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浙江蒲歧村长之死 -- 响水湾
两段很有意思的回复:外链出处
其中,第二段最好玩,基本上把屠夫的老底给揭透了,可以将其作为屠夫近年主要活动的索引:-)
超大网友: queque
其实真相是钱是地球抵抗组织远东支部的一名干部,他一直和政府合作在临港工业区一带安置对抗天顶星人的秘密基地,一直以来带领村民对抗政府,其实是为了转移视线,以此为大规模的工作人员聚集做掩护,为此还多次借被捕的背景,和远东支部其他部分取得沟通;但不幸他的行为还是被外星人发现。就在25日的时候,天顶星人为入侵预留的史前生命在天网系统的帮助下,突破了远东支部电子防御网,模拟了其同事王某的声音,并诱骗其回基地。但钱不愧是久经考验的地球卫士,仅走了一段路后即发现,临港基地设置的多道防线及监视设备被破坏,于是紧急返回。就在其将要回到位于该村的防卫系统内时,外星人终于按耐不住,抓到附近一辆土方车,对驾驶员大脑进行了写入编辑,并具现化了五个保安去钱搏斗。在搏斗中,钱手中伪装成雨伞的发讯器被打坏,虽然钱也通过信息操作干掉了两个具现化的保安,但还是因为力量相差悬殊,被外星人的引力波抓住,死在了轮子下。
1、为什么钱闹了这么久政府都不对付他?因为他们是共同对抗外星人的同志。
2、为什么钱出去没有干什么就回去?因为他发现周围的信号器等都被破坏了,意识到了危险。
3、为什么目击者看到的保安一会有5个一会有3个?因为是具现化的,形态可以随意变化,而被钱消灭后即解除了形态,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这也是为什么这些人一会是特警一会是保安的原因。
4、为什么摄像头没有录像?其实摄像头内还藏有对外星人专用防御设施,但当时被外星人破坏了。因为距离外星人入侵地球的时间临近,目前全球都在普及这种对外星人专用防御设施,北美防御支部还专门通过了相关法案。
5、为什么钱手中的雨伞扭曲变形被有良心的网友发现是打斗造成的,但从痕迹上看却像被碾压的?其实真的是打斗造成的,但是外星人和我们强化过的地球卫士之间的战斗力级别不是用眼球探测器就能发现的,当时具现化保安一击的威力相当于50吨。以至于雨伞像被压了一样。
6、为什么理应是政府内应的王某现在反而被抓了?其实这是政府为了保护本区基地另一位领导人的生命。总所周知,王某一直和钱某共同秘密负责临港基地项目。而且通过此次事件表明王某的信息已经被破解。
7、为什么驾驶员似乎不愿回忆当时场景?因为其记忆被外星人操作过了,其实发生了紊乱,大脑自纠错运算占用了太多的计算力,导致其痛苦。相反的,如果不是被外星人操作,人们一般都特喜欢回忆自己杀了人的情景。
8、为什么这次事件后,各种团体纷纷来到当地?其实是各地卫士(也有一部分是伪装的)来此地交流情况。
9、为什么当地有行游,但临村反而没有什么人响应?因为基地上各村都是原来基地建设时的本地人,而邻镇的所谓居民,其实都是在政府掩护下派遣过来的将来的抵抗组织成员,他们组织了这次为领导的默哀,并发誓向外星人报复。
证据?就是现场照片、案发前移动工程部朋友们打球时说的监控系统信息,政府的态度,当地人的说法,几位不同目击者之间的矛盾证言。
当然,这一切看似完全不相干的东西,最后都离不开我伟大的逻辑,才能编,啊不,重现当时的真相啊!
超大网友: 幻海魔刀
有些纳闷,需要怎样的修炼才能有屠夫这样厚的脸皮呢?
