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以阴谋论的眼光看救狗事件 -- 天煞穆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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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莫名其妙,如果你认真看了

就能发现我的观点都只针对抓捕屠宰流浪狗而发,而且说明我对整个事件并不是十分了解,不知你所发的大段议论从何而来?更不知你是由何得出我认为任何渠道的狗都不能拿来食用?读过我的贴子,就能发现我绝无此类观点。

患网络暴力病的人的症状之一就是无理歪缠,永远试图要证明自己是对的。随你爱说什么吧!

家园 我和你说过了

这是个例,不能说明问题。你以此推断动物保护者就是恐怖分子,就像是因为一个巴勒斯坦人搞了恐怖活动,你就说所有巴勒斯坦人都是恐怖分子一样。而虐待动物和暴力犯罪之间的相关,却是由大量数据支持的,而且理论上也说得通。

家园 没逻辑的东西反复声明就会变得有逻辑么?

答案是不会。

你除了攻击别人是愤青、无常识、无回应必要之外,能拿些干货出来说清楚所谓‘物种多样化很重要......狗不应吃’之间的逻辑吗?我真的是看不到你那些抒情里有逻辑链条可言,而不是在发泄什么粗暴快感。不过既然‘无过多回应必要’,大概就是你不屑于如此了,也许真的是你智商太高,我们智商太低,太无知,对此观众自有评判。

话说回来,这个主帖里就近这几页(十几页之后的我没细看)最接近所谓网络暴力的,我看就是某人不愿继续说理,改成直接说别人是愤青了。那人好像是你呢。

家园 呵呵,连党都敢侮辱,文章是中央党校登的

国家损失十多亿,就因为几个人贪吃,真的很可耻。

家园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有句话说的好,大家的眼睛自然是亮的

无论从物种多样性,对保护自然环境的意义,对人类生产生活意义看。狗这种人造动物,只配和猪鸡等相提并论,与鲸鱼没有丝毫的可比性。

顺便告诉你一句,狗这种生物,本来就不该在大自然中出现。自然生态物种多样化什么的和狗毫无关系。

将你为之辩护的人的逻辑放在此处,不妨大家来评论!

家园 讨论问题前先搞清楚讨论主题是什么

自己搞不清楚来龙去脉就号称‘无视谋利者自身的无道德就很荒唐了’,被别人指出问题就说别人网络暴力,还没见过那么搞笑的。

家园 再来官媒的,人民网转载中青报:保护动物偏好背后的权利暗示

中青报:保护动物偏好背后的权利暗示

外链出处

  

近期,动物保护志愿者在京哈路上的大规模集体行动惹来颇多争议。有人认为这群志愿者“看起来没有法律常识,无视高速公路交通秩序,无视贩狗运狗的人的合法权利”。批评者甚至尖指出,这些保护者不仅无端地侵犯了小商小贩的合法权利,而且那些并不纯粹的素食主义者,凭什么仅仅保护猫狗却在背地里大吃猪牛?

  确实,很多动物保护主义者都会面临类似追问:既然你们认为食用猫、狗是非道德行为,那同为动物的猪、牛等为何不在其列?你们对动物的这种关爱不是选择性的吗?在我国法律里,确实有专门条文禁止猎杀珍稀野生动物。那凭借宰杀猪、牛来类推可以宰杀猫、狗,为何就不能类推出可以宰杀大熊猫、华南虎?要回答这些疑问必须明白,“动物伦理学”应遵循几项基本原则。

  

家园 又是常纪文

请问《反虐待动物法》后来怎么了?

说实话,常叫兽当年上窜下跳很风骚了一把。

1. 利用大家对立法程序无知,夸大其词,例如

反映和平衡各方面争论的《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于2010年6月底上报中央,国家有关部门立即就给予了立法回应。

怎么样,上报中央,有关部门给与回应了,马上就要立法了吧?

实际呢

但是,专家学者提出立法或修法建议稿以后,并不意味着该项立法或修法将很快付诸实践。根据目前我国立法程序,专家学者写成建议稿后,先要递交全国人大。全国人大相关立法起草小组如果认为有价值,会参考这一草案,或者委托相关课题组启动立法调研,提出立法建议稿。之后要经过专家论证、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读、二读,直至三读通过,公布实施成为法律。其间,如果认为有必要,全国人大常委会还会将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

中央?从后来的结果看,可能人大拿到后就丢垃圾堆了吧?

