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六扇门那些事儿第三部 53 兼职。 -- 史老柒
和他的级别不对等呢
估计给上浮一倍就差不多拿下了?
老帅啊,你的思维不是一般的变态啊,干现在这行白瞎你了……
哎。其实我几斤几两自己还是清楚的。嘴巴说得变态,一玩真的,想到自己这么好的QQ号,万一挂了会被腾讯收回,马上就怂了。
欧洲人自己弄来唬弄小国的,一年也没几个案子,有大国背景的,比如中美俄,基本上不鸟这些“国际法庭”,朝鲜凭着中国背景也可以不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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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国内,三军都是陆军出来的,大家都是娘家人,所以基本没有问题。
不过美国垮掉我觉得倒是不容易。美国人现在这种懒散也就是70后才逐渐严重的,以前美国人还是算比较勤劳的,美国人30年代就只用一年建起100层的帝国大厦。
随着美国逐渐萎缩,我觉得这种勤劳还是很有可能重现的,毕竟人都是逼出来的。
不过就算美国不垮我们也不用怕,我们干好自己的事情最重要
真的将自己国家的人送过去?
我正要这么说。
是被绑过去的。
3亿金卢布。
7千火车皮。
典故我都熟。
延安印假钞,你熟吗?
我记得是送过去的,米洛舍维奇先在国内被捕,然后再交给国际法庭。据说可以换美国一个亿的援助。
米是南联盟总统,科索沃打击之后,南联盟已经解体了。
只能说他被原南联盟某加盟共和国卖给了美国。
找律师,搜集证据,写诉状答辩状,出庭辩论等等。不记得是三个还是几个法官来审了,依法庭不同会有区别,但基本上会让与当事国不同国籍的法官来审的。如果被告在国内失势了,那肯定会被送过去,比如米洛舍维奇。如果被告在国内还有影响,一般不会被送到这些法庭去,除非被告乱跑,被法庭发了逮捕令,比如皮诺切特。但在这种情况下被告所暂居的国家也有权决定是否引渡。
更难的是在实体法方面。国际法方面实体法(国际条约等等)较国内法要少,规定也较泛泛,判例也少,所以很大程度上要靠非成文法的国际习惯、基本法律原则、法学理论等等来判案。而且在执行上难度更大,因为没有一个统一的强力机关来执行各国际法院判决,只能靠国际舆论压力和各当事国主动执行。当然前南斯拉夫战犯法庭和卢旺达战犯法庭是例外,这俩法庭也是临时性的(ad hoc),建立这两个法庭的根据和程序本身就存在争议。但它们的判决由荷兰执行,倒是解决了执行问题,在国际法上也算是个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