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秦无衣:梁山泊好汉排座次 前言 -- AleaJacta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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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梁山泊好汉排座次 31 西门庆的砒霜

  诗云:

  “風日清和漫出遊,偶從簾下識嬌羞。只因臨去秋波轉,惹起春心不肯休。”

  列位看官,你道这诗从何而来?这诗道的是北宋末年时,山东阳谷县,风流商贾西门庆,跟妖冶怨妇潘金莲的一段生死缠绵的爱情故事。

  说起来,西门庆跟潘金莲流传于世的名声,决不下于宋江,李逵,林冲,武松,鲁智深,而高于吴用,卢俊义,阮氏三雄等人。他们是《水浒》中的一对活宝。

  我之所以这样评价他们,是因为他们完成了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壮举:如何在爱情与死亡之间做出果断的抉择。

  情到深处便如烟。

  当然,我在这里触及的,仅是《水浒》中的西门庆与潘金莲,与兰陵笑笑生的《金瓶梅》笔下的那个拥有类似县公安局长官衔的,身兼商家与土豪于一身的西门庆,绝无干系。那是演义。

  西门庆与潘金莲的爱情故事,因为一包砒霜,从而招来了千古骂名。

  倘若我们从反面来看下砒霜这件事,便可以知道,当时的法律和社会公德,对通奸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因为,中国人的面子是丢不起的。更重要的是,一个人如果丢了面子,关乎的不仅是他个人的事,而且还对整个社会价值观念产生重大的冲击。

  武大郎丢不起这个面子,如果他知趣一点,戴顶绿帽靠边站,就不会有后面的悲剧了。西门庆和潘金莲也丢不起这个面子,如果他们继续偷着相好下去,也不致于遗臭万年了。而武松呢?虽说他后来是为了复仇而杀了西门庆和潘金莲,但是,他的复仇,也不过是为了一个面子:他必须无条件地去掩护他哥哥的懦弱所产生的道德败坏。还有,通奸是触犯法律的。而正义恰好正在他这一边。他赢得了舆论与法律的双赢。

  西门庆和潘金莲短暂的爱情的失败之处,就在于他们的行为,冲击了大多数人的面子。他们苦心经诣的那包砒霜,其实就是为了对付这些人的面子的。倘若没有大多数人都在拼力维护这个面子的前提,他们也就没有必要硬逼着武大去咽下那翻肠绞肚的苦药了。

  面子一拉扯开来,就像麦芽糖一样,粘糊糊的。西门庆和潘金莲的苟合,一经曝光,便被粘住了。这时他们不得不寻求解脱的途径。

  同时,让我感到有点凄恻的是,倘若西门庆不是真正的爱上了潘金莲,他是不会把砒霜交给潘金莲的。聪明如他,他应该非常清楚这样做的危险。但是他终于作了!这使他和潘金莲的爱情,变成了一股靛蓝色的毒焰。

  武大之死,在于他没有自知之明。他自以为他是潘金莲的丈夫,但是,在他被毒杀之前,他其实只是我提到的面子上的一张狗皮膏药。阳谷县里,没有人把他当人。他的惨况,给西门庆的砒霜,增加了浓度。

  于是武松从京城公干的回家,实际上也就成了正义的回归。武大的退化与懦弱的形象,在武松的畅快淋漓,快刀斩乱麻般的伸张气节之时,得到了补偿。

  水浒就是注重这种价值的平衡,这或许也可以被视为一种民主的意识。民主这东西,说白了是形而上意识的成分更多于生存的实在内容。它大多数时候是在挂羊头卖狗肉。而水浒中的平民意识,在更多的方面,也充斥着对民主的申诉,而且还带有更结实的俗世风味。这就是武松摒弃了官府的裁决,宁愿自己担承着杀头的干系,将西门庆和潘金莲一起血淋淋地了结了的社会背景。这些是闲话。

  说了这么多,西门庆该出场了。书中写道:

  自古道:“沒巧不成話。”這婦人正手裏拿叉竿不牢,失手滑將倒去,不端不正,恰好打在那人頭巾上。那人立住了,正待要發作,回過臉來看時,是個生的妖嬈的婦人,先自酥了半邊,那怒氣直鑽過爪洼國去了,變作笑吟吟的臉兒。這婦人情知不是,叉手深深地道個萬福,說道:“奴家一時失手,官人休怪。”那人一頭把手整頭巾,一面把腰曲地還禮道:“不妨事,娘子請尊便。”

  如果排除西门庆和潘金莲两人后面的那一包砒霜,我觉得,在古典小说中,这段描写,绝对出彩!它把西门庆和潘金莲两人的情态,描摹得如在眼前。西门庆那种像猪八戒看见美女时“雪狮子向火”般的情态,让人忍俊不禁。我想,当初兰陵笑笑生一定是在阅读到此处的时候,产生了灵感的吧?!

