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文波应聘 -- 宇宙一尘
从照顾携带者的身体健康、尽量避免一些小概率传播途径的角度出发,隐瞒乙肝病毒携带者信息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乙肝病毒携带者毕竟是亚健康人群,长期过度劳累有可能导致疾病发作,这一点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应该加以注意。
再一个就是日常生活中的某些特例情况下的接触,比如特殊情况下混用牙具和剃须刀之类,还是要注意防范,公开相关信息、有利于这种日常性的防护。
即使艾滋病这么致命,也没有哪个国家要求艾滋病患者必须在脑门上贴上“我得了艾滋病”的标签。要求携带者在应聘时自曝已经属于侵犯隐私了,再公开就更。。。
过劳的问题可以本人提出申请,由人事告知直接经理,因身体原因不要安排重体力劳动给他。日常接触中,就只能靠携带者自觉了。
歧视这两类人,不利于防治;
隐瞒这个事实,也不利于防治。
你的两个问题,下面的vipref兄台之回答我完全同意。
入学套餐 和个人体检套餐一二三 这些都是在电脑上由医生根据体检者要求进行选择的
如果是要检查 两对半和肝功 则需要签字后再由医生选择“体检一” 之后是打印带条码的体检项目表
而查病毒dna 则需要到该医院肝病中心去 体检中心不提供该项目
即便是做这件事,那也应该是非乙肝携带者才适合做这个倡导者。乙肝人群没必要也不应该去要求他人一定要接受和乙肝人士共餐不会被传染这个认识,不应该像歧视乙肝者那样强制乙肝人群接受参加工作和学习时的区别对待,要做的只是有理有据的陈述就行了。依靠别人响应你的倡导,还不如依靠你自己的鲜血呢。
歧视这两类人,不利于防治;
隐瞒这个事实,也不利于防治。
说白了,如果没有在上学和招工中的歧视,你别人知道又怎的?
对方要用公筷,我都不让。
主要还是以前针管消毒不够所致。
不过呢,针管消毒比针灸针消毒普遍要规范得多,至少会煮1下,在农村针灸针往往是从这个人身上拔出来,用医用酒精擦一擦就扎到别人身上,有些文化低的土医生甚至擦都不擦。好象中医没有体液传染的概念?
不可怕了当然对上学就业都不成为问题。
非乙肝携带者才适合做这个倡导者,要共餐还不是至少要找个乙肝携带者?全是非乙肝携带者不是空对空?
如果他人不接受和乙肝人士共餐不会被传染这个认识,即体法律规定了又有多大用?总会想出规避法律的办法的。
好地方每年都会安排体检,抽血等等,到时候一检查出来,再一问病史,还不露馅?
好像没听说过个靠谱的说法,都二十一世纪了,身体有关的信息还在靠口口相传。
主要是那些治不好的病,然后就会发现没有问题的是少数,大家就坦然了。
有机会接触抗原,有谁能保证一辈子手上的皮肤不会破?
所以从没有接触抗原的解释不成立。初始抗原肯定是外源性的,一旦感染后能在体内自行复制。由于HBV在肝细胞内复制基本不受免疫控制,跨肝细胞的繁殖和血液中HBV颗粒的数量有关,一旦HBV的数量太少,不能形成增值趋势, 跨细胞复制很难。在被感染肝细胞凋谢前消灭表面抗原也不可能。所以只要被感染者地免疫系统足够强, 初始感染的强度又不够大,完全可能形成少量的抗体刺激形成少量的抗原,最后在血液中抵消。
最后,所谓抗体监测不到实际上是以酶联法监测不到抗体。 真正用PCR方法监测不到的并不多。
乙肝病毒能通过消化道进入人体吗?
还有,抗体怎么用PCR检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