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这回上海NB了 -- 大山猫
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中早就有规定的,不过没把话说死,但仔细看条文,到期收不收回及如何收回,本来就是国家说了算的。再说,这40年至70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期,并非tg原创,而是从国外山寨来的,国内有些朋友总以为国外土地如何如何,但国外土地也不都是freehold的,去狗狗啥叫土地leasehold,就都明白了。
不是房产。这只是为到期重新卖打个基础。现在大部分都是多层和高层,每户住宅的土地使用面积很小,而且每平方米的土地使用费也不是很贵【当然到期后重新定什么价就是政府说了算的】。
我们可以预想到,那个时候城市化已经结束,除了地产税,这个就是来钱的大户。至于房产,没了土地,房产还算个什么东西?
地块是商住两用,估计实际上是归到商业用地。针对商业用地的,到期无偿收回是法律规定,并且也没有什么出格的地方。住宅用地这一块目前的大原则是有偿续期,但如何续,很难说。
总的来说,50-70年后的事情,不用过多考虑。何况现在这个政府财政上加税的趋势来看,20年内不出遗产税才怪呢,届时不动产的遗产税的问题一定会取代续期的问题成为关注点。
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前30年,假如选的30年还贷的term,是从银行和政府手中租房子住。等贷还完了,就只从政府那儿租房住了。那landlord的名头,就是水中的月镜中的花而已。另外这里面还有猫腻儿,政府可以决定房产的估价,以及地税的税率。地税=房产估价x税率,所以交多交少还是政府说了算。所谓的地主,也只能听呵。
中国可不像美国,有什么美国梦那种愚民口号。主要问题就是猪年龄还小,不到死的时候。等中国90年代时40-50岁这帮人到了该死的时候,税就出台了。否则猪未死,税出台,那猪就全跑了。
简单讲,如果民众对于公权无控制,无监督,公权对于民众没有有效的负责制度。那么以下的事情很容易发生:
纳税人的税负越来越重,包括直接的和间接的,国家的财富越来越集中到国家,同时国家无节制的花钱,而且这个花钱还会花出很多负担。两相配合就是恶性通货膨胀,最后财政垮台。
对于土共稍有信心的是党内不乏有大局观的人,在整体局面可挽救的情况下,至少已经3次过关。
就50年设计使用寿命 一般土地不到期房子就该强制报废了
现在的房子质量不比以前咯
原来一切尽在党掌握中哪
你只要想一下, 现在造的房子有几幢在70年后还不倒?
就算不倒你的儿孙住在里面你不担心吗?
就是再交一笔土地出让金续期,好像一平米差不多600的样子。
一直都是这样的,只不过以前没明说。像相同地段商住两用的房子比住宅一般要便宜一些,除了环境之类的原因,也因为商住两用许多是50年使用权的,而纯住宅是70年使用权。
七十年后收回房子就收回吧,不过无偿收回,唉~~~
话又说回来,七十年的房子,早该拆了重盖了。
说这是卖地财政无以为继时候想出来的挣二茬钱的办法。
很有意思哈,挣二茬钱什么的是扯淡,改开以后第一批出让的土地要收回也要三十年以后呢。三十年以后是什么情况现在谁说了算?
委员觉得最可能的是广东自己慌了:这样到期无偿收回,广东的地价可能炒不上去了。
后归还一块平整地。
绝不能让有期限的使用权变成实际上无期限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