  接下来便是众所周知的故事。于是施耐庵拉长了声调,向读者们发出了忠告:

  “水性從來是女流,背夫常與外人偷。金蓮心愛西門慶,搖蕩春心不自由。”

  悲剧的发生,其实是无需任何添油加醋的过程的。倏然间感情的撞击,不啻于现在的飞机失事。融洽的男女的床第之欢,既让人兴奋,又让人恐怖不安。偷情的意义在于,它让你在意想不到的情景下,闪电般地见识到反叛的乐趣。这就像小孩的恶作剧一样生动。

  我们之所以对西门庆和潘金莲之间的偷情,表现出极大的关怀,原因也无非在于此。当然了,我并非在这里鼓励偷情,倘若有人因偷情被执,责任不在我。这是闲话。

  每个人的心底,其实都暗藏着某种叛逆精神。这股逆流,也正是梁山泊的光辉。但是,当西门庆和潘金莲的这股欲望也开始勃发的时候,那光辉就变成了砒霜了。如果西门庆毒杀了武大后上了梁山呢?!

  单从人命的数字来看,武松杀过的人,决不会比西门庆少。西门庆的错处,就在于他使用了砒霜。而这种阴毒的做法,在江湖上,绝对不是好汉的行为。虽说是情有可原。

  但是,如果西门庆不用砒霜,他能在保存体面的状态下,长久地和潘金莲尽鱼水之欢吗?

  因此,这让我对爱情感到悲哀:也许从亚当与夏娃那一刻起,爱情的乐趣,便设定是在于偷偷摸摸的状态中进行的。

  或许爱情一经公开,便成了面子了。

 

家园 梁山泊好汉排座次 32 霹雳火秦明

  谈到秦明的武功,我想得先从梁山泊好汉第二次攻打曾头市时,他和史文恭的对阵说起。书中写道:

  “斯時史文恭出馬,橫殺過來。宋江陣上,秦明要奪頭功,飛拍坐下馬來迎。二騎相交,軍器並舉,約斗二十餘合,秦明力怯,望本陣便走。史文恭奮勇赶來。神鎗到處,秦明後腿股上早中了一下,倒撞下馬來。”

  史文恭的武功,自不待言。他能在黑漆漆的夜间,于远处将一枝毒箭射中晁天王的鼻中心,可见其人箭法之精湛。而主要是由他调教出来的曾家五虎,个个武功都不可等闲视之。作为出色的徒弟,可能只有史进堪与一比。

  梁山好汉第一次攻打曾头市时,史文恭持的是一杆方天画戟,而此时在跟秦明对阵时,他用的则是一杆枪。

  但凡武功高著者,使用什么兵器都得心应手。就像林冲,使枪跟使丈八蛇矛时,一样的出色。卢俊义也是如此,虽然他“棍棒天下无双”,但是枪,刀等一到了他的手里,也便威风八面了。这是因为武功练到了一定的火候,已经得意忘形,随心所欲了。

  相比之下,秦明似乎还远没有达到这种境界。这里的“力怯”两字,其实正道出了他的武功的修为,其实还停留在拼斗力气的层次。而从技艺而论,诸如耍枪的,耍刀的,差不多都可以在技术性方面讨些巧,以减轻实战时力道的挥霍。我们虽然不说练武者人人都能臻至“四两拨千斤”的境界,但“讨巧”二字,却是武功的最起码的路子。武艺之“艺”,无非就是寻找在格斗搏击中的技术突破的可能。只有神力而没有技巧,无非只是匹夫之勇而已。

  秦明的狼牙棒,其实应该说是一种吃力不讨好的兵器。因此他只有在攻打大名府时,跟索超的大斧搏斗的时候,才真正算得上是棋逢对手。两人脾气相投,兵器的路子也大抵相同。只看谁的劲道能支撑到最后了。

  南宋初时民间有一句俗话说:“金人有狼牙棒,我有脑袋。”虽是气话,却有道理。那狼牙棒狠劲抡落下去,脑袋瓜不开花才怪呢!

  对于狼牙棒的印象,我基本上是从连环画上获得的。它棒头呈瓠子状,上面密布着牙齿状的尖状物。在我看来,这是梁山泊上最拿不出手的兵器之一。它不但外观毫无美感,而且也会让人联想到临阵搏斗时的不雅。

  我不知道秦明是如何教出“镇三山”黄信这个彪悍的徒弟的。黄信使的是丧门剑,跟狼牙棒完全是两码事。说起来,这很有点像化学老师给商学院的学生上课的样子。因此我想,秦明跟黄信的师徒关系,更像是形式上的拉扯,而不是武功上的传承。在官阶的排列上,秦明的统制职务,比黄信的都监,高了一级。在讲究权势此消彼长的官场上,凭借这种尊卑地位来确认这种师徒关系的情况,十分的普遍。

  这就像认干爹干娘那样,凭借假设的亲缘关系来确立利益的延伸,其实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像苏轼跟王安石的师生关系一样,两人根本就没有学术上的传承关系,而只是因为王安石引荐了苏轼而已。

  黄信在清风寨的事变中,充当了打头阵的角色,他上窜下跳的奔忙,其实是在为秦明的出场铺垫和造势的。于是,当秦明挥舞着粗重的狼牙棒出场时,他的形象,实际上已经高高在上了。徒弟如此,做师傅的当然更不得了了!