一个打死也绝不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一文善款的不差钱“维权领袖”;
一个直到快开庭了才从别人嘴里听说当事人还没聘请律师的“全权代理”;
一个不知道通过什么交易见到了亲娘都见不到的邓玉娇回头就发帖赞扬官府很配合的知恩图报之人;
一个平时骂骂咧咧见了官人只会说是是是对对对的四川变脸绝技传承者;
一个拿白条报销巨额捐款而且有结余赞助妓女代言人也不兑现承诺给律师报销差旅费或者给刘仕华的幼子泡饭里添加点肉松的“硬汉子”;
一个拼命掩盖未成年少女卖淫的惨剧而为纵容未成年的亲生女儿的禽兽开脱的搞不清维权对象的“行动者”;
一个靠吃人血馒头而和轮子头目李疯子一起获取X国X权奖的投机分子;
一个花销大家捐款却连一件正经事情都没做却依旧能腆脸介绍“心得体会”的“政治家”;
一个能将百十来字不断排列组合持续发帖照样忽悠到了很多粉丝的“剪刀手”;
一个明知自己无能误事却总能把责任推给别人并制造了无数“5毛阴谋家”的抹布派大师;
一个精明的炒作派演艺界新星。
我真地好奇,这样一个人,需要怎样的勇气和心理承受力,才能大言不惭地以实名站在公众面前?人可以没良心,但真地可以做到一辈子无耻永远不脸红吗?
一样有很多人为之洗地
许文龙是说了拥护一国两制之后,让一些绿营内部的人失望了,另一些绿营人士倒说他是被大陆所逼的
这位是得出一个误杀结论之后震懵了一部分观点幼稚的人,不过另一些观点同样幼稚的人还是出来为他洗地
刚刚去看了这人在新浪博客上的相关文章,感觉基本上都是拥护他的人比较多
其中,213.8亩的征地补偿费,每亩为4.8万元。卢韶华向本刊记者解释说:“地价依据的标准是2003年颁布的《乐清市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的通知》(2003乐政发56号文)。按照寨桥村的林地类别,寨桥村村民的征地补偿应属市级,补偿标准是每亩3.2万元,但为了更多地补偿农民的损失,我们把标准提高了两级,最后核定的补偿标准为每亩4.8万元。但村民们仍旧认为这个补偿标准过低。”
剩余297亩林地的租金价格为每亩700元/年,租期为50年。同时电厂向村里支付青苗补偿费,每亩2500元。土地租金的价格由电厂与寨桥村协商达成。
由于滩涂为国有资源,政府无偿收回,只向养殖户支付每亩2000元的迁移费,并赔偿当年的养殖损失。
在乐清市政府看来,政府一方已经在政策范围内做出了最大的让步。根据浙江发改委2004年的稽查报告,2003年寨桥村经济总收入达7144万元,人均纯收入6507元。而全年该村与打水湾有关的经济收入仅3.84万元,所占比例甚微,而电厂承租剩余297亩林地的年收益远高于林地目前所产生的效益。同时,电厂负责建设将施工道路加宽至30米并延长400米,在围堤外建设一条3米宽的上山下海道路,供村民使用。同时市政府还安排了15亩旧村改造的用地指标。
“乐清市本地人口有122万,其中40万在外务工,另有六七十万外来人口在此。乐清上访量在整个浙江省中排名靠前。”杨浩锋说,钱云会在众多上访户中并不显得特殊,“我们这有很多经常上访的人”。杨浩锋对于钱云会的判断,另一个依据是他上访的级别。“每年我们都会接到国家信访总局的通报,在到国家信访总局上访的乐清人中,钱云会的名字从来都没有出现过。”
“基本上他们来的时候都会把自己要上访的大致内容做个登记,比如征地问题,这样我们会在15天内将他们所提出的问题转给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如果在两个月内,有关部门没有做出回复,我们也会及时提醒。”杨浩锋说,钱云会每次来上访,提出的问题都基本一致。“主要是山场的纠纷,一个是补偿没有到位,一个是称电厂少批多占土地。我们都把上访材料转给了乐清市国土局进行处理。”
2008年9月9日,乐清市国土局对钱云会提出的征地问题给出了书面意见,包括乐清市征地事务管理所与寨桥村村委签订的征地补偿协议、浙能乐清电厂与村委会签订的租地协议和塘渣补偿协议等内容,3800万元的“一揽子”安置补偿协议征用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
杨浩锋对本刊记者说:“钱云会接到这个意见后,他觉得不服,这时候他既可以选择向温州市国土局申请复查,也可以选择向乐清市人民政府申请复查,他选择了前者。”2009年11月3日,温州市国土局给出了复查结果,维持了乐清市国土局的意见,认为征地合法。“钱云会仍旧不服,他又向上一级申请复查,这时候同样既可以选择浙江省国土厅,或者温州市人民政府,他还是选择了前者。2009年12月30日,省国土厅同样支持了温州市国土局的复查意见,按照国家信访制度的规定,经过了三级部门的信访程序,信访事项已经终结。”
