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六扇门那些事儿第四部 67 闯国门 -- 史老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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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斯图毕竟是很小的城市,市区人口跟中国的一个镇差不多,

很少有什么事件。不过前一段时间斯图因为Stuttgart21很多人游行抗议,那段时间市中心穿得像圣斗士的防爆警察非常多,对游行群众进行了惨无人道的围观。

家园 我不知道德国警察的手册上的要求是怎样的,

我也不认为有必要把醉汉放倒后还打他,除非醉汉反抗。

但是你说醉汉没有攻击能力我是完全不同意的。醉酒的人部分甚至完全丧失了他的判断能力,因此是很危险的。

你说法官会偏袒警察也不一定。在斯图发生过一个中国人酒后驾驶,然后被警察拦下来。警察给他开了个罚单就让他回家。结果这个中国人转身就上车开走了,警察上车追他还没追上。许多辆警车找了他一晚上才抓到他。在法庭上,法官支持了这个中国人醉得太厉害,完全丧失判断能力的说法,认为他只对酒后驾驶负责。而他被警察放走后再上车逃窜的行为是警察的过错,不是他的责任。

家园 俺有对朋友在德国就被变态了

老兄这故事笑死了,袭警啊!

我朋友夫妇,都是博士,女的在荷兰业内顶级公司,男的在德国业内顶级公司,都是长期居留。周末女的去德国相聚,拿着取款机上刚取的20欧在超市买东西,收银员发现是假币,很兴奋的叫来经理,然后就叫了警察。警察态度极傲慢,根本不相信两人解释,在警局的时候还威胁男的不许打电话,问女的你是中国人来德国干嘛。总之就是认定两人是倒腾假币的。折腾了很久才放人,之后男的就下决心换工作回荷兰了。

女的回荷兰之后有德国同事跟她说如果是当事人是白人,基本上换张钱就完了,更不会叫警察。

家园 尹哥,铁路上的一级警卫这么做据说是这样

刚建国那会儿还挺乱,有过敌特针对领导人试图破坏桥梁,路基等案件,不过没成功,我们也压着不对外宣传。事后开分析总结会,专列的机车,车辆都是提前检修好,然后专人警卫,非专运人员不得靠近,所以敌人无法破坏,只能从铁路线上下手搞破坏,千里铁道线,随便哪个地方都可以突入给你来一下子,于是后来就打起了人海战术,每五十米一个人,而且专列通过时,警卫人员必须背对列车,目的是让他们警戒可能的来袭方向。此外,比如说局长必须站在机头上亲自压阵,路过的道岔必须全部钉死,有专人在旁监督,路过的各个口子全换上政治可靠的党员干部上岗,要换挂机车,必须由当地列检所长亲自接风管等等,据说都是亡羊补牢总结出来的。还有就是专列出来时通常不是一列,目的是让对手搞不清目标到底在哪个车上。

在这种人海战术下,杀手如何靠近呢?就算他有火箭筒可以远距离袭击,但也搞不清目标在哪列车上。

这些是我前些年跑车的时候与相关领导吹牛侃大山时听来的,尹哥是铁警,知道的应该比我更多更详细,咱就不班门弄斧了。

家园 听口音倒像是新疆的

不过新疆人可不会这么磨叽,语言上两个回合后就该动手了

家园 呵呵,你这臭小子:)不过确实是我语言逻辑性不强,害臊中…

马上改过来了

家园 经典,送花!
家园 这个帖子一出,你可就曝光了
家园 这个地点不具有唯一性,不好猜啊,只要是东北的都有可能
家园 哈...忘情兄弟客气啊,咱早已草民一个啦。

这种人海战术基层压力太大。也就是说;领导们还在家里喝茶,漫长的线路上大量的警卫力量已经上好。近距离交通已经真空。

假设真有报销肯尼迪的狙击步枪,一切皆为摆设也。

家园 你说的太对了额
家园 朋友,要是有火器,估计他们也不会去帝都上言方了
家园 不那样搞,要是捣乱太容易了

不那样搞,要是捣乱太容易了

周围那么多楼,南边那么多山,弄门迫击炮(空降兵的60炮射程超过5000米),炸不到领导炸体育馆就够受的

不过南边是部队驻地

家园 我也不知道德国警察的基本程序

不过警察上来先亮明身份再提出警告对方不听然后才能动手,应该算是一个通用的原则吧,不然警察上来二话不说直接打人,这权利也太大了。

我说醉汉没有攻击能力是指在警察将其制服之后,比如手铐铐住之后就没有攻击能力了,这个时候再殴打有什么必要?

