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朱令案,只说文学 -- 玉垒关2
如果是我,想一想,招了就是死,在不刑讯的基础上,可能就坚持到底了。有的人的心理防线是很坚固的。
哪有报道说在朱令的水杯里或者别的什么物品里检测到铊了?警方目前尚未公开案件细节。
如果是孙做的,她一定在这八个小时里招供了。此论断的逆否命题就是,如果孙没有在8小时里招供,那就一定不是孙做的,是这样么?
"证据也有,在寝室里发现了铊"。这个有链接么?我孤陋了
五金店卖剪刀是合法合规的。实验室管理不善,是不符合规定的。因为实验室管理不善造成巨毒药品丢失,更是事故。这两个怎么能类比?
哥没情绪和心情陪你磨嘴巴皮
我回复的时候没看发表人,没想到是你,要看到是你的话绝对也没情绪和心情跟你磨嘴皮的。
还是该搞清楚一下,贝志诚为什么被北大劝退退学了?而记住在案发的同时,北大的实验室里也是有陀盐的,而且也可能被学生拿到的。
孙维是小白菜还是衙内?
闷着头不看不听不顾合理的质疑,统统一顶官官相护的帽子扣上去,这和收了钱只管闷头葫芦断案有什么本质区别?
只知道洗漱用品被盗。但是否里边被下毒,不知道。杯子被孙维保管,是贝说的,而且他最新整理的说辞里好象还没有这一条。孙的同学说没有这件事。
http://blog.ifeng.com/article/26337915.html这个是网上整理的贝的新旧说法的对比。
我个人比较倾向于朱令在外边吃饭被人下毒,然后罪犯利用放假到女生宿舍里偷走朱令的东西。因为如果是同宿舍人下毒,完全可以很轻易的把下毒的杯子或者其他的东西转移走。有必要造个盗窃案把怀疑的目光往自己身上引吗?
如果是孙维的话,她先用学生中只有自己能接触的毒品给朱令下毒,然后中间很长时间下过毒的杯子或者洗漱用品不处理,等到报案后,又到自己的宿舍里制造了一起盗窃案,把朱令的洗漱用品盗走了。她嫌自己死的不够快?还是怕警察怀疑不到自己?
朱令住的好象是1楼,进去的话应该不难。我上大学的时候已经是02年了,但男女生宿舍都有人钥匙丢了不配,长期“刷卡”(用图书证橇锁)进宿舍。宿舍里的锁还是很容易橇的。
他们推断的一个很重要的所谓证据就是孙是唯一能接触到铊的人。
在实验室待过的人都知道实验室管理严格什么的是笑话
我和同学想做报警器,需要液体开关。当时是想用水银。到化学药品店里买的时候,一瓶100多,没钱,就跑到学校里化工学院实验室去碰运气。当时实验室就一个老师,挺好的,听了我们说的,就说水银不能给我们,但可以给一些其他的导电的化学药品。然后就从柜子里取了些包给我们。当时的情况,如果我们其中一个吸引她的注意力,另一个完全可以偷些化学药品。
对了,我的母校,就是也发生过铊投毒事件的矿大,还有个用孙维爷爷命名的奖学金呢。
我初中就知道清华投毒事件了,02年刚上大学正好这事泛起来,当时我也肯定是孙维投毒的,但07年矿大投毒事件后,又重新看清华投毒案,感觉很多所谓证据,就是贝一个人说的啊,他说听警察说的。
我们每次从外面定的液氮,运送的人把液氮从自己的瓶子里倒到我们自己的保存瓶时基本上都是裸手上的。现在还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