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不存在一个“少数民族”的民族,数据证明 -- 黑岛人
人类有史以来建立国族的尝试有三种:1、同化法。这个就不多说了,成功的很多,失败的也多;成功是因为同化的要么是极度落后的,要么是本来就没什么差别的;失败是因为无法同化文化差别极大而对方的文化的保守性又极强,失败的后果有两个:一个是被同化方独立,一个是被同化方被严重削弱但不断的捣蛋。
2、多元化尊重法。这种方法必须建立一个跨越种族文化界限的普世价值,要求无论种族文化都必须在尊重这种价值的基础上实现融合。这是美欧现在正在尝试的,总体而言当下的效果还行,但是否成功还看不出来,因为面对YSL文化,这种方法处于摸索中.
3、苏联式族群政治化法。这个方法已经通过苏联和南斯拉夫的实践证明其完全失败。这种失败是彻底的,不但是文化本来差别就大的一方不认同所谓的“国族”,连本来与主体民族极为亲近的民族也与主体民族疏离甚至成仇敌,最后就是主体民族本身也不认同所谓的“国族”。这种方法失败的原因在于:(1)普世价值体系的崩溃;(2)民族划分的固定化,尽管以所谓的民族认定的四原则认定民族,但在实际中却用血缘原则固定化民族身份,不尊重公民个人的自由选择;(3)民族政策所导致的民族身份的政治化,通过一系列的所谓民族政策,使得少数民族身份成了一个有利可图的事情,并使得本来已经差别不大的民族不断的强化自己的身份,融合成为缘木求鱼。
另:中国古代的做法:中国古代特别是汉代采用的是第一和第二种方法的混合型。一方面建立一个普世价值体系整合所有的族群,另一方面消除各个族群的固定化认同,不承认某一种文化是专属于哪个族群,只承认某一种文化属于地方特色,从而实现了大范围的融合。
对于当下中国的做法的建议:1、应当废除基于民族政策的优惠措施,解决民族身份的政治化问题;2、尊重公民的个人选择,允许公民自由选择其民族,从而破除民族划分的固化问题;3、民族文化不应当与某个族群挂钩,而应该突出其地方特色,解决文化的相互融合问题。
官方的政策是不折腾就说明75的影响不深远了吗?我看是反了吧,75的影响太太导致官方的不折腾政策,当然这是个亡羊补牢的政策,有些事情只能做不能说。另外我对你的那句“除了两少一宽之外,中国的少数民族政策基本都是正确的”也有不同意见,建国前30年是正确的应该无疑义,后30年的政策真是谈不上基本上都是正确的。说白了,两少一宽是个体系。另外说一句,我并不赞同种植园土等人的观点,但是你的那个离谱的说法会把许多人推向你的反面。
要命的就在一个不平等啊,而且越是重要的事,这个不平等的弊端就越显的出来不是。
就那杀人来做比方好了,实际上不管从生物、人性还是文化传统角度来说,繁殖确实也是排在生存之后的第二重要的事情,和杀人摆一起也蛮贴切的。
如果刑法对杀人的处罚也和计生一样,只针对部分民族,会怎么样呢??你还觉得正确无比吗。
当然了,刑法对杀人也是有区别对待的,但这种区别我不认为是不平等,为什么呢。
因为,刑法的区别对待是建立在比较合理的主客观条件下的。
比如,根据主观意识,可以分成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
根据客观事实,无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和年纪太小的)可以免责
但是,很明显,计生政策没有针对比较合理的主客观条件来进行区分(比如生育意愿、生育能力、养育能力等),而是简单的按民族一刀切了,所以我说是不平等的,要更严格一点或者难听一点说,就是民族歧视的。
周末在家无聊跟老爷子八卦,谈到辽宋pk的话题。老头儿问我现在契丹这个族哪儿去了,俺就随口忽悠他,都汉化了,你看北京人现在也有不少高鼻梁大眼睛的,基本就是契丹后裔.....
聊完回屋觉得自己不太厚道,百度了下,查到
而且西辽的家伙们都跑哪儿去啦?伊斯兰化了?
闹钟兄和其他兄弟有木有这方面能科普我下的?
我已经说了我记错了,80年代汉族是93%.你还不依不饶,一定要扣死帽子.通过人身攻击来封杀反对观点.你是如此的虚弱,你的事业还能赢吗?
