还清楚。
那,何须五忍不住问了一句 – 警察为什么还不抓人呢?
老爷子斜楞他一眼,说这就是警察的规矩。八门金锁阵还得留个生门的,那犯案的也是条生命,得给他个出头的机会。人家知道是谁干的,可是今天晚上不抓,古时候那得拜狱神,现在得向毛主席汇报,毛主席说让抓,那才能抓呢。你看那警察干吗不走(老孙说了,我们倒想走,可还没做调查呢,怎么走?),闹不好这杀人的就是咱们村的 -- “你看琢,三信鸡叫就耍人。。。”
一席话古今中外,道理严谨,村民们连连点头。
唯独何须五回去越琢磨越不对,熬到快天亮,鸡叫头遍的时候,终于撑不住了,只好到警察那里投案自首。
“这案子破的纯粹就是运气。”老孙说了。“现在都看电视,没有这么天真的罪犯了。”
不管运气不运气,破案就是硬道理,于是老孙也就因此进了“十八里店飞毛腿”这个案子。
虽说破何须五案是运气,老孙蹲守的时候可不靠运气。
巡逻也就罢了,蹲守的时候,老孙总是选一个几条田埂汇合的地方,找个稻草堆或者秫秸秆捆子钻进去躲着 -- 周围几块水田,多冷的天,他都会先下去摸摸,大致弄明白道路。而且,他这一组四个人,老是布成一个菱形,把大道放在菱形的中央。
那年头夜里行人少,除了有数因为工作往返的人,多一个就是嫌疑人!
功夫不负苦心人,别看老孙这作的象是笨办法,终于有了成效。
一个初秋的深夜,老孙刚舔了口辣椒,忽然隐约听到大路上有动静。老孙循着声音悄悄从稻草堆中拨开一线空隙,眯缝起眼睛往外看。 -- 这正是“飞毛腿”经常出来作案的时间。
巧得很,他一张望,正看见一个影子沿大道而来,虽然是雾中看不大真切,但可以肯定不是自己人。
近了,影绰绰能看出是个男的,腿脚灵便,但步态鬼祟,尽量把自己缩成一团,似乎不想被别人发现。
依靠多年公安工作的底子,此人一看就不正常,肯定是“有事”的人。
眼看对方接近到离自己不到十米,老孙猛地一挑面前的稻草,大喝道:“站住!警察!什么人?”
只见对方全身一震,根本不答话,掉头趟着稻田就跑。
老孙跟上去就追。
虽然预先摸过道路,老孙还是被他甩了下来。
“站住!再不站住开枪了!”老孙哗啦一声拉开保险,对着天空开了一枪。
站住了?没有,跑得更快了,这小子在稻田里居然跑得飞快。
不过,一看他跑的方向,老孙就乐了 – 这小子正对着赵保国的方向去了,而且雾中已经可以看到赵保国的影子从对面出现!
赵保国可是擒拿科目的一把好手。
与此同时,另外两个侦察员也从两边的田埂出现了,正把这个黑影围在中间,形成包围之势,两人都提着枪,大家的心思很明白,第一看赵保国能不能活捉他,第二捉不住就朝他腿上打,第三,要跑得太快,那就只能往死里楔了 -- 打死也不能让他再祸害人。
老孙边跑边尽量拉了一个斜线,心说,从这个角度开枪,就穿了这小子,也打不着赵保国了吧?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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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我是看不着全本了~~
蹲了三年啊!!!这厮浪费警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