2004年4月,钱云会被推举为7名候选代表,重新与政府谈判。这一年的4月26日,他与另外两名村民前往北京上访,在黄岩被截回。这直接引发4月28日寨桥村民围堵市政府,警察与村民发生直接冲突。2005年3月10日,他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在这之后他没再组织过村民过来,到信访局来不能叫那么多人,一般都是一两个人过来,最多的时候也只有5个人。”杨浩锋说。
刚走出法庭一个月,正值寨桥村村委会换届选举,钱云会以高票当选村委会主任。按照官方说法,在这次选举中,钱云会向村民承诺,他能够为村民争取到每人10万元的征地补偿款,“以空头承诺骗取村民信任”。但一些村民的说法是,“以前村干部选举都要拉选票,但是钱云会则根本不需要”。
2006年4月13日,由于多次阻挠电厂施工,他被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1年6个月。
钱云会的妻子多病,无法劳动。他家的土地借与别人耕种,每年收100多斤粮食作为地租,除此之外再无收入,吃饭都成问题。为了上访,他还把自家的房子抵押出去,借了5万块钱。钱云会的上访经费主要来自村民集资,几年下来一共收过两三次钱,每次一户一两百元。为了筹措上访经费,他和村党支部副书记王立权卖掉了村里的13间房地基。由此,第三次被判刑。
2007年10月,钱云会到了北京,准备上访。在这次上访期间,他被公安机关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依法逮捕。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下达的刑事判决书中称,2008年1月,待在村里的王立权、钱文福、吴志奶等村干部接到了钱云会从北京打来的电话,钱云会称,自己在北京信访费用大,且年底需要偿还因上访向村民借款的利息,他与几个村干部商量,决定将村里的房屋地基私下转让给村民,所得地基款用于支付上访费用和偿还借款利息。在2008年春节前后,由王立权经手,村里的房屋地基共13间转让给了本村村民。共计向本村9个村民,转让13间地基,获得了地基款71万元。出具给村民的卖地基证明书通过乐清至北京的客车带到北京交给钱云会,钱云会签名同意并盖上寨桥村委会的公章,接着再以相同的方式送回到村里。
2008年8月,想在奥运会期间上访的钱云会被乐清市警方刑事拘留,钱云会向国家信访总局的上访之路就此终结。经乐清市国土资源局认定,钱云会、王立权等人向村民转让的13间房屋地基的土地类型为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这些地块并没有办理合法审批手续。2008年11月,经法院审理,判处钱云会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王立权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4万元。
依然摘抄自《三联生活周刊》同一篇通讯。
关于“友谊塘”:
村民可以向村里承租友谊塘内的养殖场,搞海产养殖增加收入。主要品种包括虾、牡蛎、蛤苗、花蟹等,价格依据每年市场供应量而浮动,年际之间变化很大。村民告诉我们,如果养花蟹,赶上当年市场供应少,一亩水塘可以赚上几十万元。一般情况,一亩每年也有6万元左右的收益。
征地纠纷:
按照规划,电厂对于寨桥村的土地征用面积不大,仅限于村庄东南的打水湾山场的213亩林地。整座山场一共有510亩林地,电厂将剩下的297亩林地一并租用,没有触及寨桥村的耕地。电厂建设对于寨桥村的利益冲突点并非土地的征租,而在于电厂消灭了周边大量的滩涂。这些滩涂则是寨桥村的生计之源。
同时,政府收回了友谊塘外470亩的滩涂。由于滩涂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寨桥村村民只拥有使用权,所以并不算征用范畴,因而也没有征地补偿的费用,只向滩涂养殖户提供损失补偿和每亩2000元的迁移费用。滩涂的收回也并不可能给村民带来客观的补偿费用。
另一方面,虽然友谊塘养殖场并不在收回范围内,但由于周边滩涂成为陆地,养殖场受到了毁灭性破坏。
虹南公路的南侧是寨桥村的稻田,穿过稻田就是1998年完工的友谊塘。电厂在友谊塘边修建了一条海堤。海堤外的滩涂则被巨石围填,坚实的陆地不断向大海延伸。友谊塘失去了和大海的联系,潮水难以补充也难以退出,这些虾塘就成为死坑。当年投资1500万元的致富工程失去了价值。目前,村民如果想去滩涂赶海,必须要走两个小时去更远的地方。
这里有几个问题:
一、“友谊塘”是不是真的如寨桥村村民所说,遭遇了“毁灭性打击”?如果此说法属实,那么其它四个村的村民是什么态度?
