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嫁了 -- 阿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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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花谢!

说的真好!

我有情绪在里面,难免看问题不够客观。

我怎么老觉得她是被男人害了?

家园 这个有点匪夷所思

任何一个稍微有点经济常识的人都不会上这个当

两个人离婚了, 无论是财产和债务都要清楚地分离

作为离婚的协议, 房产转到在女方的名下, 如果当时就欠银行大笔的钱,那女方应该知道自己实际上没有拿到什么, 这个协议于己太不利. 如果是因为当时房市很高, 而前夫并没有在此后做什么手脚, 那是她没有眼光, 或者运气不好, 怪不到前夫.

匪夷所思的是, 一般离婚后都要做到双方财产, 债务清楚地分离, 房如果转移到女方名下, 就要做到和男方的债务没有任何关系, 如果原来就有morgage, 要不要先付清, 要不就要做 refinance 连债务一起转到女方名下, 否则银行是不会允许改变title的, 更不能允许离婚后男方再去拿房子去做抵押贷款.

居然在离婚后还把房产让对方处理, 经营, 她还是不知人世险恶, 太信任前夫了.

家园 花谢!说的极是!
家园 眼下看来是这样

等她丈夫找到工作是不是会好一点呢?

家园 自己把自己陷进去了呗:)

我怎么老觉得她是被男人害了?

那是你已经预设了立场,自己把自己陷进去了呗:)

我怎么觉得老男人在分手后,对王玲玲的作为还算说得过去啊?

至于后来闹了经济危机了,王保罗又是玩儿房地产的,我想他的日子也不会太好过,所以断了王玲玲的月供,王保罗多少也是没招儿了吧?

我爱假设哈:假设没闹那倒霉的经济危机,没准王保罗还有可能继续月供下去吧?小人一说还成立么?:)

呵呵

家园 谢宝

喜欢作者的文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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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孩子还是应该让看的

毕竟是血缘之亲,

对孩子, 对父亲,母亲都好,

这样可以要求男方在经济上付出一点,母女俩不会

有太大的生存危机,也就不至于要急迫地把保罗当作救命稻草了

家园 谢谢你的好文

王玲玲的遭遇令人同情,但是她的做法无法苟同。老话说得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在她离婚时,如若请专业律师帮她处理,最起码可以保证她的利益不受损害。

家园 话糙点儿

真是让人感叹的故事啊。

不过想想,如果那房子的债务没有作假,10年二百万,核算每年二十万美刀,还不算平时的吃穿用度。想想沦落在北美的广大打工仔,日日被老板强奸,有多少能拿到这个数?还要交税!

人比人真是气死人啊。看看人家翁帆,伺候82岁的老头,真的比上班更辛苦吗?好歹再熬几年,熬倒了老头就可以分股份,有哪个打工者能有这个期待?

到了那一日,若是老头留下50%的股份,则大喜过望,曰回报超出预期;若是只留下1%的股份,则泫然欲泣,曰若干年的青春被骗了。其实和主角的悲剧是相同的,无非是早晨起床女演员给动画片导演的那一个嘴巴。

所以啊,人还是自立的好,不偷懒,也别求非分之福,至少活的安生点儿。

家园 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家园 想法相同啊,谢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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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还是那句老话

自立才有自尊,自强才能自爱

家园 这话说得好!

“人还是自立的好,不偷懒,也别求非分之福,至少活的安生点儿。”

花顶!

家园 同意

说到底,她就是一个不懂得保护自己的女人。

家园 她恨透了前夫

根本不给他任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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