  后来,在宋江的策划和撮合下,花荣的妹子成了秦明的娘子。这个联姻,受益最多的当然还是宋江。所谓媒人,都是一些不甘寂寞的组织人士,他们扮演的是两栖动物的角色。而宋江看起来是文学史上最优秀的媒人之一。他将婚姻跟义气连在了一块。比如王英跟扈三娘的作合。宋江认为,义气是可以弥补人生的诸多残缺的。他本人就是通过感人的义气,弥补了身高的不足,以及长相的黑丑。

  正如伟大的恩格斯说的:“婚姻是政治的继续。”而宋江似乎早已深明此道。

  秦明在娶了花荣的妹子之后,他有了一个强大的靠山。花荣因为在上山前身份低微,只是清风寨的副职,只相当于武警大队队长,属营级军官。因此,在上了梁山后,他的位置,只能在官阶远比他高的都统制秦明之后了。尽管他是秦明的大舅子,而且,他的武功,一点也不比秦明逊色。在梁山上,倘若他们两个姻亲联手,相信没有人是他们俩的对手。

  我觉得,以武功与箭术而论,花荣其实是位列五虎上将的最佳人选之一。但是,在排座次的时候,事情似乎倒了过来,反而是秦明成了五虎上将之一了。五虎上将的选拔,出身是一个很大的考量。梁山上的座次规矩,其实比官家的品位排列还要严格。这是闲话。

  让我们回到开头那句话:“秦明力怯,望本阵便走。”

  仅凭这寥寥九个字,我认为秦明位列梁山五虎上将之列,实在是有点勉为其难的。

 

家园 依稀记得以前看过一段文字

说今日方知我是我这段应该是写武松而不是智深,后面“起身自绿林,两只放火眼,一片杀人心。忽地随潮归去,果然无处跟寻。咄!解使满空飞白玉,能令大地作黄金。”才正经是鲁大师。

感觉上确有些道理,这句本就是讲顿悟,但是鲁大师从来都是一颗真心,他是早已成了大道,而不是今日才悟了道。相比鲁大师这个真高僧,武行者这个假头陀活得就累多了,也只有他这样一个在兽性本心和义理外壳之间纠缠一生的人,才可能听潮之下,幡然醒悟找回自己,发现武松就是行者,行者就是武松。另外虽然武松鲁达人生中都碰到了金和玉两个女人,但是恐怕只有武松碰到的才能算作金锁玉绳;鲁大师眼中不外乎金玉等身外之物,好固是好,我自敬你助你,别的就不关洒家鸟事了。

家园 梁山泊好汉排座次 38 林教头风雪山神庙

  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李少春(60年代主演京剧电影《野猪林》)曾在京剧《野猪林》中饰演林冲。他在开头“东岳庙”出场时,满含喜悦之情,轻快地唱道:“四月晴和微风暖,柳荫下,绿野间,百鸟声喧。” 那一天,林冲与娘子张氏一对伉俪,恩恩爱爱地相扶将着,携带着侍女锦儿,一起来到东京“大相国寺”间壁的岳庙,一边踏春,一边上香。林冲志酬意得,继续唱道:“酬壮志,保国家,鹏程得展,保佑我与你,好夫妻,偕老百年。” 拥有一份令人崇敬艳羡的职业,拥有一个美貌贤惠的妻子,这在任何时代,都是一个男人的福分。算起来,林冲一家,也算是东京有名的武林望族了。他的父亲林提辖,也曾经名耸京都,他的岳丈张教头,原先曾在八十万禁军中任职。无论怎么说,跟上梁山的那些满脑子平民意识的流浪汉们比起来,林冲的家庭是幸福的。

