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药家鑫‘激情’杀人!!! -- 天煞穆珏
你刚刚提的, 不是从一方面肯定了我的说法, 那个70码促进了中国司法的公正? 因为他消灭了一个小小的灰色地带.
在网上我比较喜欢调凯, 因为网络么, 到底是虚的, 认真你就输了. 我也好久没做十么研究举证了, 因为很多时候挑刺儿的人, 对问题本身不敢兴趣, 而是来发泄生活中的气来了, 找个岔, 把你羞辱一番. 我回头低头亨几亨几做半天调查, 写了一大篇, 他回头随便挑你两点, 再羞辱一翻. 到头呢, 人发泄完了, 知识学会了, 拍拍屁股走了, 我呢, 被人骂一番, 把人教聪明了, 搭上了自己时间, 到头来十么没有, 当然这里不是说你.
好了, 关于70码的争论, 当时的思路是大概那样. 首先啊, 不是70/75码本身有意义, 更没有相关法律规定, 而是在超速50%这个上, 你后来也找到了, 50%是个分界线. 这个分界线啊, 是原来就有的, 当时交通警察当然了解, 所以把速度一下扣在了45%上面.
首先, 中国实际上对交通事故上面量刑是非常模糊的, 就是这所谓的模糊, 制造了很多的奇怪问题, 一个例子是同是酒后驾车撞死人, 很多人都是缓刑了, 主要看你钱口袋有多深了.
那为十么 50%这么有用呢? 要从法律的所谓"解释"上来说了. 兄弟你可能没在国内学过车, 那开车师傅会跟你说, "一高两超"是严重问题, 不能违反, 其中的一超, 就是指超速50%以上, 50%以上了, 你要么扣分要么执照吊销.是肯定的违反规则了, 属于严重超速, 而且和另一个超, (超载), 和喝酒放在了一起, 因为呢, 里面有个"主观"的因素在里面了. 50%以下呢? 50%以下一般罚款, 但是以前有人挑战过, 说50%以下罚款是不应该的, 原因为没有法律明显说那是违法, 比如说安徽省, 以前对50%以下超速没有明法规定要怎么处理, 警察一般就罚你200块, 就有人反对了, 说凭十么啊, (是不是和你有点象? 开个玩笑), 钱能不能拿回来就不知道了.
说了半天, 50%对胡斌很重要,当年的讨论是, 50%一下, 就算是一般超速了, 没有所谓的"恶性"了, 再有, 辩护成为, 1.当时是晚上, 2, 被害人过马路自己没看车(好象还在打手机), 有一部分责任, 因为看了就能躲避了. 上面所说的胡的"主观"撞人因素边模糊了.
所谓的"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全部考虑, 胡的所谓"负全部或主要责任", 至少不是铁板一块了, 当时大家的结论是, 只要胡能赔钱, 那个事情一般肯定就是缓刑了. 这个没有法律明文规定, (你也找到了, 胡斌以后变成明文规定了,) 怎么判么, 看你父母多给力了. 大家的这个判断, 是有说服力的, 从以前的案例来判断的, 有名的象哈儿滨的宝马姐, 一死12, 13个伤, 缓刑, 十么局长酒后撞死个人,还有各种各样的酒后撞死人的, 都是缓刑. 胡斌一跟被害人不认识, (宝马姐是跟人先吵架, 再撞死人), 二没喝酒,肯定就缓刑了. 所以我的原文是"70码以下就是算是一般交通事故, 也不用做监狱了".
但是50%以上, 那就有了个"恶性" + "主动'因素了, 这样, 事故责任肯定全在胡斌身上了, 他的判决书也说了 "经鉴定,胡斌当时的行车速度在每小时84.1至101.2公里之间,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要躲避那车, 估计得蜘蛛人了, 他的辩护也变成了, "他有篮球天赋, 是国家有用之才"只类. 胡的判决书还有, "胡斌无视限速规定,在城市主要道路上严重超速行驶 (这里就是指50%一上),作为驾驶员明知违法而为之,主观+恶性较大." 其他的几条罪名, 说他开改装车上路, 这个是罚款的事情吧? 还有社会影响太恶劣, 这个更加看父母能量多大了.
