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药家鑫‘激情’杀人!!! -- 天煞穆珏
这要重新定义激情杀人了。该嫌疑犯是为了逃脱交通肇事而杀人,是蓄意杀人了。他明确地知道不杀人的后果,他杀人的动机是为了逃脱交通肇事给他带来的法律后果。不过他这里杀人的策划时间很短而已。
这个确认死因不要太容易。还真不如碾过去呢。
在写请愿书的同时每人附上一份声明,公证的,有法律效应的,声明自己以后成为恶性犯罪的受害人的时候自动放弃对对方索赔的权利,就算是被人剁成肉馅也不能判凶手死刑。
要是这样还能有100多人为药情愿的话,我觉得可以留他一命。要不然就请那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爱心泛滥的人闭嘴。
你说的对。如果直接碾过,的确不好确定他是故意碾过去的还是交通肇事。但是他这么做的了,就是明确的故意杀人罪。
杀人的后果?每个杀了人的人都可以说不知道杀人后果。
那就明显是知道后果的么。
他因为对方记录车号而杀对方,不能说他不明显知道后果。冷静到了这个CASE就是个定义问题了。
我觉得这还是一个汽车文化在中国是否适应的问题,有汽车后这样的冲突会增加许多倍,包括出车祸后如何协商处理,以及对开车者的制衡,这就是一个不知道怎么处理矛盾,引发的悲剧么。
他这个故事么,前半截子是汽车文化问题;后半截子完全和汽车无关。他要是被判死刑,完全不是汽车的问题。他是用杀人的方式解决他和别人的纠纷。
在通奸杀人案列中,和恋爱中恋爱未遂的杀人
“姓药又不是‘性药’,还特么‘激情杀人’。”
不覺得中國陌生人之間處理糾紛很困難麼
和民法落后于应用造成的。也不用吹嘘中国多么的好,只把规则建立的有利于实际操作就好。让官司容易打,打的迅速,执行有力便好。
此案主观动机明显,而且,现在是刑事部分,赔钱的作用不会是决定性的。个人觉得很有可能直接死刑了。
不晓得CCAV有人是否收钱有偿新闻。居然给药+猩一个专访,什么诉说成长历程,痛哭流涕忏悔。却不给受害者表达的机会。冷笑啊!上次“李肛”事件也是这样。
一个字:曰!(最近MS说了几次脏话了,郁闷)
像药这样的人渣真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交通肇事逃逸也就算了,还拿刀出来杀人!这是什么样的人渣才能干出来的事啊!!
说句实话,这比70码,彭老太更加让人不齿和恶心。简直就是人渣中的战斗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