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文摘】一场正在围绕小女婴展开的公共事件 -- 酥油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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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dele
dele
家园 我的意思是看问题要有主次

我的意思是看问题要有主次。先处理最重要的问题。维护父母对孩子的“绝对”权利在很多情况下和保护孩子的利益是有冲突的。法律都是以保护孩子的利益为首要。

我不是孩子的主治医生,不知道国内的治疗标准,不是法官,不是“上帝”或“神”能决定生死。但是,在决定一个“孩子”的生或死时,我肯定这个“孩子”的利益是最重要的,其它的都可先放下。

家园 我也转一篇网友的

首先声明,我是不赞成父母放弃的,虽然我理解他们的想法。我在这里讨论完全是对某些“中立人士”摘取资料的手法看不过去罢了。另外我的态度也是被那些所谓“爱心人士”的所作所为彻底恶心到对立面去的

作者:weijubao 回复日期:2010-03-23 08:54:16 

  首先声明我是一个孩子的父亲,我深深的爱着我的孩子,孩子生病,甚至她不开心,我都会焦虑。同时,看到现代社会,竞争是如此激烈,为了让孩子将来有个好的未来,我也逼迫她学习她不喜欢学习的英语,数学。为了什么,是为了她将来能够自食其力,能有个基本的社会地位,能有尊严的活下去。08年我家老父亲心脏病发作,在青岛医院不能保证手术成功的前提下,在反复和老父亲说明情况的前提下,让老父决定是否冒险到北京阜外医院手术,最后老父亲决定赌一把,我们在青岛火车站56次动车列车长的帮助下,到了北京。这里要感谢那个美丽的女车长。到北京入院的第二天,在还没有作完检查的前提下,老爷子心脏病发作,在奥运会开幕的当天,老爷子被推倒手术室,作了搭桥手术。因为没有完全的检查,没有充分的手术方案准备,手术成功的可能性很小,尊敬的宋主人还是冒着天大的风险答应给做手术。在手术前,让我签字,其中一条是手术后,可能是植物人,当时我和家人商量,如果真的这样,我们就申请拔掉呼吸机。主要的考虑是让父亲安静的走,不让他遭罪。仅此而已。当时我签字的时候,我在CCU中号啕大哭,其中的无奈是别人无法理解的。终于手术成功。我们庆辛我们赌赢了。父亲在病愈后,我和他说了我当时的决定,父亲认为我的做法正确,并得到母亲的肯定。09年岳母被诊断 甲状腺癌转移肺癌。为了确认是否是甲状腺癌还是原发肺癌,在301和肿瘤医院,来回奔波,整整一个月的时间用于病情的确认和手术方案的确认。在肺部手术确定无效的时候,我们瞒着老太太说是一般的甲状腺囊肿,作了甲状腺清扫。住院44天,前后用了三个月,其中的辛酸无奈,只有家属知道,站在旁边的人说 指指点点,纯粹的属于站着说话不腰疼。

  用我自己的经历来看小希望的事情,我理解她父亲的做法。从做事的角度来看,水妖同学在没有确切地了解孩子的实际病情,仅仅在别的志愿者的转述的前提下,就贸然大胆的抢孩子,我认为这才是真的杀人。

  孩子的实际病情,我认为医学人士是最有发言权的,他们的经验和检测结果相互印证,给出一个科学的医疗方案,最后让家人做出抉择,因该是一个成熟的,科学的,合理的流程,只有家人才能作出一个合适的决定。

  以个人的臆断和想象,也没有接触到病历,没有接触过临床医生,从好处说靠着热血和爱心,就做出抢孩子的事情,我认为不是个成熟的成年人做出的事情,至少是对别人不负责任,甚至是草菅人命。

  这个社会,虽然有太多的不公,又太多的黑暗,但是谎言只能蒙蔽一时,蒙蔽不了长久。

  可怜这个孩子,可怜这个家庭,可怜孩子的父亲,母亲,支持他的大伯。

  强烈鄙视借孩子炒作的。

这文能真正看对到家人来说亲人生病意味着什么。“爱心人士”享受的是自己短暂的奉献爱心之后的满足感,但是亲人才是陪伴一生的人。不管他生老病死,不管他死去多久,永远怀念着他们的永远是自己的亲人。你可以不赞成父母的做法,但是别动不动就给人家按上“杀人”的罪名,自己再从自我感觉良好的道德制高点去审判他人,觉得只要从“爱心”出发做什么都是对的。就像前面那位真正的爱心志愿者说的,要做志愿者,首先就要有同理心,想想父母为什么会有这些想法,再设法打消他这些顾虑。这个事件中,“爱心妈妈”一开始就将自己放在了父母的对立面,想的就是父母是杀人凶手,怎样剥夺孩子父母的监护权,甚至于真的冲进医院抢走孩子(我最愤怒的就是这么有爱心的人尽然毫无救护措施就敢这样做),然后再在媒体上大事宣传,完全关闭了和父母沟通的希望。现在有些人还好意思问孩子父母为什么默默将孩子接出医院消失了,自己想想孩子父母被你们逼成什么摸样再来问这句话吧?

