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从肖传国“买凶”袭击方舟子浅谈犯罪的代价 -- 老乐
本人一直在网络上面追一部叫做“新宋”的小说。今天偶然在新宋吧里面看到方舟子被揍的案子破了,而幕后主使人居然是肖传国。震惊之余,不禁自问:“真的假的”。
为了求证一下,本人点开“新华网”,在论坛的置顶头条就发现了如下的消息:打假斗士方舟子遇袭案告破 策划者肖传国落网 (http://forum.home.news.cn/detail/78871521/1.html)
看过消息,感慨良多--老肖怎么能犯如此低级的错误呢?
关于肖氏的所谓“学术贡献”,自有外科,神经科,泌尿科的专业人士来置评。肖氏和方舟子之间的矛盾,我也是听过一耳朵,没有时间追的太详细。谁对谁错,本人并不太关心。不过结果似乎是由于老方横插的这一杠子,让肖氏的“院士评选”名落孙山了--这个仇的确是太大了。
老方的所谓“打假”活动,也在网络上和现实中持续热闹了好几年了。我一般是当作娱乐新闻或者半娱乐新闻来看待。为什么呢?因为我近期,中期都没有所谓“回国创业”的打算,兼之对于事业生活都没有很高的要求,在美国踏实作点科研,养家糊口。闲暇的时候去爬爬山,骑骑马,打打猎--这个就是我满意的日子。
老方“打假了”,老方挨打了--所有这些对我来说,无非就是一些茶余饭后的谈资和笑料。我曾经向河里的老七请教过“动机学”,更加印证了早先的一个想法:判断动机实在是一个比判断结果更加复杂的过程。因此,老方的所谓“打假”究竟怀有什么样的“动机”,还是不揣测的为好,那样顶多就是无聊的口水仗。
那么老方打假的过程如何呢?我在自己以前的文字也说过,他用半吊子的病毒/免疫学知识去反所谓“中医”,我看不惯;其他方面我暂时保持沉默。
打假的结果呢?的确是揭出中国学术界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给我这样在美国谋生的人提供了不少有趣的新闻和乐趣。
只不过,这次肖传国的作为太幼稚了一些--老肖也是医学院毕业的,怎么如此的不明事理呢?医学,特别是临床医学,要以生命科学为基础,但是医学模式可早就不是生物医学模式了吧?
作为医生,在了解“科学”的基础上,也要有相对深厚的社会学,人文学素养。我当年在医院实习,做住院医的时候,可是三教九流,五行八作什么人都接触的。你老肖买凶报复,怎么就不想想这样做的代价?
罪犯/警察之间的较量,警察永远是占优势的,为什么呢?我简单说说我的看法,不全面的地方大家批评:
1)罪犯成功一千次,失败一次就完蛋了;警察失败一千次,成功一次就成功了。
2)一个罪犯他即便再聪明,面对的也是一个国家机器,一个人打不过一伙人,更何况是一部国家机器呢。
3)在不了解警察侦破的全部技术手段之前,想要犯罪最好掂量一下自己能否销毁所有的物证。
4)一个好医院,最大的财富是历年积攒的病历。警察系统大概也差不多吧?历年的案卷积累起来,恐怕就涵盖了犯罪学的全部内容了。我觉得无论什么“新颖”的犯罪思路,恐怕99.9%的都能在陈年积案里面找到相同或者相似的记录。
一个想犯罪的人,他哪怕再聪明,大概也抵不上一部国家机器的零头。我一直有个想法:犯事的人,只要是逃脱的,基本上都是因为警察们没有全力以赴的对付你;如果真的想对付你,跑是不容易的。
从老肖个人角度上说:你老肖是要“身份”的,你是大夫,不是路边摆摊做生意的。如果是后者,大可不必买凶吗,直接把老方揍一顿,顶多是关几天出来继续做生意;老肖不一样,就这么点“轻伤害”从刑事角度说狗屁大点的事;但是老肖后半辈子恐怕在学术圈没法混了。
这么简单的道理,我们当年医学院的哥儿几个,大学没毕业的时候就琢磨透了,怎么老肖居然在关键时刻昏了头,让人遗憾。
说实在的,真想弄掉老方,也不能采取这么低级的方法--这不是望京都捕头们脸上泼大粪吗!
就象老七说的,暗地里盯紧老方--他那么极端较真的人,只要被盯住就总有小辫子的。适当的时候只要作好套子,利用老方内心/行为学上面的弱点,狠狠地把他弄趴下,绝对不是不可能。我觉得,针对他人高明犯罪行为,不是用暴力把对方弄死弄残;而是利用对方的心理,行为学弱点,让对方自己掉进陷阱里面不能自拔--当然这样的犯罪,投入也是很大的。
何必弄个买凶落网的悲惨结局呢?老肖脑子进水了?怎么就算不明白这个帐?你老肖现在在医学界已经声名狼籍了,日后指什么吃饭呀。
这样的人还要竞争“院士”--无论从德还是从“艺”的角度,无论从“道”还是从“术”的角度,都不合格呀。
为老肖默哀--让人哭笑不得的行为。
老肖买凶吧,也不找专业点的。老方只是腰上给砸了一下,很多人都以为老方是自编自导苦肉计,河里不是有人干脆就认为老方是报假案吗?真担心黑社会这帮糙哥今后的生计啊。
警告一下,并不想把人弄废了。就是乙醚的用法感觉不怎么样。
笨蛋的是老肖,而不是动手的那哥儿俩。砸人的恐怕未必够得上判刑;但是老肖后半辈子的饭碗恐怕被这一锤子砸掉了。
老肖实际上吃亏了--给医生这个行业丢人呀。
我觉得这和他的智力不相符啊。
记得某些言之凿凿说方的伤口是伪造的人呢?
