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警界破事之枪的故事 -- 巅峰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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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我倒是不赞成完全禁枪

理由很简单,现在中国的加工业发达,枪支等都是很容易制造的东西。相信随便一个机械作坊都能造出来。枪是什么?枪就是一个火药推进的管状弹丸发射器,记得原来90年代读高中的时候打群架,有人就找了根自来水管,一头找个螺栓,用电焊焊死,然后用电钻钻一个小洞,里面填充上火药、绿豆(可不敢用铁砂,打架都是斗气,谁也没有深仇大恨不是),然后再用皮筋纸、黄蜡把另一头一封,打架前叼颗烟,开打的时候是棒子,如果万一打不赢了就是枪。不过从没听说过谁敢真的把这最原始的枪点燃,最多就是威慑一下,然后撤退。

现在的机加工水平比起90年代来可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路边上都经常能看见一些金属加工作坊,采用的都是程控机床。有心犯罪的话搞枪很容易。而好人的话遵守法律,坏人找上门来了怎么办?完全一点自卫能力都没有,只能任人鱼肉。

不过现在处于社会转型期,矛盾突出,我想禁枪更多的是为了保护所谓的既得利益者,想想看,如果开了枪禁,讨薪的民工还会去跳楼么?被强制拆迁的还会用自焚来抗争么?不是到了绝路,谁也不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来抗争不是?枪支泛滥不是什么好事,不过如果老百姓能通过合法的手段获得枪支,无疑会使现在的有些人有所敬畏。

我的观点是适度的开放枪禁,使老百姓拥有一定的自卫能力,也使当政者能有所敬畏。但如何操作,如何控制,开放到何种程度,这个就是需要具体研究的问题了,不是像我这样耍两句嘴皮子就能解决的问题。专业问题,还是交给专业人士比较好

家园 呵呵

不需要军方,我们当时就有五六式冲锋枪、七九式冲锋枪,还有武警可以调动,火力算是相当不错了

家园 呵呵

不需要军方,我们当时就有五六式冲锋枪、七九式冲锋枪,还有武警可以调动,火力算是相当不错了

家园 呵呵

不需要军方,我们当时就有五六式冲锋枪、七九式冲锋枪,还有武警可以调动,火力算是相当不错了

家园 估计够呛
家园 瞎分析一下故障原因!

因为公安使用的是减装药弹,按照您的描述,击发第一枪后不抛壳,手拉拉不动.

这里可以这样看,首先,可以认为使用的是钢壳弹,铜壳单这些年生产的少之又少.公安就算有也插在枪套外充门面好看一点.

用钢壳弹就不存在有药筒太大变形而卡壳的事情.因为钢壳就算热膨胀也不至于帐那么多(0.08毫米).而且就算是射击膨胀也不至于后来拉不动枪机.

而有一种可能是枪缺乏保养,套筒上的闭锁环没有清理或者生锈,造成击发后不能解锁后坐.这样就符合你说的拉不动枪机.

还有另一中情况就是拉壳勾没有拉住药筒或者是拉壳勾簧无力造成空滑.如果是这样,会出现底火壳推枪机后坐,然后复进把药筒打死在枪管里,而且还突然间拉壳勾又神奇地勾住药筒,这样也拉不开枪机.

而最有可能的是子弹是965等厂的,火药质量有问题,击发后瞬间没产生强的后坐力使枪机脱离枪管后坐.这关键还是套桶上的闭锁环出问题.

至少,能击发就证明弹药的关系不是很大,关键还是枪的保养.

结论,枪严重缺乏保养.至少很长时间没分解清理.

我试过卡壳,一次是子弹老旧变形.一次是拉壳勾打滑.还有一次是左轮,弹壳开裂卡死.