我也引用一个类似情况的美国安全,挺著名的,91年的洛杉矶大骚乱就是由此而起,这个德国警察还是庆幸他不是生在美国也没被人拍下来,否则赔钱丢饭碗不说,怕是牢狱之灾也逃不了了。

    这个故事可能大家都听说过,是好几年前,发生在美国著名的真实事件

            

            有个保释的犯人,我们叫他老金。按照规矩,保释的犯人不能喝酒

            

            这天晚上老金喝的大醉,简直就找不着北了,然后借着酒劲出去兜风去了,一踩油门就到了115迈(相当于190公里/小时),而那条路限速是108公里/小时

            

            这个时候呢,警察发现老金了, 招来了一群警察围追堵截,终于把这老金给弄停下来了,真惊险啊~

            

            停下来以后呢,好戏才开场。老金下了就撒酒疯,调戏警察,四个警察于是上前制服。老金身材魁梧,身高1.88米,体重113公斤,根本没把警察放在眼里,挥挥手就把四个警察横着给打飞出来了

            

            就在这紧急的时候,有个警察比较机灵,拿了个5000V的电棒上去了,一下就把老金给电趴下来了。老K 也不含糊,一骨碌又爬起来了,向警察猛扑过来...

            孔恩警长惊呆了,慌忙中再次启动高压电警棍,但金却像刀枪不入的外星人一样,不仅倒地后眨眼功夫就重新站起,而且向鲍威尔警官猛扑过来。

            

              鲍威尔警官见高压电警棍竟然都无法制服金,不由得又惊又怕,恼羞成怒,他顺手掏出金属警棍,没头没脸地向金的头部和身体凶狠地打来,另外两位警官随后也参加了这场野蛮的殴打,并用警靴猛踢金。在旁边指挥的孔恩警长高喊:"不要打头部,打身体的关节"。根据警方的内部规定,不到万不得已之时,应尽量避免重击嫌犯的头部,以求减少不必要的伤害和可能由此导致的巨额赔偿。可是,参与殴打的几位警官仍然劈头盖脸地瞎打乱踢。

           事后, 在检察官帮助下,罗德尼.金趁势以刑事罪起诉洛杉矶市警察局,并在随后的民事赔偿诉讼中要求总金额为5600万美元的人身伤害赔偿,平均每挨一记警棍价值百万美元。

            

             在加州地方法院审判时,警方被告聘请了一位经验丰富的刑事辩护律师,此公以如簧之舌告诉陪审团,警察群殴嫌犯完全是基于自身的紧张和恐惧。他声称,在多数情况下,因超速、闯红灯等小事违规,但却在警察尾追时拼命逃窜的嫌犯,绝大多数是重罪在身的亡命之徒或毒品贩子。这一经验使警方从一开始就已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另外,金异常强壮,在拒捕时不仅一人轻松打翻四名警察,而且抗住了五万伏高压电警棍的两次击打,当遇到这类难以制服的拒捕嫌犯时,警察动用警棍是合法的,法律不应追究警察的责任。被告律师指出,根据未经删剪的原始录像,当失去控制的金向鲍威尔警官猛扑过来,威胁到警官的安全时,他们才被迫挥动警棍。

            

              然而,关键性的问题在于,当金被最初的一阵乱棍打倒在地,完全失去反抗能力之后,为啥警察还要继续施暴呢?这最后阶段的攻击是否有必要?被告律师根据录像辩护说,金被打翻在地后,一直不停地滚动,并多次试图站起来,对警官的反复喝令置之不理,结果造成警察执法过当。对警察来说,如果不将拒捕案犯彻底制服并铐住,那等于是失职。此外,如果细看录像慢镜头,就可以发现,在雨点般打向金的56记警棍中,有23记打空了,根本不能算.

           1993年4月,联邦地区法院小陪审团做出裁决,4名警察中的鲍威尔警官和孔恩警长被裁定有罪,判了两年半有期徒刑,另外两名警察则被无罪开释。

家园 每个国家的制度和文化不同。

不同国家的警察行为没有通用原则。

德国警察比这残暴的多的行为不仅youtube上很容易找到,即便是在德国的国家电视台上也经常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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