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英雄的黄昏!一次让人心酸的暴力事件 -- 观望者
小地方难说,可能会胡来;大点的地方,谁不盼着被拆迁啊?我现在在武汉,周围一片喜气洋洋,武汉鹦鹉洲长江大桥开建,大家的房子都在拆迁范围内,当然拆迁结果还没出来,是否都能皆大欢喜还言之过早,咱就拭目以待吧。
但是法律规定不严密,关键是评估,定价的过程高度不透明,这就为某些人攫取自己的利益留下了后门,如果补偿价格过低,就会造成矛盾。另外有的拆迁确实为了某些重点工程,工期排的紧,上面当政治任务压下来,底下再层层扒皮把老百姓当P民耍,自然杯具难以避免,
其实只要拆迁费用不被贪污,拆迁过程保持透明,一是评估方案透明,而是补偿方案透明,老百姓大多数还是能够配合的。可惜上面两点再很多地方做不到
粤东一村子,选村支书,两边一开始都给村民送米送面的,最后还是没能一“人”独大,现场还是开枪了
你“嘭”的一枪我“嘭”的一枪,和上百支手枪冲锋枪交火,你觉得是一回事么?
财政局告诉法院,你们的钱将用来赔偿农民。上访是儿子打了你,你找老子申冤,行政诉讼是老子打了你,你找儿子申冤。
会不会做生意的问题,不是什么道德问题。像这个例子,只是一笔没成交的买卖而已,造成的社会后果是不一样的。
陶兴尧这个事件的后果就是不一样的。
斯大林的效率确实很高,但是副作用一样很可怕。
这就是那个地方的商人与这个地方的政府之间的区别。
根据宪法,和物权法强拆根本就是违法的,政府为了利益就拿手里的拆迁条例说事,根据下位法服从上位法,那个条例根本就是无效的,但是政府嘴大,权大于法。
谈不下去那就不是想做成买卖的态度了。
政府这边说是补偿7万多,那这个里面都包括什么?那80头猪在不在内(这东西可是活物能拉走的)?其他几家已拆迁的补偿标准是否和他一样?
那些搞新闻的咋就不挖挖这些东西呢?强拆手续到底有没有?不能光听村民说没有,至少也得听听对方的,政府说有就请他拿出来看看。
还有“抢猪”一说,依法强拆拆的是屋子,总不能把浮财之类东西就直接拿铲车一起推了,要推以前把猪移开也合乎情理,一口咬定是“抢猪”,也不见得就妥当。
工作本身的不透明,以及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
搞新闻是搞新闻,但是你也要有新闻让搞新闻的搞出来。别的不说,明明有主动权,掌握了新闻的发布渠道。结果怎么样?
你的疑问也是我的疑问,我不认为县政府那边会想不到这样疑问,但到底有什么不方便说出来的呢?为什么在报道里没有看到呢?
把事故发生的原因归于简单地归于对方的偏执,这不是正常人可以接受的观点。
你觉得还依然是这个数么?
而且,这个事件的新闻报道是严重不平衡的,支离破碎的。以我对目前中国媒体业、特别是南方系(新京报是南方系的远支)的了解,我坚信他们讲述了一部分事实,但是没有讲述全部事实。
“成都拆迁自焚案”前车之鉴犹在,别着急下结论,再等等看。
拆迁让老百姓满意了政府就要饿肚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