家园 持枪者拥有的决不是自卫权或自卫能力

我觉得自卫的本意是使恶意攻击无效。这个能力并不必然地需要以枪械这个客观物体来表达。

而持枪是获得一种致命攻击力。恰当使用枪械赋予的攻击力可以达到消除敌对行为之目的,但这并不改变它的进攻性本质。

所有现代国家,不管其社会传统如何,唯一明显的共识是,军警持枪合理且必须。其他人群、职业是否配枪的问题,各国差别很大。这个现象提示了一个人类社会实践目前的局限:致命攻击力仅在军警这一特定范围可以有效地管理。

所以普通群众要获得持枪权,我觉得其前提是社会能够有效管理。这个管理不仅来自法律,也来自社会传统和普通群众自身的认识水平。比如,我们的确观察到美国某些地区的群众普遍拥有枪支,但是严重犯罪率并不更高。其中主要原因之一即是美国在数百年的发展过程中,当地群众逐渐地建立一套与枪械有关的行为模式和准则。

我非常怀疑让中国的普通群众拥有枪械‘会使现在的有些人有所敬畏’。岂不闻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敢于非法使用暴力的人,永远会积极地寻求获得压倒优势的暴力。

家园 来而不往非礼也,俺也恭喜恭喜你

恭喜:你意外获得 4 铢钱。

参数变化,作者,声望:4;铢钱:4。你,乐善:4;铢钱:-28。本帖花:4

家园 诚然,自卫的本意是使恶意攻击无效

理论上自卫的能力是能有效的制止犯罪即可,但在突然爆发的侵犯中如何判断采用何种方式自卫才能终止恶意攻击呢?我不行,我相信大多数人都不行,因为我们都是普通人,不是红内裤外穿的人物。当别人用刀指着你脖子,用枪对准你的头的时候,还有时间、理智去冷静的分析别人侵犯程度和采取何种自卫力度才是防卫不过当么?枪械确实是一种致命的攻击工具,更多的时候,它体现的是一种威慑能力,而不是剥夺别人生命为目的的工具。普通老百姓谁也不想上去就一枪把强盗打死不是?有枪和没枪,更多的体现在威慑能力上,没有致命的攻击力,就没有了最大的威慑能力。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个是事实。但目前最大的问题是老百姓没有任何使某些人敬畏的能力。这几年为讨薪,为被强拆用自己的生命来抗争的老百姓还少么?不管你压倒性优势的暴力如何强大,打死人也就一颗弹丸就够了,这就是一种威慑。当老百姓都用自己的死来抗争不公的时候,如果拥有了这种一颗弹丸的威慑难道不会使某些人有所顾忌?

至于有效管理问题,别人能做到,为什么我们就一定做不到呢?更何况这是管理机构的问题。不能因为管理机构不能有效的控制地沟油、苏丹红、三鹿我们就不吃饭,对吧?至于您所说的美国枪械使用的传统,如果没有时间的积累就不能形成传统。难道说他们有枪就该他们有,因为他们祖宗有;而我们没有枪就永远也不该有,因为我们祖宗没有?这根本说不过去么。

家园 别这样吧。。。

本来就没多少安全感,这不是出门都提心吊胆。老百姓过个日子不容易,太太平平最好。

家园 你的观点实在是太片面了

暴力犯罪的暴力级别,一定是高于社会合法平均暴力水平。意欲暴力犯罪的人,一定会寻求高于社会合法平均暴力水平的非法暴力手段。开枪禁,只有在微观上具有抵御暴力犯罪的些微作用。在宏观上,不过是抬高了社会合法平均暴力水平,从而让暴力犯罪者寻求更高级别的暴力而已。而由于社会合法平均暴力水平的提高,暴力犯罪者寻求更高级别的暴力的能力并未被降低。所以,暴力犯罪者相对于民众的暴力优势并没有降低。

