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天津红桥区法院判的一个牛B案,比南京彭宇案还牛B -- 逐水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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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这个能否商榷下

你真撞了人,警察肯定就把你车往停车场扣,不给钱,车子就拿不出来。连鉴定报告都给你拖着。他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要牵连到警察自己。

不然开了头,谁还给钱啊。

家园 撞伤了人,有可能会扣车

具体是否找警察,还是要看具体情况。我在北京,就我的经历,在路上出了交通事故,找警察还是比较可靠的。

撞伤了人,有可能会扣车,有些东西,就需要自己权衡:

1.请警察,可以避免碰瓷的。这些人都心虚,不敢找警察的;

2.轻微的车辆刮碰

警察到了现场,也不一定要扣车,很可能会让双方自己协商解决。有警察在场,两边都批评一下,一般人不敢胡搅蛮缠,要的赔偿会比较合理

3.按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条款,只有当无人身伤害时,才可以选择私了

有人身伤害的事故,不能选择私了。人身伤害事故,当成陪给受伤者一笔钱,哪怕再签上协议,都不管用的。

更悲剧的是,保险公司,可以以破坏现场为由,拒绝理赔。所有的损失,都要个人承担。大家可以看自己的保险条款,是不是这么规定的。

碰上那些敢往车上撞的主,找一个律师,保险又1分钱都不赔,到时候哭都来不及了。

4.只有人身伤害,或者双方不接受警察的调解,闹到要法庭相见,警察才可以扣车。

被扣的车辆,在一定时间后就可以取回来了。停车费有物价局规定,乱要停车费可以去上告。

因此,只有当机动车之间发生剐蹭,判断对方不是碰瓷,索赔金额比较合理,不值得走保险耽误时间,这时候,才可以选择私了。

家园 我也有此意,等他3天了,不来了啊。。
家园 我的疑问,最后是如何将碰磁者绳之以法的?

如果碰磁者坚持不是故意而为,哪怕同一路口发生多次,同样不能证明“这不是巧合”吧?

家园 南通的殷红彬事件有了新的进展

根据9月3日央视新闻频道《新闻周刊》的报道,那个石老太太的儿子在铁的证据和强大舆论的压力下,向殷师傅低头认错,并送上了一面锦旗上书四个大字“感谢好人”。主持人调侃道:应该写“感谢摄像头”才对!!! @_@据说殷师傅的遭遇竟然使成都的车友们集体团购‘摄像头’。该产品的生产厂家是不是也该感谢石老太太为代表的大救星!正是由于社会上有了你们我们的产品才能有销路啊!

殷师傅对记者说,他做的是一件很简单、很平凡的事情。将心比心,谁都不希望自己的妈妈在摔倒的时候围观的人在一旁负手围观,无所作为。所以他就毫不犹豫的做了好事,只是没想到事情会引出这么多麻烦。

当然了,那条“不是你撞的,为什么你会去扶起她”狗屁逻辑再一次被严厉批评。政法大学一位教授甚至呼吁法院在审判此类案件时应秉承“谁状告,谁举证”的原则,为以后殷师傅的这类案件做一个合理的判案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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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节目中还顺道播出了一些彭宇和许云鹤案件的一些视频。比如:彭宇案中的徐寿兰面对记者采访色厉内荏地说:“他当然有撞我啦!!不撞我,我为什么会告他”;天津许云鹤案件中的原告在乘轮椅出法庭时围观的群众一边倒的谴责她。

央视早就应该关注一下这类事关社会发展的大案件,天津许云鹤案件的审判似乎参照了南京彭宇案件,都是在原告毫无证据的情况下被告被判赔偿原告索求40%的金额。

家园 驾车者还是有特殊好处的, 一定的和谐还是有必要

比如说一个驾车者违章造成车祸把被人撞死,他会因为“故意杀人”被起诉吗? 不会, 只会被告“交通肇事罪”。在这点上驾车者占了天大的便宜, 其他方面稍稍吃点亏是应该的。

对于天津许云鹤, 拒不购买交强险,判赔10万一点都不怨, 这种人的人品不值得信任,他的证词当然不被采纳,像这种违法分子就是要倾家荡产!

当然,南京彭宇就冤了, 同车的陌生车友作证却不被采纳, 真是葫芦僧判糊涂案, 流毒天下!

关键词(Tags): #许云鹤(说了就走)
家园 不买交强险可以罚,跟赔偿有半跟毛的关系

以判决书的逻辑,是惊吓造成了老太摔倒,在这点上,请问惊吓对车的危害大还是人的危害大?人受惊吓一般不会造成重大伤害(本案是特例),而驾车人受惊吓呢?

家园 胡乱联系

天津许云鹤没交交强险,法院罚他10万说得过来,但是和有没撞了人有什么关系?!更不要说把这10万赔给那个死老太了。

死老太和SB法官造成的后果已经显现出来了:88岁老人菜场门口摔倒无人扶窒息身亡

家园 没发现举证责任倒置的条款啊。

更糟糕的是,根据交通法,交通事故是要车主提供证据的
我粗粗看了下交通法的相关部分,没发现举证责任倒置的条款啊。能否烦请指示一下?如果按举证责任倒置,则因为被告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没撞人,所以法庭应当认定被告撞人才对

但法庭未认定车撞了原告只是说车距4、5米时,“定然”惊吓到了原告,与其在翻越栏杆时倒地有因果关系。

关键词(Tags): #许云鹤
家园 看了判决书,了解了法官的计算方式了。

最后,计算赔偿也很雷人,11万多的总金额,40%的责任者要承担11万8 ,为什莫医疗费、伤残费等60%的主要责任者一点不承担?

法官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如下条文判决的: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不管主要责任是谁,有损失就先由交强险赔偿。如果突破交强险上限,才“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由于许没有保交强险,所以只能由他自掏腰包承担法定由交强险赔偿的那部分。

关键词(Tags): #许云鹤
家园 彭宇案的后果出来了

88岁老人摔倒无人敢扶窒息身亡 离家不到100米外链出处。希望彭宇案里徐老太和法官都会遭此境遇,那才是报应。

家园 先不说天津这案子

我倒很想知道彭宇案的主审法官看到此消息时作何感想?

真的会理直气壮的仍然认为自己的判决是正确的,马路上没人敢帮遇难老人的现象频出和自己没关系吗?

谁的问题?法官的问题?法律的问题?世人的问题?世道的问题?

我找不到答案。

家园 彭宇案的证人是证明他扶起老人

证人叫陈二春吧,他说他只看到彭宇扶起老人,之前的事情没有看到,因为程序上的原因证词没被采纳,这个南京中院有要求,基层法院对程序问题要从宽掌握,但宽到哪里法官还是有裁量权的,看判决书可以知道的。

家园 人怎么可以这么无耻

徐兽栏也罢,许云鹤案中的原告也罢,还是这个石老太太也罢,怎么可以无耻到这个程度,晚上回家能睡得着么?只能说这些人的良心是彻底泯灭了。难道不应该有什么相应的法律来惩戒这些人么?

那些法官就不说了,从他们身上完全可以看出我国政府现在公务员队伍的实际智商和能力...

家园 这个应该不是处罚

是责任承担,不卖交强险算是有过错了,还是走过错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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