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老毛说:不造反,行吗! -- 楚庄王
钱明奇如果10年前同意补偿条件,据说当年的条件是25万,当时抚州的房价是500元/平方左右,他买5套100平方房子没问题,现在抚州房价是2000至3000,涨了4到6倍,也就是说他的财产可以增值到100到150万,他当时如果贷款买房,加上银行贷款杠杆,那么增值幅度会更大。钱明奇却选择了当钉子户,这一切就都与他无缘了,同期签约走的人,可能就拿着拆迁款或者买房或者以此为本钱做生意发达了。
这10年是中国经济的黄金时代,有本钱有眼光的人发财的不在少数,而钱明奇10年来一直上访,两相对比失落感是很大的,10年中老婆死了,“此后夫妻俩一直相互怄气,埋怨对方没用;妻子后来生病,眼睛发黄,但因为吵架,延误了就医时机,查出是胆病后已经无力回天,约在2005年左右去世,这也给了钱明奇沉重打击。” 可以说钱明奇当钉子户是妻离子散,支撑着他的就是上访,执到2010年,因政府调解8人小团体瓦解,钱明奇感到上访无望,彻底绝望,所以报复社会。
当刁民是有成本的,玩得起就要输得起。
总之,要照辩证法办事。这是邓小平同志讲的。
一九五七年一月二十七日(《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330--362页)
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
拖了那么多年,村民额外搭进去至少一百多万(集资+违法转让宅基地)用于上访,地方政府额外批给他们的15亩建设用地也就这么悬在半空,到最后又如何?
同期征地的另外十几个村子,现在估计都抱着看笑话的心理吧?
钱先生是死脑筋,所以说他是个“笨民”,而不是“刁民”。
——你这段话正是那些拆迁办的官吏最爱说的,而且是一个腔调:你不要和政府对抗,放聪明点儿,你是对抗不过政府的,不如领了钱乖乖去做门小生意,否则不会有好下场的。
是的,有很多人就是在这种威逼利诱下签下协议书的,我承认,我家当时就是在这情况下签的,毕竟钱很重要,家人更重要,我当时在外地,打算辞了工回来跟他们耗,但父母都坚决不同意,而把这事全权委托给我姐夫,匆匆签了。
——但钱的执拗个性和绝望,不代表拆迁办的人是对的,钱先生的坚持就是错的,只能说他们恐吓一般人的伎俩在他面前失败了,或者按官方的说法:“工作方法粗暴了”。难道别人的退缩,和钱先生的绝望就表示他不该争取他要得到的东西吗?
本末倒置!
都什么年月了,这套以南方系为突出代表、刀笔吏们玩得最娴熟的文字游戏,还有人不熟悉么?
人家有过激行为,可以拘留,可以劳教,可以判刑,甚至可以杀头,往精神病院送是那本法律书写的?
莫非在你们眼里:送精神病院也是国家法律?
收起那副“依法办事”的嘴脸吧,若是真正“依法办事”,一个人会绝望到如此地步吗?
统治者,无非就是为了占便宜,为了投机。
投机就要有傻子才能成功,不管是打成傻子也好,忽悠成傻子也好
可是偏偏有些人不愿意当傻子。
一边要把人当傻子,一边偏偏就不是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