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整理】中共23老人力挺温家宝政改-要求废除预审 -- licheng
简称原前系,停着好像日本的政客。多好。
找个美国纽约州律师当法律顾问,想用美国的法律打中国的官司?
我去炸药奖的网站上留言,人家都不给现场直播,要"Your greeting will be published as soon as possible"。可见至少炸药奖委员会是喜欢预审的。
根据宪法,宪法的解释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以他们自己的解释来判断什么事情是否违宪,法律上根本行不通。他们对什么东西有异议,反对某些规定,这我不评论。打着“违宪”的旗号来反对什么,抱歉,法律上是否违宪他们根本没这个权限。还不要说后面提出的主张塞私货,就是要开放什么期刊杂志为什么要开放他们的?我看西西河就不错,比他们的有资格。
抓到一点把柄,就无限发挥,让人觉得他们是正想办事的,还是只想捣乱?
PS,有拍砖的人就来吧,俺说了
萨达姆在位的时候哪次不是90%以上高票连任总统?
人大常委是没觉得违宪,那请问这些年动不动集体散步的群众们为啥不去申请自己应得的权利啊?
就是别的几条,我也没觉得有什么过分,不就是几本杂志和书吗,凭什么香港人看得我们就看不得?
话说当年张立昌转迁振兴东北小组副组长(地球人都知道为啥),没几天宋平顺自戕,我作为天津人,报纸没消息,电台没动静,说真的,那些日子你要是不上网不听谣言,根本不知道天津官场出这么大的事,当然,以你的辩才,完全可以说这是报社和电台编辑们的自发行为,完全没有受到有关部门的干预,反正没有证据哈,国足早几年被人举报的时候,公安不是也说了吗,你给证据俺就抓人。好奇怪啊,现在咋没人举报,公安自己就能找到证据了呢?
他们反对什么我不评论,作为他们的主张听听也没什么。但想从法律上论述什么违宪与否,法律上他们没有这个权限。或者说,他们如果真想把自己的主张在法律上弄合法,要先更改这个法律体系才行。当然了,没准这才是他们的目的。
这种东西,认真你就输了。
不过老兄既然喜欢认真,我就奉陪一次,说说那八条“具体”主张吧。
1。谁是他们说的“主管单位”?连个名姓、门牌号都没有,我取消谁?这种“具体”主张只有一个用处,就是不管我取消了谁,你都可以接着说没有取消,接着闹。
2。总算有个有名有姓的了。对这个具体案子我不了解,就不评论了。不过既然你知道具体案例,为什么不去到相应的法院,或者高级法院去打官司呢?不是有法律顾问吗?哦,我忘了,他们的法律顾问是美国律师,只会用美国的法律打官司。
3。同第一条,这条禁令是哪个部门,在哪个文件里,什么时候发布的?给我个具体点的靶子我才能打。否则我把全天下的靶子都打了,你还在门口说我“没打中”。
4。不能删帖,你付服务器硬盘的钱?取消“网特”、“五毛党”,网上被骂网特或者五毛党的人多了去了,怎么取消法?
5。老百姓不知道执政党的对错?那文革结束的时候老百姓为什么高兴?
6。报刊民营化,给点具体标准好不好?否则和第一、第三条一样,我干了你还找碴。而且即使真要“民营化”,为什么要这两家,而不是全中国媒体竞争上岗?南方周末和炎黄春秋给你多少钱?
7。有禁止港澳报刊在大陆发行的禁令吗?反正香港明星的脸我可是早就在大陆看腻了。
8。别的不说,这个宣传部门有这个权力,是不是第一条的“主管部门”呢?怎么这个时候又不要取消了?
凡我等屁民不关心,不介意的东西混杂在强烈不满要求改进的东西里,绝对是私货。
看到他们说到
就想起了《南都周刊》对台湾新闻记者协会会长杨伟中的专访《铲除专制,光靠写写文章肯定不行》。杨伟忠向南方系是如此介绍经验的:
南都周刊:这就是通过媒体来重修党史,挖人祖坟。
恭喜:你意外获得 8 铢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