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药家鑫案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住在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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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您的想法我全都有

上面说的是其余的想法

家园 因为现在感觉不是法律判他死刑

而是媒体宣判以后法律不得不如此

家园 你的感觉似乎和大多数人不一样啊

中国的妓者和叫兽们可是异口同声的嚷嚷“刀下留人”。

家园 说到底,不管中国美国,都还讲究个依法治国吧

法律上说杀人可以判死刑,那么法院依法判药死刑,这没有什么错,跟什么人权,舆论有神马关系啊?

总不成,舆论说药该死,法院就偏偏不让药死,即使不遵守法律也硬要给药留条命?这是什么逻辑呀?

家园 可能舆论炒作太甚,关注点全在舆论

法律缺乏权威,是我的感受

家园 看到这个感受就更复杂了

宣判之前看到大量骂如果不死刑就天良丧尽、中国已死的话

结果宣判后还是有“天良丧尽、中国已死”的dd,感觉就是以前的同一id,生生拗过来语气那个别扭

真地不能不感到复杂、啼笑皆非啊

家园 嗯。如果你从心底不相信法律的话,法律怎么判你都不会满意的

或者,你个人觉得药不该死,所以就觉得法院不应该这么判,这么判是被逼的。

依法治国,一个关键词是。个人的感觉在法律判决中,是无足轻重的。如果你找到法院不该这么判的法律依据,当然可以给药鸣不平,如果只是你个人感觉,再去找舆论当替罪羊,似乎就没有意义了。

家园 人作孽,不可活,别怨媒体。

法律也没哪条写自首就可以免死。你觉得这样会增加以后办案的成本,可是如果正义不能得到伸张,这个社会成本会更高,而对于犯罪者来说犯罪成本倒是下降了不少,一命不用抵一命,划算。

家园 尽管我支持死刑,但并不想重复高叫

他的结局已经定了

或许讲对以后的反思更好

家园 我比较相信法律的震慑作用

所以我支持宣传这样的案例。只有宣传,才能起到警告可能的效仿者的作用,否则,药死的价值就大为减弱了。

至于舆论的声音,我的想法是,无论是舆论的声音,还是权贵的声音,最好都不能够左右法律。

家园 法律颜面失在哪了
家园 自首什么时候必然从宽了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家园 舆论的胜利,对。

不过不是法律的悲哀,是政府的悲哀和屁民们的悲哀。

如果连舆论也没了,屁民们就只能默默地趟在宝马轮下,可怜地哀求:“给我个痛快的,好么?”

民意不会随意就去颠覆政府,如果民意能被煽动起来,政府就要好好反思了,为什么会这个酱紫捏?

家园 我涉世不深,您说的东西不评价

只是好奇您为什么用“屁民”

刚好您的回复带这个词,就问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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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这个词的原始出处

我的家庭,也是和您说的“屁民”一个阶层

但是,我很反感这个词,我觉得是自污

我是“屁民”,但这是别人强加的,我不会这样自我称呼

也不会去称呼类似阶层的人

我爸妈都是小城镇农村来的搬入户

亲戚大多数是乡下人,或者打工仔打工妹

90年代就下岗,后来妈妈去跑车,后来身体差也只能回家休息

爸爸一个人张罗,给人做会计,做点小生意

我知道我们家的困难根本不算困难,比我们差的多多了

我爸那个厂有生病出不起钱拖死的,非常惨

幸好那时候我还小 家里没钱受的苦没有特别多的概念

或许我从小都对钱没什么概念

我的爸妈并没有让我觉得比人差什么,就是节省一点

大学是靠奖学金+打工,两件衣服换着穿一学期也没什么概念

工作以后家里好一点,经济也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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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比我,可能是城里人,更知道城里的生活

我们家也是天天骂政府,骂党

但是,对我父母亲来说,他们并不觉得自己是社会底层

至少作为底层,他们是有志气,努力去改变自己生活的

我爸爸的小生意,他也需要去周旋,去处理很多关系

遇有不平,我们不是称自己为屁民,我们自己摆平!

您这个“屁民”字眼代表的社会底层并不认为自己是渣滓

虽然我知道很多大官大富豪是这样想的,草菅人命

但作为同一阵营的人,可以请您不再用这个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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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在这个敏感的帖子里讲这些题外话,非常不恰当

但忍不住要讲一声,希望能得到您的反馈

通宝推:readerg,玉垒关2,滴滴涕,契毖何力,
家园 不能这么说。

惩处的目的不是为了改过,不是为了警示他人吗?
他没有机会改过了,不是每个过都有机会改的。判他死刑,就是为了警示他人。媒体,从CCTV到报纸,都是保他的吧。
法律/政府被挟裹来伸张正义
。 法律/政府要被挟裹来伸张正义?不挟裹就不能伸张正义,就朝不伸张正义的方向发展,为什么很多人有这个担心?

舆论的胜利,法律颜面尽失
按你的说法,法律和舆论对着干,是谁的过失?

土共此举,给自己加寿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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