我不怕你文革这套.对我没用!
而且新生儿中间汉族比例是70%多,新的人口普查数据可以证明这一点。这点可以戳穿你所有谎言。你捣浆糊是没有用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你的事业必将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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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新生人口中,少数民族已经超过25%了!
当然你说过了,少数民族死亡比例不应该和汉族一样,少数民族会死的多点。好,我就算少数民族死亡比例是汉族的2倍,算出来新生儿少数民族比例还是28%多。
你连新生儿的民族比例数据(汉族70%多),都不敢承认(让你去算,你又不敢)。你还有什么底气?
怕六普数据的不是我们,而是你们。你们阻碍计生政策调整的事业必将灭亡!
《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从2000年11月1日到2005年11月1日,全国共增加4045万人口,其中汉族人口增加了2355万人,5年仅增长了2.03%;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690万人,增长了15.88% 。就是说这五年总增加人口中少数民族占42%。从2000年到2005年这五年共死亡4150万人口,以8.925%的少数民族比例来计算,死亡人口中少数民族占370万。也就是说这五年全国共出生8195万人口,其中少数民族2060万,占全国出生人口的25.14%.
本朝的国籍难进,那是毫无疑问的。但是!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目前来看呢,非父母原为中国公民的华裔之外的外国人想加入中国国籍(或拿到永居权),除了老老实实向各省市区公安厅局递申请,然后指望北京有哪位高官愿意以关爱的眼神注视之外,其它的路数还有这么几条。
一、曲线道路1,去台湾,加入“中华民国”国籍,至少从大陆法律上说,台湾的中国国籍与大陆的中国国籍是互通互认的。当然,严格说来,这个办法仍然不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但至少目前,搞到实质的永居权没啥问题。可好象这个办法没人用过,只是存在于理论上而已。
二、曲线道路2,去港澳,混到永久居民,然后向特区政府提出改变国籍。最著名的先例是前港英高级官员,后特区投资推广署署长卢维思。虽然其实想搞定港澳特区政府入境处……,也不容易,但比起帝都公安部来说,特区入境处那已经是太好说话了。不过目前,走港澳路线的,比较多的是又想拿海外护照但又不愿意放弃中国国籍,香港基本法与国籍法其实有冲突,为了照顾香港好几十万在海外他国已经入籍的永久居民,实质上是允许他们具有双重国籍的。
三、港澳路线的最大问题是要多金,非依父母血缘或出生地原则获得永久居民权就需要很多金,而改入中国国籍依目前的先例看,更需要很多很多金。其实对一般人来说根本不现实。以下隆重推出中国国籍法入籍高墙的唯一缺口指南:破釜沉舟父(母)以子(女)贵法。
中国国籍之所以难入,其实说穿了一钱不值。原因就是中国基本不承认出生地原则,只承认根据血缘的直接继承,然后又不允许投资移民,根据家庭团聚理由提出的入籍申请也几乎是一概打回。但我们看到,以上还是有个“基本”啊。基本就是意味着还有例外。例外是啥呢。是中国参加了几个国际人权保护协定,其中承诺保护无国籍人士的必要人权。
由于无国籍人士没有国籍,所以他们的子女也就不可能依血缘继承某个国家的国籍,孩子是无辜的,不应该一出生就处于无国可归的悲惨处境,出于人道主义理由,中国依国际协定的义务,在这时承认出生地原则生效,如确系出生在中国的无国籍儿童可以获得中国国籍。又因为中国法律明确规定父母是儿童的当然监护人,由于不可能驱逐无罪的本国儿童,所以,实践中也就根本无法驱逐他们的父母。而等到这些儿童成人,不但这些人已经在中国生活了十多年,而且根据中国社会的道德观,禁止儿女在膝下孝顺父母报答养育之恩,简直就是灭绝人伦,哪个官僚也没胆下令赶走他们。最后还得捏着鼻子批准他们入籍。
这条道路的实际可行性,已在西藏地区获得了实践证明。
http://www.gov.cn/gzdt/2006-03/16/content_228740.htm
《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从2000年11月1日到2005年11月1日,全国共增加4045万人口,其中汉族人口增加了2355万人,5年仅增长了2.03%;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690万人,增长了15.88% 。就是说这五年总增加人口中少数民族占42%。从2000年到2005年这五年共死亡4150万人口,以8.925%的少数民族比例来计算,死亡人口中少数民族占370万。也就是说这五年全国共出生8195万人口,其中少数民族2060万,占全国出生人口的25.14%.
