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维权记(1)战斗号角 -- 忘情
- -- 系统屏蔽 --。
这趟车是空调车,全列十七节,除了一节餐车,一节发电车,共十五节车厢,每车两个列车员,就有三十个列车员。两个车长两个主列一个播音员,列车员系统就有三十五个,乘警两个,列检四个,餐车主任一个,大厨两个,摆台两个,火车司机两个,这么算起来就得有四十八个人,而实际上如果最后一节卧铺是宿营车的话,一般由附近车厢列车员代管,这么算起来列车上的工作人员差不多就是这个数了。考虑到各局都在减员,列车员实际数量没有这么多,加上拦车的线路工的话,也差不多是四十七个人。
当地的民兵,老百姓不归铁道部管,何况起的也不是主要作用,要奖得由当地政府去奖。
有理有利有节!
祝嫂夫人和小宝宝身体健康!
感谢老兄的馈赠,人才阿!
恭喜:你意外获得【铢钱】八个
鲜花已成功送出,消耗 铢钱 1 个,可能得宝。可通过工具取消
提示:此次送花为【有效送花赞扬,加乐善、声望、帖得花总数】。
我得半宝,你俩得宝,打平
鲜花已成功送出,消耗 铢钱 1 个,可能得宝。可通过工具取消
提示:此次送花为【有效送花赞扬,加乐善、声望、帖得花总数】。
鲜花已成功送出,消耗 铢钱 1 个,可能得宝。可通过工具取消
提示:此次送花为【有效送花赞扬,加乐善、声望、帖得花总数】。
既然已经和物业公开斗争上了,最好把小静送回娘家,好像还有个把月就要生了吧?这样既可以保胎,也可防范万一。现在的物业公司手段都很下作,万一使点什么绊子,你无所谓,小静现在这身子可担不起。
切记,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进到D书记家,客厅里围坐着十个人,正在热烈地讨论着什么。
一见到我进来,有人就给大家介绍,这位就是今晚我们要等的人,那封公开信的作者。
大伙儿笑盈盈地打量着我,异口同声地说道平时大伙儿觉得你话不多,真没看出来居然这么能写。。。。。。
我非常不好意思地谦虚了几句。接下来楼长阿姨给我一一介绍在座的各位代表,其中有书记,有派出所所长,有局机关干部,也有一线工人。
大伙儿在我来之前已经商量半天了,有些事情还有些不同意见,现在都想听听我的看法。
接下来他们将他们先前的讨论情况大致和我说了说,基本和E书记那份材料所写的差不离。
我定了定神,通报了我目前投寄公开信的数量及覆盖情况。众人皆震惊了,书记、所长当即表态,花了多少钱直说,我们大伙儿都揍份子,不能让你一个人破费。我笑了笑,这是我应该做的贡献,不足挂齿。接着,我发表了以下看法:
首先,这件事情恐怕得长期抗争,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大家要做好长期抗争的心理准备。
其次,我们不能主动出击,只能见招拆招,后发制人。但要做到有理、有利、有节,不能让对手揪住把柄。
第三,中国的这类事情得有中国特色的办法。大家不但要团结对外,而且内部分工要充分发挥各种职业,各种年龄段业主及其家属的作用。特别是老、弱、病、残、妇、孕、幼,在关键时候他们会起到关键作用。
第四,后天的各方协调会,虽然大家要认真准备,但是不要指望通过这个会就能达到目的。这个会就是个扯皮会,但是如果皮扯得好,我们能让天集方面感受到我们坚定的决心和绝不妥协的立场,并适当暗示一下我们会采取一切办法来阻止此事。天集毕竟是路局下属多经单位,咱们大都也都是铁路职工,兴许对手感到此事过于烫手,犯不着为了公家的事惹上一身臊,于是就此罢手也是有可能的。例如最近这一年里路局范围内发生的XXXX事件就是一例。对方是耗不起的,只要我们能坚持耗下去,胜利必将属于我们。
第五、对方同意开各方协调会,到时候他们肯定会这样,那样做,我已经能想象到他们会有什么说辞和安排。我们后天绝对不能被天集牵着鼻子走,一上场就必须先声夺人地打乱对手的精心布署,打乱他的节奏,一定要控制住场上局面,让它按着我们的意志走。
第六、你们写的材料我看过了,你们的大前提错了。我们绝对不能提坚决不同意在小区建医院的事,而只能赞同。为什么?因为在小区内建医院,绝大多数业主是同意的,如果我们坚决不同意建,那就意味着将我们摆到绝大多数人的对立面了,这会正中天集的下怀。我们要成功,不仅要本栋楼业主齐心协力,而且要争取大多数其他业主的同情与支持,至少也要保持中立。所以我们要明确表示同意在小区里建医院,但不同意天集在未征得我们这栋楼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在本栋楼下建。我们要求召开本栋楼业主大会,如果天集和医院方面能在这个大会上说服本栋楼三分之二的业主,那我们认了。