通宝推:威武,飞马萧,
家园 得了吧您哪

我要是被山人兄当众剥皮这么多次,早TM没脸出来见人了,可人家是你剥一张她换一张,画皮是越来越妖艳,屡败屡战,绝不气馁,这是怎样的一种大无畏的为事业奋斗献身的精神啊。再说了,现在不是讲究男女平等了么,人家自己不要我们将其作为受保护对象看待,我们也要尊重对方的意愿嘛。

家园 道歉,已经变成意气之争了。DLE
家园 我也是
家园 传统力量根深蒂固啊。

看看全部的回复,除了lz,个个强调父母的权利。问题是现在早不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时代了。

家园 突然想到小时候从父亲那里听来的一个故事(慎入)

姑且发在这里吧,如果西西河有兰若寺之类的地方可以转过去,虽然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小时候我每逢要填籍贯,都要填一个在我看来很陌生的地名“山西省原平县天晃村”,这是雁北地区的一个小村子,和它周围的村子一样偏僻而贫瘠。这个真实的故事就发生在这个村子里。

插一句,我的爷爷及往上的祖辈应该都居住这里,直到家族里出了参加“悍死队”的族叔,才在58年把爷爷奶奶招工进了省城,但那时候他们的头生孩子,也就是我父亲,刚刚出生几个月,考虑到奶奶刚进工厂还要作工,他们就把我父亲留给了双方的父母就走了,直到我父亲十二岁,才被接回去读中学。

这个故事是我父亲在我小时候讲给我听过的,是一个他小时候亲身经历的事情:

村里有一户人家,老人去世,照例摆宴吃喝,有一套程序让子孙亲友跪拜哭嚎披麻戴孝,最后结成浩浩荡荡的队伍去荒郊野外下葬,应该还拿着火把。等到了坟地,准备下葬,大家开始把注意力投向棺材的时候,突然有人惊恐的发现,棺材在动!

那个年代的农村依然迷信,大家都吓了一跳,动也不敢动。

棺材还在晃动着,最后突然棺材盖揭开了,伸出一只手,那位已经“死亡”的长辈在棺材里面挣扎着,抓挠着,最后终于摇摇晃晃地支撑着坐了起来,看着大家,喃喃地说“渴...给我一口水喝..."

这时候估计他也被吓着了,因为他周围熟悉的儿孙媳妇,族人亲戚,看他的眼神和以前不再一样!

一时间没有人说话,直到有人喊“鬼呀”!他的儿孙都在喊“闹鬼了!”“闹鬼了!”小孩子也跟着喊。人群开始四散后退。

已经被认定“死亡”的长辈开始害怕,他不知道这些本来熟悉的面孔怎么突然变得如此可怖,“...,...,...,是我啊,你们给口水喝..." 他一边呼唤着孩子的乳名,一边继续挣扎着,慢慢地要站起来,好像要往前方去,走到他的亲人那里。

人群越加惊恐!开始有人把手里的火把扔过去,砸向他们看来已经不再是人,而是僵尸厉鬼的"长辈”,一旦开始了,就有更多的火把砸过去,还有很多石块也直接丢了过去!

老人竟然真的站了起来,而且还要向他的孩子们走过去,但很快就被火把和石块击中了,他挣扎着,惨叫着,但还是要向前走,直到被一个火把结结实实地捅倒在地,更多的火把和石块随之砸下来,于是就传来了尖利恐怖的惨叫声,可能和厉鬼的嚎叫没有什么区别!

这一击来自他的一个儿子。

惨叫声停止后,老人就再也没有起来,也没有可能再起来了,似乎在动,又似乎不动了,于是,人群,渐渐地散去了。

此后再也没有人敢靠近那个老人,只有小孩子围成一圈过来好奇地远远地害怕地看。

虽然已经被烧得不像样子,他们还是能看到老人在慢慢地蠕动,听到低沉嘶哑的声音,“水...水...我要水...”

小孩子们吓得丢块石头就飞跑,跑出去好远后,又慢慢地往回走。

我父亲也在其中。

第二天去看,还是有声音。

第三天去看,还是有声音。

...

