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维权记(1)战斗号角 -- 忘情
不错,团结大多数,打击少数派,又有所侧重,这个思路很对头。
科学道理么。。。
若是把全人类分为12类,那么,这就是娱乐啦。
若是根据一些基本信息,然后推算出每个个体的性格个性兴趣家庭理性等等等等的既定特点及过去发生的事情即将发生的事情,那么,这就是算命啦。
根据历史的发展来说,占星学怎么地也挤不进科学的队伍:)
俺经过多年的研习,觉得还是把这些放入娱乐领域,比较轻松,不然,太费脑子了。
同理鸡兔同笼,肯定是鸦雀合体了
有西河专用照片为证:
这医院在哪儿建...就不是大问题聊...
场上沉寂了一会儿,还是四附院的常务副院长打破了沉默。
顺便交代一句,这位常务副院长是从一附院调过来的,我们大伙儿并不熟悉。后来大伙儿分析,孙院长之所以不肯来,那是因为大伙儿全都认识他,太熟了,抬头不见低头见,许多话他都没法说了。不说院长,这次来的书记和门诊部主任,其实自始自终也没怎么敢说话。
副院长第一轮讲话比较傲慢,主要意思总结如下:
1、小区建门诊部是你们业委会反复书面申请的。四附院对此有不同意见,不大愿意来,后来实在被业委会缠得没办法,只能勉为其难。
2、现在四附院拿到了相关部门的批文,在小区里建门诊部是合法的。
3、这个门诊部需要两千平方米,因此选在了X栋楼下一、二层。
4、至于病毒传染源,在生活中无处不在,不是医院所独有。建门诊部后,医院将严格按相关卫生规定处理,业主们的担心是多余的。
副院长刚开了个头,我们其他业主代表就有些按捺不住了。纷纷嚷嚷原来你还不想建呀?那太好了,那就别建吧,反正小区到其他社区门诊走路也只要十分钟,不差你这一口。
我迅速用手势制止大家,让副院长能把话说完。
等副院长说完了,我轻描淡写地反击:我们欢迎在小区里建,但不建我们也不会哭着喊着求你,毕竟你们也是收费的,又不是义诊学雷锋。小区附近就医还是相当方便的。有关部门批准你建没有错,但绝不可能具体批你在哪里建,这是医院和天集谈的具体技术问题,有关部门是不会管的。退一万步来说,有关部门如果真的批复在X栋楼下建,那它也是违法批复,我们照样会提请行政诉讼的。至于你解释了半天说门诊部对楼上住户没什么影响,对不起,我们的观点已经在公开信中表达得很明确了,不想再与你费这方面的口舌了。再重申一遍,今天我们主要是和天集谈他们违反《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问题。。。。。。
天集的张总没法再沉默了,只得出面应战。他发言的主要意思如下:
1、 小区建医院是为大家好,天集是想成全好事。
2、二七南路要延伸,小区店面要升值,但为了大家的利益,天集方面忍痛让利给医院,请大家能理解并玉成此事。
3、 建医院已经拿到了相关部门的批文,也得到了绝大多数业主同意。
我们马上反击:建医院我们同意,但建在我们楼下你得和我们这栋楼的商量。我们买房时,你们的宣传手册和示意图上都标明X栋楼下一、二层是超市,现在要改建成医院就意味着“重建、改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按《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天集方面事先要召集利益相关方,也就是X栋业主参加的大会,取得三分之二的X栋业主同意方可。你现在这么做,涉嫌违法,我们坚决抗争到底。
其他业主代表适时登场,七嘴八舌地痛陈楼下建医院的种种坏处。
张总辩解,小区内没有其他合适的地方,只能选在X栋楼下。
其实1栋和X栋的结构完全一样,1栋一、二楼的店面至今也没能租出去,但按照预案,我们说自己没有义务为建院地址出谋划策,这是天集和医院商量的事。但事关小区业主们的利益,我们现在友情提示,XX栋至X栋旁边那排平房店面可以改建为门诊部。
副院长立即发言,说那里只有六百平方米,远远不够用。(嘿嘿,还说不是医院,哪里见过两千平方米的社区门诊部?看看天集和四附院联署的那份公开信,这个所谓的门诊部科室之齐全,设备之齐全,只要再加几张病床就完全是个医院了。从最初规划的八百平方米到现在言之凿凿的两千平方米,多出的部门明摆着就是病床嘛)
好,那里不够用的话,那单身公寓旁边的那两大排闲置店面面积足够了,有三层楼,,而且独门独户,是个理想的建院地址。
副院长又辩解道:那里采光不太好,救护车进出不方便。
得,什么采光不好?全是托辞。救护车进出?那还不得把我们楼上业主们给吵死?
于是我们接下来提出:六栋前面有一大块空地荒置,现在充当临时停车场,天集可以在那里新建一栋楼作医院,这里采光良好,汽车出入无阻,独门独户,皆大欢喜。
张总一瞪眼:我们拿不到批文,你们能拿到批文吗?
