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 利益集团左右下的中国政策 -- wolfgan
这个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也好。
不说别的,在我同学中,绝大部分男生做饭比女生好,而且两个人同居的时候男生做事多,90%吵架的时候都是男生先道歉。我84年的。
当然我怀疑你年龄比较大,或者你身边的人比较糟糕,那我对你所处的环境很同情。
我也反对计划生育,不过如果对少数民族也计划生育,我持坚决的赞成态度. 未来50-100年后,我们也许会发现现在的错误有多么大,TG的民族政策是个彻头彻尾的悲剧.五胡乱华的悲剧也许会重演...
原来是84年的,我就不说什么了。
还有那个东晓山,估计也是85后的吧。说出来的话都经不起推敲。少数民族就不吃饭?不花钱?现在生活成本这么高,城市里汉族少数民族大家都一样,生存压力都很大。农村更惨,生多了就算养得起,那以后的教育、就业怎么解决?当少数民族都是傻子,只管生不管活啊。
大家只看到了政策对少数民族的照顾,而看不到社会现实,看不到少数民族的生存状况,教育状况,就业状况。这个国家99.9%的公权力、经济产业、暴力专政机构、教育文化、自然资源都掌握在汉族手里……,少数民族的生存只会越来越困难。
其实说这个本身就是很无聊的事情,汉族和少数民族一样,大部分都是在社会底层。这个社会只有阶级之分,没有民族之分。
从古诗文考女子缠足之风始末[著]泉莹
此外,南宋张邦基《墨庄漫录》说:妇人缠足,起于近世。五代到张邦基时,已近二百年,这里的近世,应指北宋中叶以后。笔者认同于这种说法。与苏轼同时代的徐积《咏蔡家妇》云,“但知勒四支,不知裹两足”,说明当时已有人缠足。
南宋理宗朝,宫妃“束足纤直名‘快上马’”(《宋史》卷六十五),应是宋代宫中缠足的实例。
与南宋并存的金国,占据中原后,亦染上了缠足之风,而且比南宋更为普遍。南宋袁《枫窗小牍》载:汴京(今开封)自宣和以后,闺阁花靴弓履,穷极金翠,“今北蕃闺饰复尔,瘦金莲方……皆自北传南者”。
14世纪中叶,蒙古铁骑踏遍中原,先后灭掉金与南宋,建立起大元帝国。这个起家于马背上的朝廷,不知出于什么心理,竟然对缠足十分欣赏,甚至皇帝出题让词臣写赞美缠足的诗。
缠足自北宋萌芽,历经南宋,到了元代,经统治者的提倡,虽然已比较普遍,但在江南地区,农家女需要下田劳动,仍然有不缠足的。
到了明代,缠足已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流行,中原地区女子不缠足会受人耻笑,但皇宫却不尽然。《明史·舆服志》载:皇后青袜鞋,饰以描金云龙,皂纯,鞋首加珠五颗;皇妃、皇嫔及内命妇青袜鞋;而宫女则是“弓样鞋,上刺小金花”。这是贵人以不缠足立为皇家制度。宫女因为选自民间,虽然穿弓鞋,但要放足,以适应宫中奔走杂役,这一规定可以从私人笔记中找到佐证。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十三载:“向闻今禁掖中,凡被选之女一登籍入内,即解去足纨,别作宫样,盖取便御前奔趋无颠蹶之患,全与民间初制不侔。予向寓京师,隆冬遇扫雪军士从内出,拾得宫婢蔽履相示,始信其说不诬。”明末黄道周《三事记略》载:弘光(南明福王年号)选婚,懿旨以国母须不束足。所以有人认为,因明代不选小脚女子入宫,所以民间争相缠足,尽量使之纤小,以躲避选美的法令,这话是有一定道理的。
明代虽然多数家庭给女孩子缠足,但并不尽然,即使河北、山东一带也有不缠足的。
清代朝廷是双重态度:对满人严禁缠足,对汉人放任自流。清军入关前,皇太极就曾经传谕礼部:“有效他国衣冠、束发裹足者,治重罪。”(《清史稿》卷三)“他国”自然指的是明朝,这是清朝皇家禁止缠足的第一条“上谕”。清王朝建立后,“宫中守祖宗制,不蓄汉女”(《清史稿》卷二百十四)。孝庄皇太后谕令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又定顺治二年(1645年)以后所生女子禁止缠足。顺治亲政后,下令全国禁止缠足,有违背旨意者,缠足女子的父亲、丈夫要受惩罚。
