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关于道德的随想 -- wqnsihs
同时也尊重媚如春追求成功的权利和努力,反对对她的人身攻击。不过,大部分河友的关注焦点不是她所使用的手段,而是在公开场合宣扬这些手段是不是有些不合适,我想在现时普遍道德观念中答案是否定的。即便是其本人恐怕也不会以此为荣,并且坦言自己已经失去了追求爱情的动力与信心。
如果媚如春河友仅仅将自己的奋斗历程,现实情况说明,我想绝大部分河友会佩服她的勤奋执着,并且各尽所能的提出相应的建议(尽管有些不太合适),然而现在只能是一地鸡毛了。
社会存在的现象可以激烈讨论
但打击个体还是要慎重的
连一个小姑娘的求教帖也要上升到“国家灭亡”的高度,太扯了。至于前一段的什么人口大战,文革大战,帝国大战,日本地震等等更是如此。
我历来主张实事求是,把自己事情做好,尽可能帮助别人。不要对人这么不宽容,这么刻薄。大家在这个日渐恶劣的环境下生活都不容易,不能互助,也不要故意找茬。
目前西西河这么乱,我很不爽。所以只好出来打王八拳。误伤是肯定有的,但是不打,可能伤得更多。
其实我个人无所谓,网络本来就是虚拟的,合则留,不合则去。
《资治通鉴》比较好,世界上没有新鲜事情,很多东西都有历史样板。
其实我也想到了那条鱼,哈哈哈,不过她俩还是稍有区别,那位是来炫耀缅怀自己所谓爱情的,这位是求助,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是背景,所以这俩帖子还是有本质的区别的
我挺喜欢你这种坚持原则的作风,但我觉得没必要这样指责,就事论事就OK,没必要因为自己正确就义正言辞
同意别随便教训人,但不同意这段话。
"我们处在饥寒交迫时,在生死线上挣扎时,我们也没有投机取巧插队...你这种投机取巧行为没道德,应该受到谴责。
这种言论底下的实际上是对自己努力的一种埋怨和对自己地位的自卑。逻辑是:我这样做,你也得这样做,你插队,所以你无耻。我不行,你也不能行。 "
忙总你这么说其实就是当人面说 “什么是规矩,你说是规矩就算规矩了? 我说的才是规矩。” 。 完全不能接受这个说法。 可能你的世界里规矩完全不同吧。
大家在外头混,迫不得已,只怕杀人父母、抢人钱财都是要做的。 但还是不能不守规矩。 法都可以不服,为什么要守规矩? 认赌服输嘛。
你可以说这个世界的规矩不是你想象的,不服就抱着想象的规矩死~~~去。 这个说法更合逻辑。
按你的1. 2. 3. 其实就是“不违法就随便干”。 以这个做规矩倒真的很难被恶心到。 不过持这样的行为准则,如果被人说缺德就不能算被人身攻击了。
“凭什么有一部分人能够评价别人是否道德?” 我还凭什么有一部分人能够评价别人是否犯罪嘞。 哪有那么多”凭什么“,只有”是什么“。 只有现在的道德是什么,现在的法律是什么。
最后,觉得你思维有些不严密,别人的逻辑明明和你的是一样的。
“我这样做,你也得这样做,你插队,“ 伤害到我利益,虽然不是具体的利益,所以要打击你。
为什么不许插队? 都插队就无队可插了嘛。 为什么打击不动真格的只动嘴? 我要能动手就直接抢了,还排什么队。
原来大家都是自己人,区别在于要守谁的规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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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我是墙头草,哪拨势力大跟哪拨,要能把吃人肉道德/合法化了我也照跟不误。大家吵完了麻烦告诉我一下哪拨赢了,现在的规矩/道德是什么。 不过我看好实用主义这拨。 我可以容忍”坏人“,不能容忍笨人。 哈。
我反感的也是要代替他人做权衡的趋向。还是分清楚什么是应该的,什么是应该鼓励的,比较好。
比你还理想,还激进。而且因为我母亲强势的原因,我一直是彻底的男女平等主义信奉者,我的男女平等主义不是那种要给女人优惠照顾的假平等,而是男女有共同的责权利,只是由于生理体力原因,有分工不同而已。而且我一直是忠实履行的。在我曾经领导的企业里,我一直宣称在办公室没有性别概念,大家机会和权力一视同仁,这是我所自豪的。这点我想认识我的人都会有正确评价。所以我不能接受有人欺负女人,我觉得这是极为可耻的懦夫行为。
换到你的问题上来,现实和理想差距极大,尤其是在中国这个男权社会几千年的环境,女人要想获得与男人同样的成功,需要付出更多努力,甚至黑暗的努力。这是事实。
所以在我赞成鼓励女人努力成功的前提下,我也不能做伪君子,说他们什么事情是不能够干的。男人能够干的,女人也应该能够干。
为什么我以前说:在不违法乱纪,不坑蒙拐骗情况下,为实现目标我可以不择手段(具体可以查我的旧帖)。当时大家不反感,难道仅仅是我是男人?而一个女人这么说,也这么做,难道大逆不道?女人男女应该是同一个道德标准。
同样,西西河有人大谈包二奶,甩女人,没什么人抨击不道德,一个女人这么说,为什么就容不得,这才是男女不平等,歧视妇女。
在陈郢客事件中,某人就对我说:女人要平等,就不能要照顾,受点性骚扰就一哭二闹三上吊是耍无赖。
我的回答是:你回家去给你的妻女母亲说去,看给不给你一个大嘴巴。
西西河与社会一样,大男子主义是根深蒂固的,他们口头上说男女平等,实际是嫉妒女人比自己成功,所以有形形色色表演。
好,换个角度。站在女人的角度来看,我不赞成媚如春的做法。但是既往不咎,这是原则,再说她现在已经准备寻找新的道路,想用自己独立的努力来获得继续进步的空间,事实上她已经正在进行时。对这种上进的女孩子,我们只能帮助,还能做什么?
至于不择手段寻找机会,我认为男女平等,只要不违法乱纪,不妨碍公德,不坑蒙拐骗,无可厚非。
你要坚守自己心灵的净土,值得尊敬,但是现实是大多数人无法坚守,必须容忍。因为不能强迫别人接受自己的私德标准。否则你进入现实社会是无法生存的。这就是我20多年混社会的体会。当然在社会这个大染缸里,我并没有变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未被污染的,但是也仅此而已。
至于社会上很多卑鄙小人,他们漆黑的身体是如何打扮成五光十色的,我想你慢慢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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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这样的人特别多,其实就是loser,不过忙总这样的也出来发帖批评,觉得这些人有点不配啊。
分清楚什么是应该的,什么是应该鼓励的。做这个区分是缘自一个警惕,常有人把应该鼓励的当作应该的,再把应该的当作必须的。当然反过来也可以操作,这我承认,不过在这里我保持前一种警惕。
在这个社会上相当大的一部分人是通过正规渠道找到工作的。所以大部分人还是不用采用那么极端的方式的。你所说的两位河友应该是能够找到出路的,就像是学校里年年说工作难找,过个几年大部分不都有一份过的去的工作吗。难道说这天下,就只有歪门邪路走了吗?
也肯定有那么一部分人会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如果他们采用一些不伤大雅的方法方式,我真的觉得无所谓,但是她要是不知反思的话, 我觉得不太合适。
再一个,媚如春当下的收入已经不错了,天底下能有几个人年薪百万呢。人要知足惜福。有些事做得说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