其实这事我们私下里议过了,拿到批文并不难,问题是这个位置位于小区腹地,建成后无法辐射周边,医院方面显然不仅仅盯着小区内职工家属们的医保卡,还想面向社会。但这层意思大家彼此心知肚明,没必要捅破。
众代表骂道:你拿不到批文那是你的事,你自己没本事与我何干?我们要是拿到批文,你这个老总别干了,我们来干,你同意不?
张总气得哑口无言。
这时候,我方业主中负责唱红脸的上场了,使出了我们的撒手锏:大家知道,1栋旁边那栋四层楼的房子是天集的产业,现在租给地方铁路公司办公用,这租赁合同一年一签。四层楼,面积足够,采光良好,汽车进出方便,离小区西出口极近,也能辐射周边,是个理想的建院位置。天集完全可以与地铁公司协商,让他们迁到我们楼下办公,这个我们没意见,空出来的小楼建医院再合适不过。这是天集完全可以办到的事情。这么做,各方面皆大欢喜,现在就看天集作为不作为了。
我们这一套组合拳打出来,天集的张总颇为狼狈,尤其是对我们的撒手锏不敢作任何回应。
沉默了片刻,张总突然强硬了起来,鼓起眼睛开始反击了:你们楼下店面是我们天集的资产,我们想卖给谁就卖给谁,不需要你们批准。
这时候,物管主任也跳了出来,说门诊部是营业性质的,所以它也就是个店面,不算改变建筑物用途。
此话一出,业主代表们立即炸了锅。大伙儿反驳道:什么?医院是营业性质,所以也是店面?那么小饭馆也是营业性质的,也是店面,为啥其他楼下建小商店,小菜场能批准,而建小饭馆就遭到强烈反对,最终建不起来呢?不都是店面吗?为什么要有不同的部门批准呢?所以你少来跟我们玩文字游戏。
D书记给张总下了一个套,问他:既然你说X栋一、二楼是你们的产业,那么你现在卖给了医院没有?医院拿到了房产证没有?
张总回答目前没拿到房产证,但卖给医院后就有房产证了。
好,很好,如果医院拿到了房产证,那它也是业主了。它如果按规划在楼下开商店,我们没意见。但是,如果它改建医院门诊部,按照《物权法》,业主改变商品房为商业用途,也应得到本栋业主三分之二同意,否则它也涉嫌违法。D书记狠狠将了张总一军。
眼见得说不过业主代表,张总、物管主任干部和业主代表扯起了稀皮,就什么是违法,什么不是违法打起了烂仗。
双方顿时吵成了一团,业委会那位八十多岁的老大爷出来打圆场:你们双方各执一词,你说违法,他说不违法,我们大伙儿谁说了也不算,这个得由法院界定才行。
话是没错,但张总和物管主任依旧强硬道:我们根本没必要得到你们的批准,我们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你们不服气可以去告。
非但如此,那位年轻的物管主任为了在上司面前好好表现一下,到后来居然站起来指着我们的鼻子吼叫起来,大意是警告一切后果你们自负之类。
到了这个场面,我们不能软了,只能针锋相对地耍横。
于是我拍案而起,对着物管主任怒目而视,大声吼道:你小子敢怎么着?别忘了,你是靠我们业主养活的,我们随时可以让你卷铺盖走人,你说话前自己先掂掂份量。要来文的我们奉陪,要来打蛮的嘛,哼哼,你小子根本就玩不起。
那小子没想到我突然象换了个人似的,从一个文弱书生变成了一头暴怒的狮子,被我这话说得目瞪口呆。
我不再理会他,转头面对张总,一字一顿地厉声说道:“张总,我今天把话撂在这里,你给我好好听清楚:我们今天来不是来和你谈判的,而是来通知你我们的态度的。任你说破天,我们的决心都是坚定不移的,我们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来捍卫我们合法权益。你不相信是吧?那好呀,你大胆试试看,咱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此言一出,张总的态度立马象打了霜的茄子似的软了下来,刚才还喧闹的会场倾刻间又变得鸦雀无声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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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房子咱可是要住一辈子的,怎么挖我呀?莫非天集能答应给我换套房子而且多出的面积按原价而不是按现在的市价补偿?哈哈,咱这个价码天集能出得起吗?
恭喜:你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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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倾听忘情的意见...并实施扭转小区业主对天集的不利影响...
决定在小区临时停车场建医院...笼住聊潜在的医患市场...
这一切都在忘情的指点下一步步进行...
再宣布...忘情为天集副总...下一目标为小区建一所一类幼儿园...
事情闹得打了官司就显得他没办好事,他恐怕也不想把事情闹大
天集想着赶快卖出去2000平的房子,医院想着赶快搞定业主,还想躲在背后当好人
能对方不按规矩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