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说说我对方肘子遇袭案迅速告破的观点吧 -- 史老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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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有一点不同意见。

从个人经历谈谈我对你帖子里表达的意思的看法。如果有理解错误的地方,就当是借你帖子自说自话好了。

我被抢劫过一次,正好警察路过,大晚上你逃我追一阵子后嫌疑人被抓获。警察办案时详细询问了嫌疑人的所有动作。手持什么?有没有暗示我他持有武器?...最后问我有没有用拳头打击(punch)我。 我一一作答,最后反问勒脖子是不是比用拳头更严重危及生命。 警察回答说,"punch with fist" 是攻击(assault)罪,起诉的等级就不一样,因为危害到受害者的人身安全。抢钱就是起诉几年。武装抢劫或攻击就要严重得多,按十年二十年去了(不记得数了)。 掐脖子属于制服动作,是抢劫的一部分,不是攻击性行为。 这可能是文化差异,中国人觉得勒脖子是很危险的,美国人可能有他们自己的看法。最后按普通抢劫起诉判了三年。可警察没有认为是小题大作而不从有无伤害意图考虑起。

首先一点,作为受害者,我倾向于对所有攻击我的人从攻击或杀人未遂开始考虑起。 谁都不知道嫌疑人意图是什么,要从他的行为一点一点确认。 从最严重的意图考虑起,对受害者更公平,也有精神上的安慰作用。 如果方舟子要求以杀人未遂起诉,我个人不能判定是否应该,但不觉得意外或无理取闹。具体结果要看证据论定。

你说的“我国司法系统里的一大弊端,那就是,区别对待。”我很认同。 不过我的认同是基于“方舟子受到的不是特别对待,而是他应得的对待。 而你列出的其它案件的受害者没有得到应得的对待” 只要是破案必须的动作就不能算小题大做,劳民伤财。“迅速立案侦破,跨省抓捕”等等,都在此列。 如果不用成立”专家组“由”分局治安支队甚至派出所就满办了“那当然最好,方舟子自己要在媒体上搞声势那就由他自己折腾去。只要能迅速破案,准确量刑,那对他就是公平的。

而我担心的是,如果警察的心态就是”简单的打击报复案件,受害人腰间蹭破了一点皮而已“,那么很有可能让治安支队根本就应付不了。是打击报复还是买凶杀人,这个不能想当然说了算的话题也就不了了之了。办案子,你专业,我什么都不懂。但受害人、酱油众确实就是什么都不懂,只知道提要求的。只要能破案,准确量刑,那受害人也可以理解警方不大张旗鼓。 但如果因为资源分配不公而有怨气,心里存了鸡毛蒜皮小案子,这么处理对得起你了的念头。那结果就是对每个受害人都不公平。这只是我对你帖子里情绪的揣测,如果错了请勿怪。

具体到方舟子这个案子,如果觉得他为了个人利益浪费警力造声势,那专门细致说这个就成,不必和分配不公搅在一起谈。该怎么破案是警方的事。该怎么做宣传是方舟子的事。是否各有所图,一拍即合,浪费公共资源,那就不是明白人就说不清楚了。只是这种专业的解说受害人要求是否应得的帖子,外人不仅难分清,而且警方和案件相关者的感受也会很不一样罢了。我个人觉得方舟子能量还真是挺大的,能从警方那里得到自己觉得应得的对待,这可不容易。

简单说,我支持的是就算屁民受伤,只要需要,该跨省追捕就跨省追捕,该成立专家组就成立专家组。 警力不够,资源不够,就把屁民严重的案件忽略,把名人的相对小的案子严肃对待。这当然让人不爽。 这就好比馒头不够,大家抢馒头吃,名人当然更有机会抢到手。 只要名人抢馒头是填肚子用,不是吃一个扔一个。 那就不能怪他有人饿着却只顾自己吃。而是应该想办法多做馒头。

家园 肖不是公务员,只是事业单位的雇员。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家园 我哪一句说过要将他定罪成谋杀未遂?

  但方玄昌鉴定为轻微伤显然过轻。

  

家园 虽然我不负责定伤。

但是如果你手头有方玄昌的伤情诊断书,我可以来班门弄斧的定上一次。

因为我一直没有直观的方玄昌的伤情诊断书,所以也就无法作出伤情报告。

既然你觉得过轻,正好我也手痒,那就把方玄昌到底上到什么程度,摆出来让大家看看吧。

看来这个问题不说清楚,下面的话题是无法继续的。

家园 适用公务员法的唯一受众难道就是正规编制吗?