  林冲手中打着一把折叠纸西川扇子,一边在大相国寺边上徜徉行走着,他对自己的现状,十分的满足。不知不觉间,他离开了张氏跟侍女锦儿,独自散步来到散发着浓郁田野味道的菜园子边上。这时,他听到了一阵喝彩声,随后看到了鲁智深,正在那里挥舞着禅杖,汗津津地在表演武功。两个英雄相会了,遂结拜为兄弟。此后,鲁智深在一路护送林冲上沧州的肝胆相照的义气,便和陆谦的阴险嘴脸,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作为梁山第一大侠,鲁智深当之无愧。然而,林冲愉快的情绪很快就被破坏了。问题出在他的姿色过人的太太张氏身上。林冲与张氏成亲估计有些年头了,却没有子嗣,因此可能有些美中不足之憾。他们到岳庙来求香,我寻思无非是想求得有一男半女而已。张氏可能很想给林冲生个小豹子头,承继父业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她很想做一个尽责任的妻子。 仅从这点上看,我觉得张氏应该是《水浒》中最有亮丽色彩的女人了。她后来被高衙内逼得自杀而死的那份刚烈,是扈三娘下嫁与王矮虎的委曲求全所难以比肩的。王英的“劫色”跟高衙内相比,其实好不到哪里去。更何况扈三娘的全家都被梁山好汉们赶尽杀绝了。因此,张氏与林冲的光彩,是互相辉映的。我想,大家之所以恨高俅,潜意识里可能还是因了张氏的冤屈。张氏是个百年不遇的女人。后来林冲被发配到沧州时,临行写了休书,而张氏却又死活不承认这一点。她对爱情与婚姻的这份执著,又使潘金莲、阎婆惜、潘巧云等水性杨花的女人,黯然失色。潘金莲等人的闪光点,是在于对性的迷恋,以及伸张自我。   这时,纨绔子弟高衙内出现了。本来高衙内倘若就像一般的公子哥儿一样,逢场作戏,调戏一番张氏后,即知趣地撒手,他和林家的这场不愉快的纠纷也就作罢了。然而,这个心理变态的花痴,偏偏不知是哪根筋错乱了,竟然当真恋上了林冲娘子(后来他因“恋色”病死,做了风流鬼。这与一般戏文中的恶少可不同)。林冲也因此突如其来地被卷入了一场残酷的悲剧中。因此,事情还真像时下里流行的切口说的:长得帅不是我的错。美丽也有可能是一种错误。在一个平庸、凡俗、甚至丑陋的社会中,美丽是一种祸水,对此我深信不疑。一个女人,长得俊俏些倒也罢了,因为在当今这个可以将平庸包装成高贵的社会里,只要你眉目五官没有什么大的出入,谁都可以夸你是美女。但是,美丽却不一样了。美丽是会焕然生辉,是会生电的。像高衙内这等人,身边肯定不乏漂亮的女人,他应该是个懂得“劫色”的花花公子。因此,他一下子就被张氏的美丽和不同凡俗的魅力迷住了。高衙内算是半吊子的西门庆,倘若他朝思暮想的对象的不是张氏,而是潘金莲,那么他的人生,就不会是病恹恹地在被窝里结束的。

  说起来,高衙内跟王英,周通,贾瑞等人一样,都是喜欢“劫色”的汉子。很多女人也是因为在他们下流的打劫下,才变得生动可爱。他们的行为如果搁在时下里,保不定会有多少的女人暗地里欢喜不尽。然而男人们似乎多是喜欢意淫的,他们有色念、色心,却缺乏高衙内之流的色胆。所谓男的不坏,女的不爱,其实是很有几分道理的。女人的矫揉造作的清高和男人的犯贱,使我们烂泥般平庸的社会,偶尔也会透射出些许亮光来。这是闲话。

  林冲娘子因为长得美丽,才酿成了一场悲剧。

  可以说,在梁山一百零九条好汉中,只有林冲是真正被逼上梁山的。换上其他的好汉,在碰到高衙内这等鸟人时,可能就是一刀将他结果了,然后举家奔逃上梁山落草。但是林冲做不到,他对主流社会毕竟还有着诸多的留恋,比如功名,家族荣誉,富贵等。这种负重,使他进退两难。林冲终于还是没有像王进那样想得开,带着妻子离开东京。因此,他才会唉声叹气地跟好友陆谦抱怨道:“男子漢空有一身本事,不遇明主,屈沉在小人之下,受這般腌臢的氣。” 此时,林冲还是将陆谦看作是好友的。在苦闷的时候,拥有一个朋友,就像是雪中送炭一样。但是,这样的朋友实在太少了。只有一个初涉江湖的人,才会满街都是朋友兄弟。真正的老江湖,是不会有死心塌地的朋友的。林冲还没有真正涉足江湖,因此他才会跟陆谦说出这种贴心话来。然而,就是这位早年就跟林冲一起学读“人之初,性本善”的谦谦君子陆谦,其实正是林冲被逼上梁山的最阴毒的罪魁祸首!

  一部水浒,歌颂的多是友情。但是陆谦却是个例外。他就像是林冲的一道阴影,一直鬼祟般跟踪林冲到了沧州草料场。在陆谦看来,既然已经将朋友出卖了,那么就理所当然地应该斩尽杀绝。

  林冲终于被逼上路了。高俅因为高衙内的一念欲望,不遗余力地要将林冲置于死地,可为用心良苦。而水浒所表现出的更让人痛心的悲剧,似乎还在于日后高俅被梁山好汉们生擒,然而林冲却眼睁睁地看着天大的仇人被宋江送走。我想,那时林冲的心一定不是在流泪,而是在流血!

  林冲在离开汴梁上沧州之后,他的脑子里,肯定时常缠绕着张氏的罩影。张氏在林冲离开不久后,就被逼自尽了,她这是对权贵的蔑视。她的节烈,同时也是林冲在风雪山神庙时,淋漓尽致挥洒快意的一道亮丽的陪衬。

  林冲在开封府外州桥下写下的那道休书,其实也就是他的绝命词。林冲唱道:“纵然保残生,亏对爹娘,亏对贤妻。

  报国壮志一旦抛。“在林冲看来,自己涉身危机四伏的江湖之后,便不该再有家庭之念了。他在上了梁山后,久久没有去接张氏上山,可能是因为他觉得,充满酒精味和血腥味的梁山,不该是善良的女人们呆的地方。在得知张氏自尽后,我想,对于女人,林冲是死了心了。凭着这一点,张氏在天之灵,也该瞑目了!   当年在延安时,曾经配合“文艺座谈会”的精神,创作了几部京剧,像《打渔杀家》,《逼上梁山》,《三打祝家庄》等,差不多都是带有鲜明的革命色彩的。而其中的阮小七跟林冲等人的形象,则充满了革命的英雄主义。这自然是出于某种政治需要,因而拔高了人物形象。

  毛泽东后来曾经在《坚持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一文中,引用了明代戏剧家李开先的《宝剑记》中《夜奔》一出的唱词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以此讽刺那些老革命在评职称时的小气肚肠。   说了这么多闲话,该回到题目了。林冲直到被逼到草料场的那个风雪之夜,才真正地清醒过来,欲哭无泪。因为陆谦最后还是放不过他。林冲在迈向梁山的道路上,每个脚印几乎都是带着血痕的!

