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我感觉不到力量 -- 秀才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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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未来在迷雾之后

历史仿佛总是在循环,见怪不怪。相传昔年西魏宇文泰问苏绰如何治国,苏答“用贪官,反贪官”,愚弄天下百姓于股掌之间,宇文泰依计而行,果然富国强兵,遂篡夺西魏之帝位,立国北周,历25年,传三帝而为杨坚所灭,宇文泰子孙悉数被杀。

“用贪官,反贪官”之策,未必是真,但是反应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古代中国政府敢于如此藐视,愚弄百姓?思考良久,试论如下。

古代中国是自然经济,大多数人口是农民,被束缚在农村里,轻易离不开村社,一离开自己的土地就有失去的可能,所以几乎不能参与农村之外的社会活动。由于中国古代以农为本,工商业不发达,历代王朝对商人诸多限制。有富裕者也不敢轻举妄动。城市居民也没有广泛参与社会生活的就会。这样,中国人口虽多,实际上有权利有能力参与经济政治生活的人口很少,因此在政府眼中,广大农民和城市居民没有提出意见和要求的权利,不过是政府管理和控制的对象。大多数时候,政府做事情并不需要考虑老百姓的意见。老百姓只需要服从。

然而,今天的中国在一代人的时间变成了工商业国家,工商业社会的游戏规则是不同的。现在,农民可以离开土地,市民可以离开居处,工商业活动覆盖了全社会的每个人。全社会的人,都成为社会生活现实或者潜在,直接或者间接的参与者。这样,政府直接打交道的对象,从古代的士大夫地主等少数人的小范围,变成了全体国民。

但是我们政府是在前工业化的时代建立的,大多数政府官员是在前工业化的时代成长的,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在30年中变得完全不一样的社会,几乎来不及适应,这一点其实中央早就意识到了,所以要在提出社会在转型,政府也要转型,要提高管理社会的能力。但是,窃以为这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政府还没有意识到,自己面对的不是一般的社会变化,而是革命性的改变,是三千年未有之变局,自己的功能,将要由管理和控制老百姓为主,改变为服务和协调社会大众为主。如果政府不能转变,它的机能就会迅速削弱甚至失能。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其实,这样我们又回到了起点。共产党诞生于工业化的欧洲,而中国共产党本来就是为建设中国的工业化社会而生的,革命年代的我党所推崇的统一战线和群众路线,就是服务与协调社会大众的另一个说法,而我党所强调的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其实很多就是先进的工业化社会的道德规范。

山不来就我,我便去就山,如果我的想法是对的,那么,对我们每个人来说,这是最坏的时代,因为一切都在混沌,这是最好的时代,因为一切都才开始,人和人距离最远的时候,就是每个人开始寻找彼此的时候,社会会按照自己的规律前进,只要中国人还在奋斗,只要中国不倒下,未来的路就会在迷雾中显现。

通宝推:白玉老虎,
家园 愿拆、不愿拆的比例大体多少?说不愿拆的,彼时价钱谈好没?
家园 比例不了解,只是有人愿拆,有人不愿而乙

有价钱没谈好的,有不愿意离开乡村的,有的就是想守住几层楼收租的,形形色色都有。。。

家园 说白了,99.999%只是为了钱(利益)

有几个是就不愿意离开乡村的?

说不差钱的其实就是差钱的。

家园 老百姓为了钱又怎么了?

他们守着几亩薄田,被剪刀差剥削了大半辈子,现在又要被收回土地,他们想拿回自己应得的钱又怎么了?!?!?!?!!?!

再者,谁告诉你谁都喜欢离开乡村的!?!?谁告诉你他们的补偿是合理的!又是谁告诉你非拆不可的!!!!!

以此逻辑,以后离一堆钱,再留一个人造阴道,是不是就可以合法强抢别人老婆了?

家园 这个是体制问题,真的是体制问题

按照中国法律,拆迁必须100%签约,一户不同意都不行。

也就是说,任何一户,都能成为钉子。

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大概是70%-80%,我记得日本是75%,香港是80%,印度以前是70%,上周刚刚改成了80%。

中国的钉子户之所以是钉子户,原因就在于人家就是合法维权的,政府在台面上是拿不出什么办法的,最多指使黑社会往你家浇大粪什么的,恐吓你放弃。而是按日本法律,你要是凑不齐25%的反对票,就当不成钉子户,只能眼睁睁看着人家拆你家房子,敢上前暴力阻拦,警察立马带走拘留,免去了自焚、跳楼等表演项目。

当然,成田机场那种居民在日共领导下武装抗拆,几乎发展成游击战,闹出13条人命,最终迫使政府放弃的,在普世派的口里就成了日本政府亲民~~~

家园 资产阶级已经革命过了

资产阶级已经革命过了,武昌起义和北伐就是资产阶级革命,结过就是中国成为更早进入资本主义资本实力更为雄厚而且控制资本世界游戏规则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附庸。现在中国所谓的“资产阶级革命”能逃过此命运?

还有我根本没说过

在落后生产力条件下的均贫,就是当家作主

而且不知道你说的

封建社会的一家之长的一言堂
是指什么?