我们可以假设,罪犯意欲暴力犯罪的概率与枪禁并无直接关联,这个应当大多数人都可以接受。所以你认为开枪禁可以防止暴力犯罪意愿转化为实际行为。这是我反对的地方。因为,暴力犯罪意愿转化为实际行为的概率是暴力优势的函数,而不是社会合法平均暴力水平的函数。只有寻求暴力优势的难度被大幅度提高,才可能实际降低暴力犯罪意愿转化为实际行为的概率。显然开枪禁不符合这一点。

现在我们换一个思路,看看在不同社会合法平均暴力水平下,暴力犯罪的情况会怎么样?在我看来,在较低的社会合法平均暴力水平下,暴力犯罪的量虽然不会改变,但程度会降低,因为暴力犯罪一般来说本身不是目的,获得其附带的利益才是目的。而使用较低的暴力的成本(包括暴力本身的成本和犯罪行为被惩罚的风险成本)同样较低。换句白话说,就是在枪禁的情况下,民众遇到打劫的还可能有命活;在不枪禁的情况下,就死定了。在这种情况下,请问你如何决策?

我们再看看另一方面。对枪这种高风险玩具,大多数民众其实是不喜欢的,因为大多数人是风险厌恶型的,这有很多社会学研究支持。那么,开枪禁之后,人群将分化,一部分人群持枪,一部分人群将不持枪。也就是说,社会暴力水平的方差变大了。这样带来的一个问题是,暴力犯罪者要寻求暴力优势更容易了,因为他们只要找那些自身暴力水平低的人就可以了。结合前面的分析,开枪禁很可能让暴力犯罪者以合法拥有的暴力达到足够犯罪的暴力优势,反而让暴力犯罪拥有暴力优势的成本降低了。这后果嘛,你自己评价吧。

家园 给小李送花,老赵的心理真不行,要真是盗匪

1、哪敢去抓警察,警察跑了是好事呀

2、实在要真有狠的,还跟你后边不吭声跑?早一梭子打过来了

家园 你的疑问正是法制社会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个发达的法制社会的公民可以通过合法的、得到严格调控的机制来获得利益和保卫利益。比如,现在城市居民在危急时候可以通过报警电话来请求国家机器的支援。这比三十年前就是巨大的进步。你所焦躁的‘老百姓没有任何使某些人敬畏的能力’,其解决办法之一,应该是如何使法律支援,包括国家机器的暴力支援,更加及时和有效,而你所提倡的却是将本属于国家机器的暴力交给群众,是开法制建设的倒车!

而且,决不能幻想群众能够自我有效地管理枪械所赋予的强大暴力。现代枪械的进化过程是工业社会发展进化的一部分,这意味着它的进化原生地的居民随之获得了足够的机械、物理、医学、法律等常识。在欧美等允许私人合法持枪的国家和地区你看不到大规模的流血枪战,正因为那里是工业化的发源地和法制建设最完善的地方。

相反,在墨西哥这样的地方,私枪也是合法的,但是玩枪最欢的是谁?那里的老百姓是否因为自己有枪就不害怕?你也太小看坏人了。

另外我敢说,你担忧和强调的因经济利益不均产生的矛盾,跟杀人而制造的仇恨和恐惧完全是人间与地狱的差别。中国古话说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冤家概念,当然现代人已经没有直接体会了。美国人常说的You killed my father. Prepare to DIE!也离你比较远。不过哪,你也许可以看出来,杀人者总有自定的合理性,而且,那是唯一的理由。

家园 这句真是哲理:敢于非法使用暴力的人,永远会积极地寻求

获得压倒优势的暴力。

如果这样,反而将平民变为暴徒了

家园 当时我们这里很乱滴

那些人也不是盗匪,而是武装贩卖文物人员,我们紧挨着的侯马市更牛,号称第三刑警队,据说穿着迷彩服,提着枪,骑三轮摩托车公然在大街上纵横驰骋,那批货非常值钱,所以杀警察也值了,我们这里原来不缺杀人灭封口的事儿,据说母亲河是他们最喜欢扔尸体的地方……

再说对方有时也许会认为老赵是自己一方追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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