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六扇门那些事儿第四部 67 闯国门 -- 史老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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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这个我赞成
我在荷兰,一开始觉得这边大多数人对歧视还是比较注意的,但呆的时间长了还是偶尔能感觉到有些人骨子里的优越感。兄台说得没错,怎样都没必要影响到自己的生活。
自己主动送上门给警察立功,算不算自首啊。肯定不算钓鱼执法,因为是鱼儿自己朝吊钩靠上去的,渔夫赶都不走。
铅球运动员,身高体胖,走起路来感觉全身都颤颤悠悠的,但长跑、短跑都是全班前三名的水平。
复 俺高中时一同学
我相信有类似经历的不会少。
要是老燕爱瞧,咱再顺口溜溜
俺叫好!
非常诡异,可以不经审判长时间限制公民自由,说不是罪犯吧,管理起来都是一顶帽子:“两劳人员”。
真是搞不懂这种违宪的制度怎么一直就能存活
您说的非常对,可以不经审判长时间限制部分公民自由权利,但绝对不是罪犯,但又属两劳人员。
但两劳期间,还可以回家。
我也觉得很诡异的。
家母就是居委会主任,三天两头往派出所跑,后来退休了现在都是居委会支委,哪个派出所马上也要撤销并入一个大派了,我们的街道,我们的居委会马上也要撤消了。
突然想写一点,我家派出所在我懂事至今这二十多年的一些小事。
发完之后发现了,但一想干脆别改了,故意将错就错
那里的话,你就可以想像位置在哪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