当然有人(比如黑岛人)说少数民族死亡比例高,死的多些,好我们就假设少数民族死亡比例是汉族的(假设是x)两倍,那么2*x*少数民族比例+x*汉族比例=全国死亡比例。可以算出少数民族死亡670万人,少数民族新生人口为1690+670=2360万人,占新生儿8195万人的比例为28%。
当然接下来有人会假设少数民族死亡比例少,山清水秀嘛。好,少数民族死亡比例是汉族的一半。那么可以算出少数民族死亡195万,少数民族新生儿为1670+195=1865万人,占新生儿比例为22.7%。
其实就是5年来少数民族一个不死,少数民族新生儿1670+0=1670万人,占新生儿比例为20.3%.
现在的新生人口中,少数民族已经超过25%了!
http://www.gov.cn/gzdt/2006-03/16/content_228740.htm
《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从2000年11月1日到2005年11月1日,全国共增加4045万人口,其中汉族人口增加了2355万人,5年仅增长了2.03%;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690万人,增长了15.88% 。就是说这五年总增加人口中少数民族占42%。从2000年到2005年这五年共死亡4150万人口,以8.925%的少数民族比例来计算,死亡人口中少数民族占370万。也就是说这五年全国共出生8195万人口,其中少数民族2060万,占全国出生人口的25.14%.
当然有人(比如黑岛人)说少数民族死亡比例高,死的多些,好我们就假设少数民族死亡比例是汉族的(假设是x)两倍,那么2*x*少数民族比例+x*汉族比例=全国死亡比例。可以算出少数民族死亡670万人,少数民族新生人口为1690+670=2360万人,占新生儿8195万人的比例为28%。
当然接下来有人会假设少数民族死亡比例少,山清水秀嘛。好,少数民族死亡比例是汉族的一半。那么可以算出少数民族死亡195万,少数民族新生儿为1670+195=1865万人,占新生儿比例为22.7%。
其实就是5年来少数民族一个不死,少数民族新生儿1670+0=1670万人,占新生儿比例为20.3%.
计算一下新生儿中汉族比例,只有70%多。
http://www.gov.cn/gzdt/2006-03/16/content_228740.htm
《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从2000年11月1日到2005年11月1日,全国共增加4045万人口,其中汉族人口增加了2355万人,5年仅增长了2.03%;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690万人,增长了15.88% 。从2000年到2005年这五年共死亡4150万人口,假设汉族与少数民族死亡比例一样,以8.925%的少数民族比例来计算,死亡人口中少数民族占370万。也就是说这五年全国共出生8195万人口,其中少数民族1690+370=2060万,占全国出生人口的25.14%.
当然有人(比如黑岛人)说少数民族死亡比例高,死的多些,好我们就假设少数民族死亡比例是汉族的(假设是x)两倍,那么2*x*少数民族比例+x*汉族比例=全国死亡比例。可以算出少数民族死亡670万人,少数民族新生人口为1690+670=2360万人,占新生儿8195万人的比例为28%。
当然接下来有人会假设少数民族死亡比例少,山清水秀嘛。好,少数民族死亡比例是汉族的一半。那么可以算出少数民族死亡195万,少数民族新生儿为1670+195=1865万人,占新生儿比例为22.7%。
其实就是5年来少数民族一个不死,少数民族新生儿为1670+0=1670万人,也占新生儿比例为20.3%.
有些人不是要算数嘛,那我们看看,到底谁怕算数。六普的数据还将证明这一点,新生儿比例汉族在70%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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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证明这个算法是鬼扯,我很想见识一下诶!
http://www.gov.cn/gzdt/2006-03/16/content_228740.htm
就算5年来少数民族一个不死,少数民族新生儿1670+0=1670万人,占新生儿8195万人口的比例为20.3%.
我估计你是没有算法的,你只有谩骂。
你如此的虚弱,你的事业是注定要灭亡的!
群众的眼睛雪亮的!他们想阻碍计生政策调整,真是做春秋大梦!
古代的汉族走到现在,原来是靠少生,来放弃纯洁,来融合少数民族的。
或者是相反?
谁来说一下,到底哪个是真相?
侨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