第七、医院方面肯定会跳出来说建医院手续齐全,对居民健康无损之类的话。我的意见是:有关方面的批文是同意它在小区建,但具体建在哪个位置上级部门并不管,是由医院和天集具体商量。现在医院未建成,它和我们还未发生直接关系,所以后天的会请医院一边凉快去,我们原则上不搭理它,公开把它晾到一边去。当然了,到后来医院方面必定要发言,我们也不阻止。
第八、我们的主要对手是天集,一定要集中火力炮轰它违反《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就揪牢这一点,其他的枝节问题原则上不谈。但在选址问题上,可以灵活一些,我们可以提出其他选址来反将天集的军。这样有利于争取其他栋的业主。但是,我们界时绝对不能主动提议建在其他居民楼下,这样的话会让我们失去部分群众支持。我们自己要做到已所不欲,勿施于人。
第九、后天的会是骂架,不是打架,所以言辞要注意分寸,尽量不拍桌子,尽量不让对手抓住把柄。但是,一味的讲理是不行的,到后来肯定会甩官腔,所以适当的红脸、白脸是需要的,对手耍无赖的时候我们就必须针锋相对地耍横,该硬气的时候就绝对不能软。
第十、七嘴八舌地不行,我们的代表一定得有分工。由一人主讲,其他人补充。主讲的人负责掌舵和拿捏分寸,其他人可以唱红白脸,但得服从命令听从主讲人指挥。一旦发现谁的发言有疏漏,主讲人必须立即补台。所以,推举出一个合适的主讲人对于后天会议的成败至关重要。
我的一席话博得了满堂彩。书记、所长们立即表态,说我的思路非常敏捷清晰,不但能写,而且能说,所以后天的主讲人非我莫属。
其实我本意只是想在背后出出主意,并不想冲在最前面。所以我推托道自己工作忙,请不到假。可大伙儿坚决不依,说我若不上场,那咱们肯定胜不了这场,甚至连若请假单位扣了钱,我们大伙儿凑钱弥补你损失之类的话都说了出来。所长怕我怯场,拍胸脯说他那天也会穿着便衣去镇场子,天集方面要是敢怎么着自然有他上场。。。。。。
于是眼见推脱不掉,我最后只能把这差事应承了下来。
接着,大伙儿说天集方面要求那天会议上我们提交一个书面的意见汇总,于是这任务就又落到我头上了。
末了,大家说本小区内有一位律师,对于大家的公益事业非常热心,而且他被业委会给踢了出来,所以对于一切和物管、业委会理论的事情都非常热心,这次事件他也在背后给了很大帮助,有空的时候大伙儿可以和他聊聊,敲定一些法律细节。
会开到晚上十一点才散去。
我回到家,小静还没睡,边看电视边等我。听我汇报完毕,她很支持,但又怕我临场发挥不行。我笑了笑,亲爱的放心吧,我什么样的场面没见过?你要不放心的话,后天你也可以上场呀,到时候我跟大伙儿说说,说你才是我的幕后推手,而且口才了得,思维敏捷,在家庭辩论赛上我就从来没赢过你。
小静一口应下,不过后来一听说会议早上八点半准时开,于是不无遗憾地抱怨现在睡眠不好,半夜里睡不着,而早上又起不来。。。。。。所以此议最终作罢,不过小静又开始兴致勃勃地和我搞起了模拟演练,逐一敲定辩论细节。
第二天,我起草了一份《X栋业主对在X栋楼下建门诊部的基本观点》,内容如下:
(1)在售房时,天集出示的示意图上标明X栋楼下为店面,现在想改建门诊部,属于“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6条及《物业管理条例》第2章第11条、第12条的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参加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具体到天集打算在X栋楼下建门诊部一事上,所谓专有部分,就是指天集打算改建的7号楼本身。那么在是否同意建的问题上,只有X栋业主有决定权。其他任何组织或其他楼的业主无权替X栋业主做出决定,利益无关方更没有权利将其意志强加到作为当事人的X栋业主头上。
在未得到X栋2/3以上的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天集如果擅自行动,就是违反《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行为,X栋业主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维护我们合法权益。
(2)
