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新闻】上海一医院医患冲突10名医护人员被刺 6人伤重 -- 葡萄
劳动仲裁的人在维稳大旗下面还是很给力的。找政府其它部门用处不大。政府装聋作哑很正常,但是除非特别王八蛋的,一般就是袖手旁观,不大会在小事上招惹老百姓。
“从医患纠纷扯到医院与卫生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从事件的主要问题扯到了其它问题”“凭什么要求所有人都联想到卫生部门?”
我觉得你的核心观点,应该就是这个吧。不知道我有没有断章取义?你的观点是不是医患关系与卫生部门没什么关系?
但谁都知道,现在不是什么病都能百分之百地看好,否则人不是万万岁了?
医院确实是个比较特殊的企业,期它企业你出了钱可以要求保证把事情干好,可以约定干不好就不给钱,给了的也可以退。医院没办法,就是因为人是特殊的,知道病不一定看得好也得花钱看,有些甚至没多大指望也得花钱。不管是治死了人还是病没看好,医院只要证明了是按现在的一般原则办的就不负责任。
对于职业医闹,他相信可能有这样的群体,但是他自己没有碰到
“为什么这些家属会闹。是因为,新华医院单方停药停了两天。因为钱不够??所以你觉得,他们能不能这样做事?”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刘伊曼 | 上海报道
所以我说的是共享...
毫无压力,此次收费176美刀。
就本事件来说,医院是否给这个家庭一个说法?
举我本人亲历的两个例子:
去年三月份,上海,打球受伤,腰椎间盘突出压迫神经根,剧痛。在医院理疗趴了半个月,做牵引和其他康复治疗。除去住院费和全面体检费用外,接受的治疗都是二十多元一项的,如牵引、低周波、肌电仪、激光、微波。每天两次,花费二百多。出院时结账六千多。
虽然我是经其上级医院的外科主任介绍进来的,但因为费用构成一清二楚(住院期间你自已可以在终端上查明细,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增减治疗),所以我觉得这次住院感觉很好,收费合理。
但同样是去年,8月,也是打球造成脚部挫伤,在长沙一家知名医院的经历就不同了。
我特意挂了个教授门诊进去,一位奔七十的老教授就问我一句怎么了?我说脚肿了。然后他老人家就操作电脑开药了。药名我记不住,反正是输液三天,总共九百多。
我说大夫,我最近工作忙,连着三天跑来这么排队输液估计有困难。再有,这药是不是贵了点啊。
教授说那我给你换成口服药吧,然后又在键盘上忙了好一阵,他看上去对他们那个医管系统的操作不熟悉(老人家嘛),搞了半天,最后给我一张单,让我去拿药。
我说我这是什么问题啊,需要注意什么?教授说:没啥问题,用点药就好了。
药是三盒消炎药,总价291元,即97元/盒。
从医院出来我看到对面就有个很大的药店,我就想再买几盒。一问价:42一盒。
肝癌啊,我认识的得这病一般也就是半年到一年。
一个同事得了,当然现在早过世了,他自己父母就是医生。不治等死,也就一年。治了找死,也就半年,但确实可以博个概率。两难啊。
你亲人运气实在是好,可惜一般是不能复制的。否则,老实说我想医生从自己利益出发都愿意选这种疗法,每个人都十年啊,那得贡献多少药费、检查费啊,呵呵。
如果医院有做的不够的地方,当然应该给个说法。
但家属用这种办法肯定是不对的。
实际上用这种方法,家属最终是得不到好处的。也许因医院有过失会给予补偿,但与闹事受到处罚相比肯定得不偿失。不会因为你有理由而犯法不受处罚的。
警察对没钱就停药也十分愤怒。
又是个花钱请大夫走穴造成的悲剧。
从科学讲,任何外科手术都可能意外
但是对于患者来说,倾家荡产人也没保住,而且是以这种方式。是在让人难以接受。
这叫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