2.混淆概念--对了,这也是你常用的一招

2010年10 月下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园管理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切实保障动物福利,保证动物健康”

看现有法规都保护动物了,立个法不过是肯定一下么

不过且慢,动物园里是什么动物?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啊,养头乌克兰大白猪谁希得看啊。保护野生动物,当然应该啊。

常叫兽的动物里面猫狗是什么东西?用保护么?

常纪文的人品学风,由此可见一斑。

他的文章也好拿出来说事?

家园 呵呵,新华社主管的报纸发表的

别人文章里也说明白的,这两个法律文件虽然针对的仅是野生动物,但它们的突破性规定,把动物福利保护和反虐待动物的理念法制化了,在中国动物保护立法的发展史上,将起里程碑作用。我们相信,中国的反虐待动物立法将在近期得到快速的发展。

家园 看来你缺乏中国政治常识

中央党校那嘎达,奇谈怪论不要太多,崇洋媚外的不要太多。你该不是还很年轻吧?

至于那什么裘皮贸易损失

从经济层面,我国在裘皮贸易、生产、加工方面,在世界占着绝对的统治地位,但是一些国家以我国没有专门的动物保护法为由设置了种种贸易壁垒。海关统计的数据显示,2005年出口是25亿美元,2006年是11亿美元,2008年是8亿美元,2009年大约是10亿美元。出口下滑的主要原因是我国有虐待动物的问题。

又是常叫兽的言论了。先不管你保护动物立法就是不让吃狗这种奇怪的逻辑。也不管常叫兽这种说法依据到底在哪里。自己去看看那几年的国际贸易形势,去看看发达国家制造贸易壁垒的原因。我敢保证,就算大家都把狗儿当祖宗供着,只要中国不变颜色,只要中国保持挑战国际排名的势头,贸易额就是上不去。

家园 呵呵,人民日报的文章要不要看
家园 答非所问,画靶自打,逻辑混乱

请问深圳的城管压人和城管打狗的联系到底在什么地方?

我什么时候

推断动物保护者就是恐怖分子

请指明

虐待动物和暴力犯罪之间的相关就能证明城管压人和城管打狗的联系么?

感冒大多数会发烧就能说明某人发烧一定是感冒引起的么?

家园 贴出来么
家园 人民日报海外版,让法律奏响人与动物的和谐之音

外链出处

党和国家是把动物保护和构建和谐社会联系在一起的,还不明白?

书的第二模块集萃了中国大多数研究动物保护法的专家、学者的著述,具有相当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内容既涉及中国动物保护立法的价值、原则、必要性、立法借鉴及具体制度的构建,还包括学者们从伦理学、政治学、哲学、经济学等多角度对动物福利立法的深入阐述。这些学者纵横结合,有理有据,既有对纵向(中国古代)儒释道的动物保护思想的论述,说明了为动物立法具有文化继承性,又有对横向(国外)动物保护理论和立法的归纳,提出了构建我国动物福利法律体系的建议,具有极强的说服力。通读这些文章,能感受到作者保持了充分的“客观性”,提出了要结合国情,循序渐进地推进动物福利立法的主张。如:有些作者认为中国立法不宜把动物作为主体来对待,但要将动物视为有生命的特殊的物,加以周到的保护;也有作者认为,对动物福利分类管理,在保护中要结合中国现有的科技以及经济条件,从中国人民身体健康、畜牧业发展方向及其产品贸易、科学技术的发展等方面来思考问题。既要打破动物福利贸易壁垒,又不能因增加太多成本而失去产品的竞争力。同时还要考虑国民的认知能力。通过本书,可以使那些认为保护动物福利会影响人类利益的人打消顾虑。动物和人类和谐共处,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

家园 人民日报发表,当怜悯生命成为法律准则

外链出处

在现实生活中,平衡人的权益与动物的福利,往往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当怜悯生命已成为人类文明社会共同的道德准则,人道性成为人们对待动物的主要规则。与此同时,如何既保护宠物动物福利,又不侵犯人的权益,正成为越来越多城市管理者和居住者关注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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