但是还有人提出他们是彪车, 所以应该还有"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那胡就更惨了, 但是法院尽管承认了事实, 不肯定那个罪, 所以评论说这个是"折中"的判断, 但这里不讨论这个.
你一定要明文的规定70码, 那当然没有了, 不一样的限速不一样的上限规定, 但我相信当时注意此事的人应该明白十么意思.
我压根就没出过国。
你说的这种情况在没撞死人的时候还行,撞死人之后性质就变了。你的理解有问题,“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是负全责就重判,不负全责就轻判,不是给你留借口的。以前有撞死人判10个月监禁的案例,因为被害者不走人行横道兼肇事者自首主动赔偿,换得了轻判。
赛车也没有法律明文规定,但是可以当做具体证据;飙车的认定,交通部门有一个土规定,超速20%以上算飙车;这就会影响责任比例判定;而且受害者可是走了人行横道的,综合来算就是肇事者负全责,想用70码的问题来减轻责任,把责任从100%降下来,很难,根本就不管用。尤其是事情闹得这么大,更不可能了。好歹还有自首,主动赔偿换取原谅的有利因素,还是能轻判的。
最后我说一句,我可没打算跟你在这事上调侃,是抱着十成认真的心态在跟你讨论。我这个人有的地方比较固执,现实中怎么做人,网上就怎么做,即使玩网游也是如此,没有第二张脸可换。
对胡斌来说60码(你的20%)就判的一样了? 是这样理解么?
"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是负全责就重判,不负全责就轻判,不是给你留借口的。以前有撞死人判10个月监禁的案例,因为被害者不走人行横道兼肇事者自首主动赔偿,换得了轻判。'"
被害人走了人行道, 所以胡就跑不了全责了? 是这个意思么?
按你说, 如果没有网上的"阴谋", 70码案会怎么判呢?
因为交通肇事罪已经构成了。
主要问题就在交通事故责任比例判定上,不能认为超速多就重判少就轻判,这个要由交通部门进行认定。
人行横道是一个关键点,撞死走了人行横道的人和没走的人大不相同;还有就是飙车,故意互相追逐的认定,都可以表示肇事者对行车安全是一种漠视的状态。
70码问题警方倒是有个解释:
胡斌遇人行横道没有避让和减速,而被撞者没有任何违法行为,他的行为已经足以判定他负100%全责,靠非100%全责来减轻判罚的路已经彻底堵死了,想靠降低超速比例来逃避全责根本毫无用处,只能指望自首和主动赔偿来减轻刑罚。你可以说法律不太健全,判得有些轻,但是按当时来说,确实是依法判决的。
那您说没有网上的"阴谋", 胡斌能判个十么啊?
区别在于知名度。靠这个案子的影响补充法律漏洞倒是不坏,可是恶炒给政府公信力带来巨大损失,这就糟糕了。
2009年全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67759人,案情相同相似的绝对不少,可就这个恶炒了起来。
不用坐监狱.
他这种情况已经是对肇事后果放任自流任意超速,属于情节严重的交通肇事罪,不适用缓刑。
一般看来2年半很轻,可这已经接近了交通肇事罪第一档判刑的上限,一般要是自首,责任轻的话判个一两年有缓刑很常见,可是他的行为太严重,很难判缓刑。当然你说什么舆论压力啦,出名啦对这个案子某些人可能存在的避重就轻想法造成压力,那也不能说没有道理。
陪审员只做事实认定(verdict),法官根据认定结果和法律给出判决(judgement)。
副师级一般是大校军衔,比陕西省军区司令员程兵少将只低一级。
杀一儆百,死得其所,善了个哉的
而且大校到上将可不是“低一级”这么简单,十个大校里面能升上一个少将就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