哦, 我明白了, 方舟子买通公检法和人供, 肖传国屈打成招?
那简直是一定的。
您的根本论点总结一下:
肖某的斗争方法不明智, 不科学, 没有充分考虑到和国家机器对抗的胜败概率。
通篇我看不到您对学术造假或者是买凶杀(伤)人哪怕是一点点在道德上的谴责。 您只是为肖先生自毁前程惋惜而已。
我似乎能从您的字里行间得出一个推论: 如果该犯罪的代价小或者没有被抓住的危险的话, 您是会毫不犹豫的赞成和支持的。
而这个受害者, 只不过是和您在某个学术观点(中医)上意见相左而已。
说实话, 您这种人, 如果在现实生活中相遇, 我一定躲得远远的。
又, 看到您几天前的一篇文章里写到:
现在看来, 北京的警察很给力, 可是---您貌似很失望啊。
首先,我就是认为老肖在策划这个事情的时候,没有充分考虑到法律的威严和国家机器的强大能力--当然,也许他完全考虑到了后果,就是想用一个恐怕连“轻伤害”都算不上的案子,来断送自己的未来。看审理的结果好了。
其次,至于说老肖和老方之间的官司,谁对谁错,我根本当初就没关注细节,再说了,手头没有第一手的资料,我本人也不是做老肖那个专业的,因此无法对于他们之间的矛盾纠纷给出我自己的判断--没有我自己的判断,我就不谴责任何一方。
第三,您从我的文字中得到什么“推论”,这个是您的权利,即便我不认可您的推论,也不想过多的反驳。非要按照“谁立论,谁举证”的规矩来,我觉得就没意思了。但是,大家交流的时候最好就是从文字本身入手,不要轻易去推断网友的“心理”甚至“动机”,否则立论方(比如您)恐怕无法作到有效举证。
其实,我个人认为,法律仅仅是调节社会生活的一个手段,除了法律之外还有很多其他的手段,例如:人情,事理,道德等等。
很多WBD作了缺德带冒烟儿的事情,但只要操作好了,你就从法律上面找不出来漏洞;很多合情合理的事情,当事人还就需要承担法律的责任--您说有多倒霉?
老方也好,老方的对立面也好,包括我们所有的人,凡事三思,多掂量一下后果,可能对人对己都好。
读一点书,做一点学问,搞一点科学研究,掌握一点科学的方法论--这未必是坏事。但是最好不要只会作学问作不会做人;更不要仗着有点学问胡作非为。
破这么一个案子,我还真的不知道北京的警方消耗了多少资源。如果按照投入和产出,就需要问一下:
究竟如何分配警力资源才是“科学的”,“合理的”。除了科学/合理之外,警力资源的分派究竟是否“有法可依”?
如果有法可依,那么老方这个案子的侦破就应该“依法使用警力”,如果无法可依,那么警方侦破案件的时候,究竟如何确定优先次序?
我不了解公安系统内部的事情,仅仅是随便想到而已。
您一口一个“轻伤”, 如果您媳妇在街上碰到两个壮汉一人手持铁锤, 一人拿乙醚喷, 而您媳妇侥幸逃脱, 您是否会对警察说: “没事, 他们只是想吓唬下我媳妇? ”
根据目前的报道, 肖某花了10万买凶, 您当真认为有人会花个10万就为了“吓唬”一下人么? Oh really?
买凶杀人这种事, 居然是需要“三思”, 需要“多掂量一下后果”, 而不是因为这件事本身就是反道德反人类的---恕我直言, 您这篇文章给人的感觉是您没有任何道德底线, 一切都是situational, every option is on the table---只是需要综合权衡利弊而已。
这,就是我说您这篇文章“瘆人”的原因。
公安居然没有像平时那样敷衍塞责, 拖延了事, 居然大力投入迅速破案了---I can see that you are disappointed and upset.
网上上流传的那个“后腰加臀上部”的照片如果真的是老方的,按照我的判断顶多就是“轻伤”--具体的由权威部门认定。
十万是否就是“吓唬”,买凶到底是“杀人”,“伤人”或者“恶心人”,“威胁人”,那要等案子审结吧?还没有审结的案子,您来那么多问号问我(不管是疑问还是反问),是不是不那么符合科学精神和法律精神?
最后,你我交流就是你我之间的事情,拿我老婆说事甚至“假设举例”--您是否认为有那么一点不合适?
首先,公安人员“平时”是敷衍塞责的,对于案件是拖延了事的--您一棍子打击了一大片。您要想让您这个观点站住脚,大概需要下很多力气论证呢。
至于您说的:I can see that you are disappointed and upset.
--I would like to ask how.
还有一个受害人方昌玄,他伤的可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