但是,缠足之风在汉族士大夫中已根深蒂固,禁缠令难以实行。康熙初年,朝廷再次禁止缠足,有一大员上疏响应谕旨“奏为臣妻先放大脚事”,竟然遭到同僚的嘲弄,“一时传为笑柄”(清丘炜《缠足考》)。康熙六年,时任礼部主事的王士祯条陈时事六件,其中驰禁裹足、请复八比(科举考试所用文体之一)两事,虽然受到人们的讥刺,仍为所司转奏准行。
康熙七年以后,朝廷虽然对缠足解除了禁令,但只是对汉族女子而言,八旗女子仍然不准缠足。部分满人受汉人缠足陋习的影响,也有或明或暗缠足者。尤侗《五色丝·满妆美人》云:“羔儿三寸小乌靴,妖娆俊煞。”满人缠足有蔓延之势,弘历不得不屡次降旨严责,不许八旗女子缠足。1759年传谕:“此次阅选秀女,竟有仿汉人妆饰者,实非满洲风俗。在朕前尚尔如此,其在家恣意服饰,更不待言。嗣后但当以纯朴为贵,断不可任意改饰。”1775年,再次降谕:“满洲旧风,断不可改饰。”1804年,清皇宫遴选秀女时,发现仅镶黄旗汉军应选秀女中就有19人缠足,嘉庆大为恼火,严责:“此次传谕后,仍有不遵循者,定将秀女父兄照违制例治罪。”(徐珂《清稗类钞·服饰类》)
现在离婚率是多少,因为男方有第三者的又占了多少?
中国民政部发布的“二零零九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去年共有一百七十多万对夫妻办理离婚登记,比上年同期增长10% 以上。从绝对离婚对数的数据可以看到,中国的离婚率正在呈加速攀升的态势。
据中国环球网去年九月的报道,北京市中国离婚率最高的城市,为39%;其次为上海,离婚率为38%; 第三位是深圳,离婚率约为36%;第四位是广州,离婚率为35%;第五位是厦门,离婚率为34%。
人都会变的,而且有些人会变得面目全非。
中国历史上的女性无疑是非常悲惨的,没有自主权,没有经济权,她们只是父亲、丈夫、儿子的附庸,一生最大的责任就是生孩子。如果生不出孩子,那么还要被“休掉”。在某些时候,甚至会被当做食物,比如张巡守城。
还有个三不去哦~
还出来那么多权……晕。这些个事情,你起码得尊重一下历史,张巡那时候,妾是不算“人”的,屁个权。您要是喜欢这么以今度之想当然尔,那母系社会怎么lin啊?
从“几千年“大跃进到”满清反对“,确实挺讽刺的。你这个信口胡说扭头就不认账的的毛病得改。
这是正常的。民族,总是要融合,融合就会变,改变或者消失;温情脉脉的或者不温情脉脉的。
生不生是一回事,让不让生是另一回事。
你个84前也就只好不说什么了。
中国女人裹脚的时代大致始于宋代,公元1000年左右,大规模缠足大致始于南宋,公元1100左右;到1911年以后民国建立开始禁止妇女缠足,到1949年后彻底灭绝了妇女缠足的恶习。算起来,中国女性缠足的历史差不多就是1000年。
女人裹小脚还保留了一千多年呢,有道理吗
---这是我的原话,请问我什么时候说缠足缠了几千年了?
负责。你说这些没有用的只是在逃避责任。事实上你根本没有思考过历史,如果你思考过,你会发现全世界文明的历史上女性地位都很低,女性的主要作用都是生育。这是有原因的,现在能存活下来的文明,都有很强的生育文化,只有这样的文明才能存活下来。
现代你们这些妇女地位提升了,解放了,但是你们这些人的思想却没有解放,依然是老一套,依然那么自私自利,只是愿意考虑自己,而不愿意考虑国家民族。这么说吧,如果妇女想进一步得到全社会的尊重,那么本身就要检讨自己的问题而不是一味指责社会以及已经过去了的历史。没错,现在全社会依然有男尊女卑的情况,很多时候认为女性都不认同女性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