  我每每想到林冲时,印象最深的,无非是他肩上扛着一杆铁枪,上面吊着个酒葫芦的形象,还有那个寒风凄厉、雪血纷飞的草料场。那是红色跟白色组合成的一个悲壮的场面。如今我们头头是道的“逼上梁山”这个苦涩的英雄落魄的壮举,便是在那满裹着雪花的血红色里,完成了最后的洗礼的。

  那天林冲在小店里打了一葫芦的酒回来,正值大雪纷飞。施耐庵写道:古時有個書生,做了一個詞,單題那貧苦的恨雪:“廣莫嚴風刮地,這雪兒下的正好。扯絮撏綿,裁幾片大如拷栳。見林間竹屋茅茨,爭些兒被他壓倒。富室豪家,但言道壓瘴猶嫌少,向的是獸炭紅爐,穿的是綿衣絮襖\,手撚梅花,唱道國家祥瑞,不念貧民些小。高臥有幽人,吟詠多詩草。”

  这写雪的词到底写的怎样,只可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其实,也只有我们汉文化的背景,才能容许林冲走到这种欲哭无泪的人生尽头的!于是在《野猪林》的结尾“山神庙”一段,林冲拖着长腔,悲怆难抑地唱道:“大雪飘扑人面,朔风阵阵透骨寒。彤云低锁山河暗,疏林冷落尽凋残。

  往事荣怀难排遣,荒村沽酒慰愁烦。“ 这当真是英雄末路了!而陆谦的那把炽烈的大火,将林冲残存的最后一丝热情,也给焚毁了!当年读古龙先生的文章时,看到“最致命的敌人,往往就是你最好的朋友”这句话时,不禁感慨万千,背上汗毛直竖。倘若一个人不是拥有众多的朋友,曾经对朋友有过真挚的情义,又受过朋友的出卖,是不会说出这种冷酷的话的!古龙还有一句话:“没有朋友,死了算了”。我想,这可能也是他无比寂寞、因此只能寄情于酒的原因。我是从来不敢去想象朋友们的真诚的,因为那也是我个人生存的支柱之一。想想看,我们从小到大,共经患难培植起来的感情,难道就那么不堪一击吗?!我们并不是为了什么理念活着,道理很简单,我们生来似乎就是命中注定的。像陆谦这样,因为嫉妒而燃烧了自己,同时也燃烧了朋友的人,他的生命,又值得几何?在火料场上,林冲酣畅淋漓地将陆谦一刀取出了心肝,同时也将一段他曾经相当投入的友情给杀死了。这个结局正像林冲说的:“杀人可恕,情理难容!”

  所谓的“情理难容”,我想应该正是陆谦对友情的背叛吧。一个真正的好汉,最难容忍的,便是朋友阴毒的刀把子。这也是晁盖临终时不能原谅宋江的缘故。金圣叹说林冲“自然是上上人物,寫的只是太狠。看他算得到、熬得住、把得牢、做得徹,都使人怕。這般人在世上,定做得事業來,然琢削元氣也不少。”他的这段话,可以作为林冲在朱贵酒店里的那首题壁诗的注脚:“仗義是林冲,為人最朴忠。江湖馳聞望,慷慨聚英雄。身世悲浮梗,功名類轉蓬。他年若得志,威鎮泰山東。” 从此之后,林冲将抛弃隐忍的性格,以一种冷酷的面目登场了。梁山不相信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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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梁山泊好汉排座次 37 花里胡哨的方天画戟

  倘若说到梁山一百零八将中,谁的兵器最花里胡哨,那就非吕方、郭盛两个愤青的方天画戟莫属了。他们两人后来在上战场时,几乎就成了宋江身边的摆设。——因为到了宋代,画戟早已经成了仪仗队中不可或缺的一种摆设。这两位少年壮士,武艺不是十分高强,但偏偏却又好追求时尚。他们在各自的兵器方天画戟上,分别缠上华而不实的金钱豹子尾和金钱五色幡。

  因此,两人一出场,几乎就闹了个大笑话。

  当宋江、花荣的前哨人马经过对影山时,恰好碰上这对活宝正在为了意气决斗,两个愤青,谁都不服谁,就跟如今街头上掐架的小年轻差不多。两人中吕方披红,郭盛挂绿,排场上极尽铺张奢华,算是时髦的草寇了。两人打着打着,那戟上的绒绦却缠在一起了。幸好花荣一箭就将他们的缠结给射断了,不然的话,他们的这场迹近作秀的决斗,不知该如何收场。