终于有一天,不再有声音了。

于是老人的尸体被静悄悄地埋掉,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后来回想起来,我父亲说,老人是真的没有死,可能当时休克或者昏迷,后来又缓过来了。我父亲认为那家人可能收了礼钱不想退,我父亲说,后来村里人都说那家人缺德,他们后来果然也没有好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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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虚设现象,父母监护权在中国很少与孩子的利益冲突,这是文化

传统,强大的社会伦理压力,密集的人口压缩隐私所共同决定的。

打孩子在中国可说不上犯法,(太暴力致伤残当然例外),当然,无论中外,疼爱子女的是大多数。于此对应的是,在分配“爱”上的偏向,不照顾子女,不竭尽金钱支持子女上大学的父母,社会压力也非常强大。

假如一个孩子靠自己打工上大学,而家庭富裕,任何人在佩服这孩子的自立能力前,都会怀疑其父母的人品。

----国内能让孩子打工的环境,很多不是在锻炼人的性格,而是扭曲年轻人的道德品质。做为父母,不可能没有这种社会阅历。

  在传统根深蒂固的背景下,很难想像一个子女预设立场怀疑父母的监护权会伤害自己利益的社会。

  倒是子女对父母医疗上的决定容易引发“缩短继承财产时间”的想像。

  西方基督的思路是人人爱他人,别人可以更爱你的子女。

  中国人的想法是,家里人应该更爱亲人,父母才是世界上最爱你的人,你呢也该如此回报。

  一个路人说我比做为父母的你,更爱你的孩子,这就脱离了想像极限,脱离了历史传统,不是不现实,也许臆症患者的确更“爱”你的孩子,不过他已经“物化”了你的孩子,孩子死活对他不重要,也许为了你的孩子笑下,情愿砍掉自己的手(这你作不到罢?)。

  然而,即使孩子变成干尸,在臆症患者的注意力转移前,“对您孩子的爱”的痴狂还是没有正常人能比的。

  

家园 爱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

所以才不要以爱的名义将自己的想法强加于人.

相信河友很多对她扔蛋只是因为她最开始试图用"中立"这个次来掩盖自己其实支持儿希会的立场,携带私货很厉害.不能堂堂正正的宣言自己的观点,相反通过裁减自己宣传的内容,在中立的名义下试图主导舆论,这个是西方媒体经常用的方法,已经变的太臭了而已.

家园 不参与讨论哈,个人的一点联想

我的感觉,除了一般共性外,中国与西方的伦理观点和社会纽带是有显著不同的。

最大区别,可能在于:中国社会的最小单位,往往是家庭;而西方,就是个人。中国人的家庭观念之重,从古至今,只有形式上或有变化,精神是一路继承下来的。西方鼓励个性发展,出发点就是个人。因而各类诸如老年人归宿在养老机构、孩子不得打骂等中国人曾经感觉不可思议的事情,在西方世界可能就是司空见惯的。当然,过分的家庭管教使孩子失去独立个性,会萌发悲剧;而过分看重个性张扬而忽略家庭乃至社会责任也同样要不得。刨去极端事例看,这个主要还是文化上的差别。最小社会单位是“家庭”还是“个人”的不同,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东方和西方大社会的不同。中国也在转型期,个性发展、公民的个人权利等的呼声也是发生在现在。家庭和个人关系的发展,是否向西方学习、若学习该怎么学习、学到什么程度等等,都是问题。不能说因为国际交流和对外开放了,给中国人灌输的西方观念就都是先进的和科学的,不一定,也有个扬弃的过程。

家园 同意,父母感情再重要也重要不过孩子一条命

所以我还是那个观点,自私贪婪的动机有时客观上也能成就好事,就跟好心往往倒会坏事一样。所以俺觉得如果孩子最后能救活,安置有了着落那就善莫大焉,水妖一伙不管出于什么动机,最后做的到底是件好事

以后再出类似情况肯定不能通过抢孩子的方式解决,但是像这种缺陷儿出生就被医院判死刑(甚至直接处决)的情况应制度性地加以干预,当然是在有相应医疗和社会资源的基础上。俺觉得儿希会要是能把这一摊子最终搞成一个business model也算它能耐,只要能多救活几条小命俺就谨慎支持下

家园 哼!已经开始往别人身上拉“爱心罪”罪名了,5人抢人团杯具
家园 医院没判这个婴儿死刑,是她父亲的家族判她死刑。

采访的挺清楚了,主要理由是,1,这个小孩是高位闭锁,1次手术搞不定的,得需要好几次手术,不忍心看她在以后这几次检查手术过程中受罪受苦。2,即使治完了,排便控制也受影响,需要带粪袋什么,一个女孩这样长大了也不能过正常的生活,自己也会很痛苦。

家园 反正像中国解放前那样可以随便溺死刚出生女婴的观念肯定

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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