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药家鑫案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住在乡下
张妙家庭的悲剧是飞来的横祸,她家是受害人。
药某是凶残的杀人者,他家的悲剧是他本人造成,没任何人主动加害他们。
药家鑫会不会死刑?我觉得一定会。如果药家鑫“激情杀人”而不死,此例一开,效尤者必络绎不绝。法官也是人,他也怕哪一天被“激情杀人”了吧。
我想即使没有网络宣传的作用, 这个宣判结果也是应该如此,这已经是完全的故意杀人了。
虽然看到死刑,心里有些难过,毕竟药也是一条人命,可是如果不给药死刑,那谁还敢在被撞后,作任何一点点的自救呢?
我老家有个嫂子,家里贫困,每天起个大早去早餐摊上帮忙,某一在很多人都在被窝里呼呼大睡时,在马路上被一辆车撞倒致死,并且逃遗,家里的女儿和儿子还都在上学,却因此一家子的生活从此被永远改变。
站在这些弱者的角度,难道,法律只为有车的人服务,不为没有车的人的生命负责么?
我说“法律/政府被挟裹来伸张正义”
就是想到如果没有强大的舆论
药可能就是不死,这说出来是,政府/法律被逼伸张正义
虽然“正义”,实际“被逼”
很讽刺,这是我们的政府,至少也是我们对政府的看法
------------
但伸张了正义的舆论,我并不感冒
我觉得某些声音并非为了正义,有点嗜血的味道
而且这种围观、万人喊杀的情形
突使我想起鲁迅“药”里围观行刑的情形
所以使我说“心情复杂”里面有如此复杂、难以说的情感
------------
药死,我也有您的想法:毕竟药也是一条人命
而且他满年轻,大学生,独生子——虽然不能抵罪
“心情复杂”就更加复杂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感觉死刑为张妙主持正义已经是次要,而是法律/政府被挟裹来伸张正义”。 只能说你自己证明法没学好。我现在大喊一声“明天太阳不出来,我就浇灭你”,难道明天太阳出来就是受我所迫? 这个案件从哪里看都是要死刑的,官方也从没有考虑非死刑的因素。无非就是许多媒体吵来吵去。
这种事药怎么可能是第一例,以前肯定也有的,只不过媒体没报而已
您看这就明白了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3432553
药家鑫这事情简单得很,杀人灭口,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某种程度的惩罚,比如在100万人口中,产生100个罪犯。如果减轻惩罚,原来10年的判5年,原来5年的判1年,相当于鼓励犯罪,就会产生更多的罪犯,比如产生300个。在多出来的200人中,或许有个把改造模范,能把你感动一下。任何事情都是有代价的,你这个感动的代价就是多出来的199次犯罪。
地震时涌现出很多感人事迹吧?你愿意你身边来一次地震吗?
你爱怎么看怎么看,请不要代表其他人。这次案件判决,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判决是舆论的结果。判决本身也完全符合法律。
至于舆论围观,既然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在路上碰上交通事故,碰到这种事情没法不围观--没人想被撞后再捅上八刀。我不知道你这里为什么提到“药”,药里杀的是革命党,药家鑫有何德何能和革命党相比?
类似于这种情节特别恶劣的,自首救不了命。
要是自首一律免死,那么那些穷凶极恶的杀人狂魔杀腻后就自首好了。
尤其在网上,一个人可以有100个ID,同时是男女老少中国人外国人地球人外星人,爱说什么就说什么。你自己想明白了就得了。
这个理由足矣。
精英眼里只有屁民。如果你也这么认为,恭喜你,你是精英了。
别人说你是什么和你认为自己是什么要清楚地认识到。
看看《红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