所以我说您还是好好看看啊。

家园 您,要不然还是总结一下吧。

看了三遍,没看明白。

家园 好的,爽快说,案子不需要的对待才该算特别优待。

好的,爽快说,案子不需要的对待才该算特别优待,该得的。别人没得着,这是区别对待,不公平,但不算特别优待。

对我来说,“是想杀人还是痛打一通出气”就不是派出所处理得了的。也不是三言两语就能服众的。

我举的自身例子就是说,我认为不要紧的拳头打击,警察都认为很严重。用锤子打应该比拳头更严重。如果归到中国国情那就没办法了。

家园 您太低估派出所了。

外地不清楚,北京的派出所,哪怕是远郊区县的镇派,也是有刑警,治安警,户籍警等等的。

判断作案动机,派出所是完全可以处理的。更复杂的案件,派出所都可以处理。

老引最早就是北京站派出所的所长。您看看今天的他的素质,就可想而知了。

中美定性不一样的,勒脖子在中国属于扼杀,谋杀手段的一种,如果抢劫过程中发生勒脖子行为,就是抢劫转劫杀,这是抢劫这类刑事案件的一个特点,那就是容易转为劫杀,尤其是在遭遇反抗的时候。

所以,在您看来或者在美国人看来勒脖子没有拳头重要,那才是国情差异。

在是在中国,抡锤子肯定没有勒脖子重要,如果方肘子被勒脖子,估计也就不用这么麻烦了。

简单地说,寻隙滋事中的打击报复,是不需要市局成立专家组的,这么说您明白了吗?

这是从一开始就很清楚,也许您看的不清楚,但是职业的看来,很清楚,否则破的不会这么顺流。

家园 谢谢您的解释。

谢谢您的解释,低估派出所的权力范围了。看来差别还真是挺大的。

其实真要一下子被干死也就算了。反倒是频繁小规模的伤害,威胁,让人更烦恼。别说证据难找,找着了也判不了什么。 虽然不懂太多法律,感觉美国对很多中国认为习以为常的咒骂,殴打看得很严重。用的不一定是判刑之类,但肯定让你丢工作,舆论上一边倒地压制。所以买凶杀人,甚至直接开枪都有可能逃过。 反而是日常生活中的咒骂,肢体冲突几乎就见不到。 对普通人来说,其实这种日常生活中的安全感才是最重要的。普通人真怕的就是“寻衅滋事”。算各有所长吧。

家园 肖栽是一定的。

不管这个案子最后是定性为杀人还是打人。华中科技大学不可能再要他,其它任何一个科研机构也不太可能敢要这么个人,基本上来说他的学术生涯就此结束了。现在就看他那个手术的受害者的案子怎么判了,如果肖再输了的话估计钱财也保不住了。

我还是赞成老七的一些观点,其实有些时候打伤和打死是一念之间的事。打过架的人都知道打的时候很多时候冲着哪里打有时候自己也不一定搞的清楚。至于方因为自己是受害者会把事情往严重里面想是正常的。

家园 当初上学的时候有朋友打架

打完之后都是满脸是血,鼻梁据说都断了。我们都觉得这下搞不好不少人要蹲号子了,可是后来鉴定出来好像也是一个轻微伤还是啥的。好像方的伤势也就是只能这么定了。

家园 方的级别很低

不过肖的级别可就不低了,973首席在很多地方待遇等同于院士的。估计是这个因素。

家园 还是说北京,因为外地我不熟。

北京很多警察,宁可一辈子在派出所干,也不愿意升官去分局或者市局,您知道为什么吗?

到了分局或者市局,你就不能什么都管了,而派出所对辖区里的事情,是什么都管的,治安,刑事,户籍,民事等等……

所以很多派出所肥得很,比如下去里有几个大型商场或者商品集散地,每个月的治安管理费都是个大数,这个钱,派出所虽然要上交,但是也是可以自己留下一部分的,至于灰色收入,那就更多了。

而且抓捕行动,一般即便是分局或者市局下来人,也会要求派出所配合,1是派出所地头熟悉,人头熟悉;2武器弹药在派出所,北京的派出所是配发79微冲的。

好像马甲也是派出所的。

反正给我的印象里,那就是派出所的警察们,素质差别很大,但是卧虎藏龙。

家园 某方粉不是这么说的。

njyd:肖不是公务员,只是事业单位的雇员。

中科院院士的级别是正部级,按照您的说法那么肖的待遇就是同部级待遇。

但是按照t兄的说法,肖连事业编都不是,这差距也太大了!

家园 肖是华中科技大学的教授

同时也是华中科技大学的973首席科学家。如果老七问问在高校工作的朋友就知道在教授定级的时候973首席科学家和院士是同一级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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