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李鸿忠省长,你得瑟什么 -- 肥头
我想稍有社会经验的人都知道,这明显就是恐吓,我可以让你下岗嘛。
您这也看不出来?
另外,抢劫也是不对的,有问题可以找警方处理嘛
合理的采访程序,本来就有一个记者要把采访内容再提供给被采访对象进行核实的流程,当然被采访对象不一定都会这么要求,但他(她)们有这一权利本身是无可厚非的,省长也一样,不过嘛,看来你是不知道或是不想知道这一点的
找来听听不是更好
你才是P话
这个事情说白了就是南方系捏造的,符合他们一贯作风
你可不可以去听过录音再来?
什么基本事实成立?你到底有没有听过录音?到底谁才是被南方系忽悠得脑子短路了?
你另外的那个回复,我就不回了。
好的,我把“抢走”改成“拿走”,其余语句不改。多谢。
其实我根本不看南方报系,之所以说省长“抢走”录音笔,是在新浪网看了他的最新答记者问:
李鸿忠:这个是因为她没有痛快讲(她的单位),可能她觉得自己是《京华时报》的却说是《人民日报》的,不太好吧。我们就担心她是不是其他单位的,不是记者,就把录音笔拿去看看了,看看是什么内容。
再次感谢你的提醒。我一点也没有要求公安机关介入的意思,更不会认为李省长竟然窘困得需要抢夺他人的小小录音笔。这也应该不是你的意思吧?
记者提问不合时宜,或者自报家门不当,采访对象把她的采访设备没收是不对的,尤其是在两会这种场合。不管她属于哪个媒体,她毕竟是经过全国人大审核的允许采访两会的新闻记者。在两会上,在媒体面前,省长的形象不仅仅是他个人的形象,他的言行举止,在某种意义上就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
温总理刚刚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了“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同时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我只能说,李省长的当时所为和事后解释,距离总理的要求,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冒充人民日报的,同样会死的很难看。。。
省长会因为这点事情丢职位么?但是这个记者确实是很可能丢职位的,人民日报是那么好冒充的?
拿走之后“核实”,女记者在场吗?
是“核实”还是销毁?
左依西南西北,右傍长三角发达之地,南北有铁路大动脉贯穿,东西有长江通汇之利.搞不好,赖谁?---官矣!
前有凤娇遭戏,今有省督夺笔。果然一派威风,好煞气。只可怜大好河山,尽落此等愚蠢之辈,大嗟叹,谁可惜?
李从现场到后来的应对是有问题的,这个可以是共识。
其实关键在于,我们的记者已经下流化和娱乐化了,而我们的官员和民众却还没有。
等大家都下流了,你可以造假新闻,我可以用公关羞辱你,就和谐了。
理论上中国各级行政区的首长都是选举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