  大家一看都知道的,小温侯吕方,赛仁贵郭盛的形象,无疑分别是对三国勇将吕布和初唐名将薛仁贵的Copy.因为吕布和薛仁贵都是叱咤风云的善使方天画戟的名家。尤其是吕布的那杆戟,跟他的赤兔马,几乎就是他一副英雄的化身。

  戟的由来已久,远在商朝早期就已经出现在战场上了。在战国到魏晋时使用的最广。到了唐代之后,戟中的方天画戟,逐渐被皇家的仪仗队采用作为排场的工具,充作门面,所谓化干戈为玉帛了。像《水浒》中的伪皇帝方腊的仪仗,就是这样排场的:

  “金瓜密布,铁斧齊排。方天畫戟成行,龍鳳绣旗作隊。”

  一旦一种惊天动地的兵器成了豪华的摆设,它的威严,便就有些狐假虎威的味道了。这是闲话。

  戟是戈与矛的结合体。它按式样和大小可分为方天画戟,青龙戟,钩镰戟等长兵器,以及双戟,短戟等。戟一般都是由锋,援,胡,内,搪五个部分组成。《释名。释兵》中称:

  “戟有三锋两刃,内长四寸半,胡长六寸,其援长七寸半,三锋者,胡直中短,言正方也,刺者著截,直前如截者也。戟胡横贯之,胡中矩之外勾磐拆,与柄长一丈六尺。”

  戟用“援”之法,有冲铲,回砍,横刺,下劈刺,斜勒等;用“胡”之法有横砍,截割等;用“内”之法有反别,平钩,钉 壁,翻刺等;用“搪”之法,则有通击,挑击,直劈等。

  而我们在这里提到的方天画戟,则是一种在戟杆一端装有金属枪尖,一侧有月牙形利刃通过两枚小枝与枪尖相连的、威震沙场的利器。

  史籍和文学的记载中,有很多使戟的高手。像项羽的天龙破城戟,三国吕布的方天画戟,典韦的大铁戟,初唐名将李靖、薛仁贵,以及中唐中兴名将、《红楼梦》中贾珍点过的传奇《满床笏》中所唱诵的郭子仪的方天画戟,后唐太祖李克用的虎威戟等,差不多都是伴随着一个个让人血脉贲张的英雄时代出现的。“方天”两字,直如愁云惨淡,龙战于野,流星赶月,白虹贯日。

  而其中最著盛名的,自然是项羽的天龙破城戟和吕布的方天画戟了。大家只要想一想,后来帮刘邦灭了项羽的韩信,曾经担任过替项羽扶戟的郎中,就知道这枝戟的份量了。项羽在“巨鹿大战”时,持着天龙破城戟,在数十万秦军的铁阵中,如入无人之境,让风云变色,那是何等的英雄气概!而吕布的一杆方天画戟,南征北战,从无敌手,使他成了三国中无可争议的头号战将。

  这些战将,使戟充满了传奇色彩。就像我们一提到枪,就会想到王彦章一样,一提到戟,这些栩栩如生的英雄形象,也便会跃然眼前。

  而在《水浒》中,吕方、郭盛的两杆方天画戟,跟书中其他几位高手的比起来,只能算是中看不中用的“银样蜡枪头”了。他二人后来死于乌龙岭上的乱石下,也算没有埋汰了手中的两枝方天画戟。

  让我们来看看《水浒》中的另外几杆方天画戟。

  首先要提到的,是在大家印象里不太讨好的史文恭的那杆方天画戟。在天王晁盖讨伐曾头市时,史文恭一出场就是提着一杆方天画戟。虽然书中没有具体描述到史文恭操作方天画戟的过程,但是以他的武功,我想将他列为水浒中使戟的第一高手,应该是没有异议的。

  第二位善使戟者,该算是高俅讨伐梁山时,他手下的十节度使中,云中节度使韩存保了。这韩存保善使一枝方天画戟,他是与呼延灼对阵的。两人棋逢对手,在阵前更不打话,一个使戟去搠,一个用枪来迎。“两个战到五十余合,呼延灼卖个破绽,闪出去,拍着马望山坡下便走。”  这一段格斗描写的相当的精彩,几乎不下于林冲与河北节度使、老将王焕的那场枪对枪的恶斗。韩存保和呼延灼从马上打到水里,那惨烈的一幕,直让人想到三国时马超在渭水边斗“虎痴”许褚,在葭萌关下斗张飞的惊心动魄的情景。不过,这些精彩的场面,不知道是作为老师的施耐庵Copy罗贯中的呢,还是作为学生的罗贯中Copy了他的老师。反正,这些经典的场面,早已经和当事人血脉相连了。

  此外,辽国的统军大元帅兀颜光和他的儿子兀颜延寿,都善于使方天画戟。而兀颜延寿,恰恰是被呼延灼生擒的。莫非呼延灼对方天画戟情有独钟?抑或他的双鞭,注定就是方天画戟的克星?!

