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京城十案之四 十八里店飞毛腿 一 -- 萨苏
啊!!!!!!!!
一般来说,抓捕的时候不大开枪,枪的主要作用就是震慑,枪越大,震慑力越大;交火的时候,使用大威力手枪,会给使用者一定的安全感,所以有任务,一般老民警都喜欢五四,而且很奇怪,许多老民警都说,相对于64,五四虽然声音大,但握持有力,反而更好打一些,64许多人使用时不得不翘着兰花指。我没打过五四、七七,打过64、左轮,和他们说的差不多,很郁闷的感觉。
在长枪方面,泾渭分明,老一辈当兵回来的同志们喜欢五六式、八一杠滴,原来当兵回来也觉得用五六、八一比较顺手,不处于警戒状态,可以夹在胳肘窝里,既轻松又舒服。后来当兵回来的都喜欢九五,但九五比较贵,我们这小地方买不起,有那么多钱,都可以买几挺八一式轻机枪了,话说我们当年就准备买三挺的。警校毕业的喜欢七九,但当兵回来的都嫌这款枪射程短、威力小。
这也不奇怪,因为老民警都使用过“二把盒子”、“三把盒子”,九十年代那些家伙都还在枪库里放着呢,我原来的指导员就喜欢“二把盒子”,说起“六四”,总说,太小了“那也叫枪?那是娘们用的玩意儿”,呵呵。
我们局现在还是“五四”居多,“左轮”也配上了,不过,如果平时带,都倒是宁愿带六四,五四太重了,左轮的弹仓使得携带在腰上时隐蔽成很大问题,还有相对五四、六四而言,左轮也不便宜,而且子弹也不好找。所以,无论是从费效比考虑,还是自己找子弹方面,同志们都还是喜欢五四、六四,便宜量又足……
只有在社会主义的中国才可以花费这么大的代价,动员人力物力来擒获这样的罪犯,不容易。
怎么握怎么别扭,一只手不行,两只手别扭,被人深恶痛绝
真正上过战场的,肯定不会用54,对81的感情更深一些
95属于仁者见仁,反正真要干起来,俺肯定扔掉95拿81
除非是巷战或者房间里清场用,野战一般用不上。
对于手枪在战场上的作用,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黑豹突击队》里面对话,当时在直升机里面,大概场景是,一个年轻突击队员掏出随身携带的五四式手枪把玩,坐在他对面的副队长、老突击队员好像很反感,就问他:“知道这是干什么用的吗?”
顿了一下,不等那名年轻的突击队员回答,就接着面无表情的说:“最后留给自己的!”
那名年轻突击队员有点害怕,反问:“自己动不了手怎么办?”
另一名老突击队员接过话来:“到时候会有人帮你的!”
时间长了,场景、对话记得不是那么清楚,但意思确实是这样
恭喜:你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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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那女的什么都没交代呢,就先笑抽了
然后在看守所里哭着喊着要萨填坑
飞毛腿在赵保国前耍了一个花枪,擦边球抛开了,老孙开枪误中赵保国。飞毛腿趁乱逃逸。
有必要大力推广...
更新的够快,比我写论文还快。
不必非得节前写完吧,好好休息,细水长流。
要我说,对于残害了这么多妇女的犯罪分子,这么个祸害,手软了一点。
要是我去蹲守,手枪先上膛。发现他的时候,先拔枪对着他再断喝一声“不许动!”,小兔崽子敢跑,立刻开枪打腿!我让你跑我让你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