还有你的

农工联合管理过国家
无产阶级当家作主
区别在哪?(当然有田地的农民不算无产阶级)

当然我可以说说我说的“当家做主”的概念:1.生产资料公有 2.各尽所能,按劳分配 3.人民民主专政,无产阶级之上没有统治阶级。

当然在过去1没什么可怀疑的。2会有说法,“劳”是怎么定的?工资是怎么定的?8级钳工和厂长的“劳”有什么不同?工资差异是怎么来的?3也会有说法,无产阶级之上不是还有官僚体系进行国家管理,所谓代表无产阶级的TG的官僚却不参加劳动,不事生产工作,所以似乎是另外的一个阶级在统治。(这样一来1也就变得可疑了)

如果你认可2,3的问题就是没能“当家做主”的原因的话。那么毛太祖当年也意识到了(我是中央文献六卷本《毛泽东传》中看到的,你要有异议,可给出相应资料),然后就发动“骇人听闻”的“文化大革命”。不知道你经历过文革前后没有,甚或经历过解放前、解放后文革和文革后没有。我是没有,我直接出生在文革后,因而到现在,我看到两种对文革的意见:

一种是,文革是

风闻言事,以言致罪,瓜蔓抄,经验主义,反官反智
的集大成者得运动,对中国发展和建设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惨重损失。这种说法中文革的动机从“昏聩说”到“弄权说”不一而足,总之就是封建帝王的复辟运动。

还有一种说法是文革比建国更深刻的改变了中国人的思想基因,将中国千年的依附于农业社会生产关系的封建思想进行了大的扫除。使得以宗族为基础发展出的皇权至上(进而代表皇权进行统治的官员至上)的思想在中国得到破除,民(真正的工人农民,“士农工商”里的农和工)不但开始不畏“官”,甚至开始对“官”指手画脚议论纷纷冷嘲热讽了,并且对依附于“官”或者“商”的“智”也倍感不信任,以至于有些睁眼说瞎话的“智”被称为“砖家”“叫兽”。

多以我不知道你的

反官反智
的“封建传统”是从什么时间开始的?传统封建社会“反官反智”的“中国人”的范畴又是多大?是望族世家的反官反智?还是古代知识分子的反官反智(往往依附于望族世家)?还是坐贾行商的反官反智?抑或是田头老农市井百工的反官反智?

至于

中国人熟悉的风闻言事,以言致罪,瓜蔓抄,经验主义,反官反智,在这次事故中都能看到痕迹?

这个“最”字又是如何得来的?而且这次事故中我还真没看出来这么多。“反官反智”倒是真有,不过“官”拿“砖家”“叫兽”的智来愚弄,我看不出如果民众点头称是口诵万岁,会比较不像封建社会的顺民。

家园 你这个案例,小弟以前也略有查证

这个数字不是关键,关键是如何认证“相关人”,比如您举的例子适用于楼房住户拆迁或是在村落建设大型公共工程(比如日本当年常见的村落间抗议修水坝)

对于住宅房开发商伙同官员对村民自有宅基地进行强拆,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但还是感谢您的佐证,多谢

家园 中国法律从来没规定拆迁必须100%签约,一户不同意都不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家园 好么,为明火执仗,光天化日抢劫直接提供了理论和法律依据

我收回我以前的成见,一直以为贵国法律是个摆投。。其实我错了,它只是个笑话

家园 美国宪法

第五条修正案〔1791〕

无论何人,除非根据大陪审团的报告或起诉,不得受判处死罪或其他不名誉罪行之审判,惟发生在陆、海军中或发生在战时或出现公共危险时服现役的民兵中的案件, 不在此限。任何人不得因同一罪行为而两次遭受生命或身体的危害;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被迫自证其罪;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或财产。不给予公平赔偿,私有财产不得充作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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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去理解

家园 勿生气,并非针对您个人

我刚才回复过短,所指并非针对您个人。。

但中国法律是个笑话,这点,我依然相信

家园 没什么迷雾。

当代中国的社会环境与人的思想状态,酷似上世纪六十年代林登约翰逊“伟大社会”的美国,现在中国所发生的一切当年都发生过,研究一下美国历史就都清楚了。

家园 人民网总裁兼总编辑廖玒分析官民舆论场的对峙和分歧越来越大

据廖玒7月27日上午在中国传媒领袖大讲堂上的演讲

底层社会上升通道堵塞、中产阶层的被剥夺感、富裕阶层的移民倾向、特殊利益集团的末世情结,... 民众的无力感和玉石俱焚的愤懑。

不知特殊利益集团的末世情节怎么讲?船票还是死后洪水滔天?

家园 你是哪国人啊?

好么,为明火执仗,光天化日抢劫直接提供了理论和法律依据 [ 一剑飘香 ] 于:2011-07-31 05:49:05 复:3517984

我收回我以前的成见,一直以为贵国法律是个摆投。。其实我错了,它只是个笑话

这话说的,合着您不是中国人啊?

您要不是中国人您就哪凉快哪歇着去,我们中国人的事用不着你们外人掺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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