  而书中使用方天画戟最狠的,该算是方腊的侄儿、有万夫不当之勇的方杰了。

  方杰正和秦明单挑时,他的手下杜微猛然向秦明掣来一柄飞刀,秦明急躲时,被方杰一方天戟聳下馬去,死於非命。这个方杰的武功不同一般,且看这一段:

  “宋江陣上,關勝出馬,舞起青龍刀,來與方杰對敵。兩將交馬,一往一來,一翻一復。戰不過十數合,宋江又遣花榮出陣,共戰方杰。方杰見兩將來夾攻,全無懼怯,力敵二將。又戰數合,雖然難見輸嬴,也只辦得遮攔躲避。宋江隊裡,再差李應、朱仝,驟馬出陣,併力追殺。方杰見四將來夾攻,方纔撥回馬頭,望本陣中便走。”

  他一人独挡四条一等一的梁山好汉,还真有点吕布的余风了。可惜他是命运不济,最后死在打入方腊内部的间谍柴进和燕青手下。

  戟的时代,也因此划上了一个句号。

 

家园 梁山泊好汉排座次 36 孤独的炮手:轰天雷凌振

  说到梁山好汉操纵武器的厉害,恐怕没有人能比得上“轰天雷”凌振了。凌振原是燕陵人,后来在东京甲仗库担任副使砲(非“炮”字)手。经呼延灼保荐,来到梁山水泊阵前。凌振“善造火砲,能去十四五里遠近。石砲落處,天崩地陷,山倒石裂。”他是“宋朝盛世第一個砲手”。诗云:

  “火砲落時城郭碎,烟雲散處鬼神愁。轟天雷起馳風砲,凌振名聞四百州。”

  作为我国四大发明之一的火药,在它问世不久,就被运用于火炮实战。在唐朝末年的战斗中,圆环形状的火药包,就被利用作一种杀伤力威猛的火器,在战场上崭露头角,一显身手。宋时所谓火炮当然不是後世的管状火炮,其实是类似于今的炸药包,而用人力抛石机(砲)抛射。  现存世界上最早的火炮,是中国西北地区党项族建立的西夏国(1038─1227年)的一尊铜铸火炮。而到北宋末期,也就是梁山好汉们所处的年代,由于实战的应用,一些军火专家对黑火药的性能有了更多的认识,他们将黑火药装入纸管中,制成燃烧性武器:“飞火”。因为“飞火”中安装了药线,点燃药线便可引燃火药,使纸管爆炸。倘若再用抛石机(火砲)将这种“飞火”弹射到到敌军的战阵中,那么火药爆炸所产生的威力,就给敌方造成了极大的杀伤。因为这种火器发射后,伴着爆炸声在空中飞舞,所谓“烟云散处鬼神愁”,“轰天雷起驰风砲”,就像是晴空霹雳爆炸,因此,当时也被人们称为“霹雳炮”。后来南宋士兵在与金兵作战时,就曾经使用这种火器炸死和烧伤过大量敌人。著名的岳飞大破“铁浮图”中,就有“霹雳炮”使用的功劳。抗金名将刘锜曾有诗云:

  “一激轰然如霹雳,万波鼓动鱼龙息。穿云裂石响无踪,却虏驱邪归正直。”

  我想,性格焦躁暴烈的“霹雳火”秦明的绰号,估计即是由此而来。另外,这种“飞火”因其爆炸时在天上飞旋,就如狂飙一般,因此也被称作“旋风”。“黑旋风”李逵,“小旋风”柴进的绰号,估计也和这“飞火” 砲有关。

  不过,那时的火砲可能还没有在战斗中广泛使用,而掌握火砲实战技术的专家也不是很多,因此它还算是稀罕物。像凌振这等能熟练的操纵三种砲石(第一是風火砲,第二是金輪砲,第三是子母砲)的专家,更是凤毛麟角。因此凌振在水边驾起“飞天火砲”,轰击梁山泊下鸭嘴滩的小寨时,那隆隆的炮声,吓得山寨上那一帮平日里只知道耍枪弄棒的好汉们,尽皆失色。

  这是梁山好汉们第一次面对现代战争的热兵器的强大威力。但是,遗憾的是,农民军毕竟是农民军,梁山头领们并没有由此重视这种新武器的开发。凌振后来被梁山泊擒获归顺之后,他的技艺并没有得到进一步的发挥,从而大行其道。因此,“轰天雷”实际上也就成了闷炮了。凌振的座次,竟然排在了“锦豹子”杨林之后,位居第五十二。后来在征讨方腊时,在攻克众多的崇山峻岭,险要关隘时,凌振的火砲却不能一展神威,致使枉送了许多梁山好汉的性命。

  这种悲剧的发生原因,多少存在着对精尖武器主观认识上的保守的农民思想。

  我想,可能是在冷兵器时代,那些农民出身的好汉们,更注重的是个人的气力和勇武,而不是在战斗中科技的含量。比如在那些话本小说中,战斗的场面大都是由一对一的武将的决斗组成的。一个或几个人的技艺,本事,往往就决定了一场大战的胜负。或者就是施展兵法,布阵厮杀了。实际上,这种英雄主义色彩浓烈的战斗格局,也只能在演义小说中发生的。设想一下,倘若让凌振这种人大出风头,那么小说中的战争就真的变成了血淋淋的屠杀,从而缺少了精彩的艺术效果。