南昌市和青云谱区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在小区内开设医院门诊部的批复只是同意你建这个门诊部,但具体将门诊部建在小区哪个位置则是由四附院和天集签订合同,而这并不是相关部门的审批范围。天集在签这个合同之前,并没有征得X栋2/3业主同意,直接违反《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在违法前提下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并不受法律保护。
所以,天集声称只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就“无需任何单位和个人同意”的说法是错误的。在盖有公盖的正式文件中出现这样的低级错误,如果不是天集缺乏法律基本常识,那就是有意混淆概念企图蒙混过关。如果将来事态发展到需要对簿公堂时,相信司法机关会给天集好好补补法律常识课。
(3)我们坚决反对在7栋楼下建门诊部的理由主要有:
1、医疗垃圾是传播疾病的污染源。医院根本就做不到医疗垃圾随时产生,随时清运,只能是等垃圾积存到一定程度再集中处理,或者在每天规定时段统一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当然存在病毒传染源。你们有能力约束蚊子、苍蝇、蟑螂等有害昆虫只能在你们每天回收完医疗垃圾后、新的医疗垃圾还未产生前的时间段里造访门诊部吗?能保证你们能将造访过门诊部的有害昆虫全部就地消灭,不让一只漏网飞出去传播疾病吗?
2、《医院污水排放标准》中第3.2规定“医院职工生活区和行政区的污水,应与病区的污水分流。”
《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第2.0.5条明文规定:在采用一级处理流程时,医院污水应与生活区污水,雨水分流。在采用二级处理流程时,部分生活污水与医院污水合流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规定:一级处理是由格栅、沉砂池和初次沉淀池组成。其作用是去除污水中的固体污染物。二级处理系统是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核心,一般采用生物处理法,主要去除污水中呈胶体和溶解状态的有机污染物。
作为一个医院门诊部,它的污水处理装置绝不可能达到“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核心”这样高的标准。即使它不将医疗污水直接排进排污管,那么它对污水的处理也只能是属于一级处理。那么按照国家规定,它产生的污水不能与我们居民楼的排污管共用。
3、门诊部有X光机,它是强辐射污染源,将损害楼上居民的健康。
4、既然有急救室之类的科室设置,那么各种药水的味道非常难闻,也将损害楼上居民健康。
5、如果在楼下开设门诊部,成天小孩哭、大人喊,庆生悼亡,鞭炮齐鸣,救护车不分昼夜往来穿梭,产生严重噪声污染,影响楼上居民正常休息。
6、一旦门诊部进驻楼下成为既成事实, 由于X栋业主和医院门诊部之间并没有法律或利益上的约束关系,所谓欢迎居民监督将只是空谈。届时业主就这样那样的问题提出交涉,天集会以具体事宜直接找当事人为由拒绝负责,而医院则会用各种借口推三阻四,反正木已成舟,业主们对医院毫无办法。向有关部门和机关申诉?鉴于目前社会现状,或是泥牛入海,或是走走过场,无法解决问题。
(4)小区内尚有大量闲置门面,门诊部无需非建在X栋楼下不可。
我将这份《基本观点》打印了几份留作备用。
联席协调会召开头天晚上,小静给我做完最后一次模拟演练后,催促我早些休息,养足精神备战。
战幕即将拉开了。
(未完,待续)
本帖一共被 1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跑不了和尚也跑不了庙的
这好像是学党史的时候,对KMT的斗争方法。
X光机估计损害不了楼上居民的健康,还隔着楼板呢
一般来说,门诊部不处理产科,也不大会死人的
X光机的事是三楼的业主强烈抗议的,所以得写进去。
请看第一集,天集和医院联署的文件中标明了这个所谓的门诊部的科室设置,根本就是个完整的医院。业主们认为既然有抢救室,就有死人的可能,既然可能死人,就得有停尸间。从医院方面的规划来看,从最初的八百平方米增加到现在的两千平方米,增加病房,进一步加科室是必然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