二、即使“友谊塘”真的不能再发挥作用了,为什么不在合适的地方,重新圈建一个同样功能的海塘?和征地补偿款相比,这笔钱并不是太大数额(按照政府给出的方案,单单寨桥村自己就可以拿到3800万补偿款)。
冲动是我一贯做事风格
法院判决还是基本按当年给的条件。
说明钱云会对村民是清白的。
中华网那位网友的表述和三联这篇通讯里有个重大的分歧。
中华网网友:导致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一个争议点是被征用的位于打水湾的滩涂。根据浙江发改委2004年的稽查报告,2003年寨桥村经济总收入达7144万元,人均纯收入6507元。而全年该村与打水湾有关的经济收入仅3.84万元,所占比例甚微。
三联通讯:...其中,213.8亩打水湾山场林地(含青苗)补偿1061.81万元...根据浙江发改委2004年的稽查报告,2003年寨桥村经济总收入达7144万元,人均纯收入6507元。而全年该村与打水湾有关的经济收入仅3.84万元,所占比例甚微。
我倾向于中华网那位网友理解错了,打水湾应该是指林地,但村民最看重的是滩涂养殖场(据三联通讯里村民提供的信息来看,虽说是国有,但收益非常高,政府收回后影响村民生计)。如果能找到“浙江发改委2004年稽查报告”原文的话,没准能搞清楚当时滩涂养殖收益占寨桥村收入的比重。
猜测:其他村虽然也参加滩涂养殖,但各村情况或许有不同,可能滩涂在其他几个村的收入中所占比重不是很大(三联说5个村分滩涂,1400亩里寨桥村占了470亩,挺多的),所以耕地和林地补偿条件好的情况下其他村没有闹矛盾,只有寨桥村问题比较大。
律师已经退给他们将近一半律师费,这并不是一笔小数目,但是村民们并不知道。
因为修建电厂而从寨桥村收回的470亩国有滩涂,和“友谊塘”那1400亩海塘不是一回事,每亩一年能有几万养殖收益的是“友谊塘”、没有被征用。
被征用国有滩涂给村民带来的收益根本无法统计,只是一些村民去“赶海”,一天能有几十上百元收入,这种收益是不稳定的、很难评估:
其实这就类似某片国有林区,周围的老百姓去采蘑菇野果、打猎,能有一定的收入;假如某天这片林区因为某些工程建设项目被改作它用了,这些老百姓跳出来不答应:这影响了我的生计……你说荒唐不荒唐?其实,从新闻报道的消息看,寨桥村滩涂被征用后,村里人还是有地方赶海的,只是路远了,“要走两个多小时”。
所谓滩涂养殖,记者没讲清楚(很可能根本就没有调查清楚),从上下文推断,应该就是“友谊塘”:
……
1992年,为了抵御台风,围垦海涂,寨桥村与相邻的其他4个村共同修建了一条长2256米的海塘,名为友谊塘。友谊塘位于寨桥村的南部,东接南岳镇红旗塘,西邻双屿港。5个村总共投资了1500万元,历时6年,终于在1998年完工。友谊塘共计围合了1400亩的滩涂,将其改造为海产养殖场,按比例分给各村,解决了这一地区人多地少的矛盾。
理由有二:
首先,从“友谊塘”的修建情况看,滩涂养殖怕台风;那么,当“友谊塘”修建后,自然会转移到有海堤防护的“友谊塘”内。
其次,从面积看,寨桥村被征用470亩国有滩涂,如果加上“友谊塘”面积的1/5、370亩,840亩、差不多等于1985年划拨给他们村使用的总面积:815亩。
可见,“友谊塘”的修建,就是在五个村取得使用权的国有滩涂上、用海堤围垦了一片区域、用于海产养殖。
至于征用滩涂的时候每亩给的2000元“滩涂养殖补偿金”——参照其它地方征地前、农民在被征用土地上突击种满树苗、然后按照成材树木索要补偿的先例……
以上属于综合现有报道进行的梳理和分析,不一定准确……其实,如果能有征用前滩涂的实地勘验报告,就好多了。
滩涂友谊塘友谊塘滩涂,到底是神马跟神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