  但是,在历史上似乎从来没有间断过战争的中国人,对于提高战争的质量,却表现出不可思议的保守甚或是麻木的态度。这种态度,一直延续到近代的鸦片战争时期。法国作家阿兰。佩雷菲特在他1989年出的《停滞的帝国》一书中,曾经描写到中国人对现代军事技术的顽固的排斥态度:1792年,英国特使玛格尔尼在到北京拜见乾隆皇帝时,随行中还带了一些现代武器,包括榴弹炮、迫击炮以及手提武器:卡宾枪、步枪、连发手枪等。“这也是为了暗示英国武器的绝对优势,但同时也是为了谨慎地大量推销世界上最好的兵器。当然,礼品介绍中也提及‘削铁而不卷刃的利剑’(注:成语”削铁如泥“的语译)——这是为委婉地介绍英国特种钢方面的优势。”

  有趣的是,当英国官员要求把炮弹即刻送到圆明园去试射时,中国人却自以为技术熟练,没有要用英国的炮手。中国人“是否确信自己单独会使用大炮 呢?他们是否宁可失败也不愿意承认在这个敏感的领域里处于劣势呢?英国炮兵把炮送去后马上就被打发回来。1860年火烧圆明园时发现这些大炮与炮弹完好无损地仍在那里。它们从未被使用过。它们被重新运回伦敦。”

  想想看,那时距离凌振所处的梁山时代,亦即北宋末年,已经过去了将近七百年了!而清朝统治者对战争技术的认识,还是停留在梁山好汉们的水准上,这无论如何都是生存的悲哀了!我们中国人把战争看作是一种艺术,而我们的敌人,则是把战争看作是一种残酷的、你死我活的生存手段。这也是中国在火炮发明之后的千年间,仍然备受外族蹂躏的主要原因。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停滞的帝国》还写到了玛格尔尼在北京看到的焰火奇观,无论从花色优美及创作造型上,都比他看过的同类焰火高出一筹,包括在巴达维亚看的中国焰火在内。“一个巨大的火网,有圆的、方的、六边形、八边形和菱形的,发出各种颜色的光亮;接着一声爆炸,天上布满了像太阳、星星和金蛇般的焰火。”真是一幅太平盛世的景象。

  我们中国人乐于用火药制造烟花爆竹来粉饰太平。然而,缺乏火炮保护的、无论是多么辉煌的文明,也是注定不能长久生存的!

  回头再来看凌振,我们或许会发现,听不到振聋发聩的炮声的火炮专家,该是多么的孤独!

 

家园 透彻

花和尚迎潮顿悟,赤条条来去真干净

家园 水浒传对女性是有一定的故意歪曲的。因此

我认为这篇写的火药味太浓了点。

按照我的看法来说,水浒传里面的女性形象大部分是出于故意歪曲的。比如阎婆惜、白秀英等。女性形象写的都比较单一,比较差。好像真没有能打动人的,千人一面,要么是贞洁烈妇(林娘子),要么就是你所说的娼妇形象。

所以我觉得,在这个不正常的基础上去评论,有失厚道。

换个角度来分析,阎婆惜和潘金莲都是在当时的社会生活中被碾压变形的人物。阎婆惜搁现在就是个四线五线小演员跟了个乡下土财主,还不算明媒正娶,就是个被包养的。这被包养的小演员,以为自己在大场面里面混过,现在想追求点终身幸福。

潘金莲也差不多,甚至更为悲剧。在他们的时代,合理合情合法地追求幸福是追不到 ,因此只有以变态地勾引一些本来不应该的人物,来给自己平淡无味的生活寻找一个出口。

搁到现在,他们肯定不会走这样的路。如阎婆惜,青春年华,钓金龟婿也未尝不可能,后来未必就沦落到宋江手里。如潘金莲,后来离婚那是刚刚的结果啊。

家园 梁山泊好汉排座次 19、好男儿四海为家:刘唐、石秀

这是整理好后的排序。梁山泊好汉排座次

家园 梁山泊好汉排座次 13、没羽箭张清

这是整理好后的排序。梁山泊好汉排座次

家园 梁山泊好汉排座次 15、王进:忠孝两全

梁山泊好汉排座次这是整理后的排序

家园 梁山泊好汉排座次 18、卖膏药的:李忠、薛永

这是整理好后的排序。梁山泊好汉排座次

家园 侠,在<水浒>中是奢侈品

水浒里的人物多的是义气,侠气是没有的.侠义之士嘛,惟一符合的只有一个鲁智深.

家园 牛人,祝你中秋快乐。
家园 其他的都赞成,唯有“他成就也是成就在婊子身上”,这个算神

马成就呀,“他成就也是成就在婊子身上。——后来他走了李师师的后门,终于受了招安。”宋江的招安,其实是战略上的完全失败,朝廷骗安之后,第一个要杀的,便是宋江,李逵这些都排在后面。正如鲁肃对孙权所说:江东谁都可以降,唯独你不能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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